本报特约记者 林风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7日表示,正考虑社团事务主任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所做出的建议,基于国家安全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
香港《社团条例》第8条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社团事务主任可以启动程序,建议保安局局长禁止社团运作:一是“社团事务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者”;二是“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李家超在17日的记者会上称,这是香港回归后首次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会给予“香港民族党”21天时间申述;而一旦决定禁止运作及刊宪(刊登公布)后,有关组织就会变成非法社团,任何人身为非法社团成员参加集会、付款援助、煽动加入这些团体等,即属犯罪,可以判罚款或监禁2年至3年。
据香港文汇网17日报道,“香港民族党”是一个鼓吹“香港独立”的政党,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召集人为陈浩天,组成人员约30至50人,其中一半左右是学生。东方日报网称,“香港民族党”以所谓“民族自强,香港独立”为目标,并抛出六大主张作为“党纲”,包括“建立独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国”及“巩固香港民族意识”等。它刚一成立,港府就以强硬态度回应称,该党“港独”主张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会密切留意相关言行;香港公司注册处也以“政治原因”,拒绝该党以“香港民族党”申请成为注册公司。2016年,陈浩天被选举主任褫夺参选权,因为鼓吹或推动“港独”的人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职务。陈浩天提出选举呈请要求推翻上述决定,今年2月被高等法院裁定败诉。
李家超说,香港市民结社自由并非完全不受限制,原则上所有香港组织必须依法,而政府针对“港独”的立场清晰,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不符合香港利益,港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当被问及“香港民族党”已成立一段时间,为何现在才考虑禁止运作时,李家超回应说,社团事务主任需要时间收集证据,其做法合理、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