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长
(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142; 2. 湖南女子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湖南 长沙 410004)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高速发展的一个总结,也是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一个评价。过去四十年,我国GDP平均增速达9%以上,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结构性矛盾也随之凸显:如区域发展不平衡、供需结构失衡、收入差距拉大、产业结构不协调等,此外,经济增长主要靠要素驱动,由此带来对资源的过分依赖而对环境保护不够等矛盾。这种低质量的经济增长注定不可持续,近5年经济增速连续下滑不仅仅源于经济周期影响,更多的是结构性问题造成的。因此十九大报告又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为我国经济走势指明了发展方向,即不再沉迷于增长速度,而是通过经济结构调整争取增长质量,使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结构调整并非全新话题,它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无法回避的问题,远有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国企改革,近有当下的经济结构调整,时代不同,对内容的诠释也不同。学术界也非常热衷于该领域的讨论,纵观相关的文献资料,采取国际经验借鉴等横向比较方法是研究该主题的最主要方法之一[1,2]。而在国外经验借鉴方面,则主要聚焦于欧美国家,其中英国的撒切尔主义和美国的里根经济学更是无法避开的主题,还有文献指出国内还存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结构调整是与西方的供给经济学一脉相承的观点[3]。然而,欧美国家的经验虽有借鉴意义,但国情、文化背景、经济环境等均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而选取20世纪70年代同样具有东方文化背景的日本作为参照或许更有意义,且国内少有文献涉及。这种现象已逐渐引起国内学者的重视,并在不同级别的学术会议上对此展开了充分讨论①。
在日本经济的发展史上,很难选取一段与中国现阶段经济形势完全相似的时间段。如从人均GDP、产能过剩状况、人口红利、国际经济地位等指标来看,我国当前与上世纪70年代的日本相似;而从产业结构、环境与能源压力方面来看,更像是上世纪80年代的日本;而与日本现阶段相比,我国在IT产业和手机领域与日本保持同步,甚至在航天领域和高铁技术上还高于日本,但日本已是进入后工业化时代成熟发达的国家,我国还是工业化初、中期的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选取70年代作为参照对象,除了综合因素(经济发展阶段、国际经济地位、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国际经济环境等)相对而言更接近我国现状外,此阶段日本也实施了以减产能、优结构、重创新、提质增效为目的的经济结构改革。
相似的经济形势比较②是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归纳上述综合因素,这种经济形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发展阶段、增长模式和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
(1)发展阶段。在经济增速方面,日本从1956年至1970年代初期经历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在这段时间里完成了战后复兴的日本经济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保持在9.3%的高水平上[4],随后经济增速开始下滑,进入稳定增长期。而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至2012年,35年间平均保持9.8%的增长速度。近两年增速有所回落,但也保持在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阶段。在经济规模上,日本在1968年超越众多欧美国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2010年超越日本,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人均GDP来看,日本在1973年大约是4000美元左右,我国在2015年人均GDP为7990美元,但刨除通货膨胀因素,日本人均GDP略高于中国现阶段水平。
表1 中国现阶段与日本20世纪70年代经济数据比较
资料来源:综合整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度数据及张季风著的《日本经济结构转型:经验、教训与启示》(2016)等相关数据而得
(2)增长模式。上世纪70年代的日本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虽然凭借其在制造业上的优势成为了“世界工厂”,但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现象严重,且高精尖技术不如欧美,供给质量并不高。到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前,日本对原油进口依存度高达99.7%,水和空气遭受到严重的污染,甚至出现了震惊世界的“四大环境公害”。中国现阶段也因劳动力成本优势成为了“世界工厂”,但“三高”现象同样严重,产品更多的是追求生产数量,在高端技术上并没有优势,甚至许多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在能源与环境污染方面,中国早在2004年就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约占世界能源消耗量的11%。以标准煤为例,1999年到2009年这11年时间标准煤消耗由13亿吨增长到31亿吨,翻了2倍多。过度的能源消耗导致国内出现诸如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
(3)国际环境。在国际环境上,两者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受外界因素的扰动,海外市场萎缩,外需低迷。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西方大部分国家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反映到经济上就是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即所谓的“滞涨”。与西方国家外贸交易密切的日本也未能幸免,国内通货膨胀、失业率急剧上升、企业停工倒闭,1974年日本出现战后首次负增长。我国情况与此类似,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海外市场遭受较大打击,外需严重不足,2008年全年出口增长17.3%,而到了2009年出口增长-15.9%,增幅下降33.2个百分点。持续至今,我国尚未从世界金融危机中完全恢复,而欧债危机又接踵而来。在持续低迷的世界经济增长中,我国也深受其影响,经济增速从2012年开始下行,至2017年第三季度GDP增速为6.8%,经济已连续9个季度运行在6.7%~6.9%之间,经济增速由之前的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且底部尚不可知。
尽管中日在两个时间段上的比较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也存在许多差异,比如中国现阶段正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日本当时已进入工业化后期;中国城乡差距明显,基尼系数较大,日本基本上不存在城乡差距,基尼系数较小;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但还有较大投资空间,日本此时的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等等。但主要的经济指标相似,面临经济环境相同就存在比较的意义。
(1)“外患”。
“外患”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美元冲击(“尼克松冲击”),另一个则是1973年爆发的第一次石油危机和第四次中东战争。1971年8月,受越战导致的财政恶化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尼克松总统发表“经济紧急对策”,宣告停止美元和黄金的兑换,冻结工资与物价,开征进口税等,固定汇率制由此而崩溃,日元被迫升值,由1美元兑360日元升为1美元兑308日元,并于1973年转为浮动汇率制。日元的升值给日本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国民对日元升值抱有强烈的危机感。同样在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和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OPEC组织为了在中东战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而发动了石油战略,决定削减原油产出,原油价格大幅提升,而此时的日本对石油进口的依存度几乎达到100%,石油危机造成的价格猛涨对国内产业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同时还引发了国内的通货膨胀。
(2)“内忧”。
此阶段日本经济失速是两个外生变量冲击导致的结果,但国内支撑高速增长的基础条件变化也是重要原因。首先是需求严重不足。以持续爆发性普及的“三种神器”(电视机、冰箱、洗衣机)为代表的家电普及率到70年代初就达到了饱和状况,尽管家电产业不断推陈出新,但像60年代那样爆发性的增长需求已经不复存在了,以家庭数量的增加支撑以耐用性消费品为中心的内需增长机制到70年代初已消失殆尽。加上石油危机导致的外需减少,使得日本经济雪上加霜。其次,产能过剩。由于内外需不足,导致企业设备投资的积极性完全丧失,国内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1965—1973年企业每年的平均开工率达90%以上,而1974—1982年平均开工率则降至73.9%③。第三,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红利消失。战后日本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为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然而到了70年代,日本城镇化率已超过70%,农村基本上已完成劳动力转移,刘易斯拐点到来,人口红利消失。并且此时日本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使得日本社会保障支出大幅增加,财政压力巨大。第四,产业结构失调且升级困难。在高速增长时期,除了农林水产业,各产业部门都实现了高增长率,但尤以石油化工、钢铁等增长最快,而该类产业的发展既会受制于能源的供给,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为后来经济发展受制于石油危机和“公害诉讼”埋下隐忧。产业结构升级也困难重重,日本学习欧美技术的“后发优势”已消失,自我创新的成本和风险增加,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大幅下降。
针对上述问题,日本从规范市场与政府的作用范围、削减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和实施适度的财税支持政策等方面开展了经济改革。
(1)弱化政府规制,强调市场作用。有相关文献总结,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不自觉地越过了一个巨大的分水岭,并将这种转变方向总结成七个方面,其中有两点就是:制度供给由“大政府”向“小政府”转变;政府规制由“强化规制”向“缓和规制”转变④。与我国强调顶层设计不同的是,日本政府在经济改革中更多的是强调尊重市场规律,弱化政府规制,特别是在产业发展领域,日本政府大力降低干预程度,主动进行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和废除。尽管当时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但其对产业的影响并不大,只是起到了引导作用。由于政府作用的痕迹不明显,大多数学者在进入80年代后才发现日本已经完成了经济结构转型。
(2)减量经营,削减过剩产能。第一次石油危机后,为应对石油价格上涨,企业主要的关注点从扩大设备投资转移到了如何通过实现节省能源消费、压缩负债、降低人工成本和抑制新生产能力扩大来削减成本,这种模式被成为“减量经营”。在节省能源消费方面,由于石油价格上涨,使得日本一直以来利用低廉能源发挥起来的产业生产成本陡增,丧失了原有的竞争力,如钢铁、石油化学、造船等。因此日本为了削减成本废弃设备、出售资产、引导部分产能过剩企业关停并转等,努力节约能源消耗。压缩负债是“减量经营”最直接的目标。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大量进行设备投资,甚至不惜借贷经营,自有资本比例越来越低。借贷风险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不易显露,但在经济陷入萧条期则会暴露出来,企业的利息负担沉重,经营效益十分低下。政府除鼓励企业采取减量经营的做法外,还配合相应的货币政策为企业去杠杆,从1975年6月至1978年3月,央行再贴现率由9%降至3.5%。对于推行减量经营的企业来说,降低人工成本也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企业控制正规员工的录用,偏向雇佣能根据景气波动而随时调整的临时工。与此同时,工会也积极配合这一政策,在每年以增加工资为目的的“春斗”中,对工资增幅的要求有所缓和。这种改革方式是相对温和的,它并未全面改革日本传统的“终身雇佣制”。
由减量经营和去产能导致无法回避的负面效应就是失业率的增加,日本政府为此采取了兜底政策,先后颁布了《特定萧条产业离职者临时措施法》、《特定萧条地区中小企业对策临时措施法》等四部法律,为失业者提供再就业信息和免费职业培训,并优先安排其参加公共事业;为原企业提供劳动者补贴,为吸纳衰退产业失业员工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等等。
(3)培育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在对衰退产能进行减产和调整的同时,政府还鼓励培育新兴产业,从过去产业结构“厚重大”向“轻薄小”转变。其具体做法就是:第一,淘汰高污染、高排放和高耗能行业,或削减其产能;第二,为保持产业结构的完整性,对虽然产能过剩但确实又难以淘汰的产业进行优化升级。如对水泥、电力、化工、钢铁等产业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并制定了节能目标;第三,制造业发展的重点从基础材料产业向附加值高且吸纳劳动力较强的汽车、机械和电子加工等产业转移;第四,积极培育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1978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特定机械信息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明确提出要努力发展电子计算机、新型材料、生物技术、信息通讯、高精度装备等产业,并给予这些产业必要的财政补贴和优惠的金融帮扶政策。
(4)以大企业为主导,加强科技创新。20世纪70年代,日本的科技创新经历了向欧美学习的模仿阶段到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自主创新阶段。二战后,走法西斯道路的日本被欧美国家断绝海外技术交流,直到1954年日美签署了《日美相互安全保障法协定》(MSA协定)后,这一情况才有所改善,战时在海外被开发并实际应用的产业技术到了这一时期被集中地引入日本,加速了技术革新,而且被军需生产培育起来的技术在战后被转用到了民用产品领域,日本企业利用这些新技术,一方面试图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另一方面通过自主创新,推行提高品质、降低价格的程序创新。日本在该阶段的创新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创新行为由国内大型企业主导,如松下、丰田、NEC、夏普、佳能、日立、索尼等一直是日本专利数量最多的大企业;另一个特点则是“官学产研”相结合的集成创新模式。它覆盖了战略、技术、知识、组织、管理等多个层面,其主体也体现了在企业之外,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创新联盟。
(5)政府适度引导,加强财税激励。在经济改革过程中,更多的是企业自觉的一种行为,企业意识到去产能、技术创新等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而没有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自身也有动力去改革。但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无所作为,它也对涉及改革的企业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其他财税支持政策,它并没有扮演主角,而是只起到一个政策引导作用,并不会扭曲市场行为。政府的补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环保节能的补贴和对企业创新的补贴。在节能补贴方面,政府主要是通过税收、金融和直接补贴三种方式,税收主要是通过对削减法人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税来实现;金融方面通过政府政策性银行提供优惠贷款;直接补贴则是通过政府先拨付给公益机构,再由这些机构拨给申报节能开发项目的企业。为了应对“四大公害”,政府全资设立防治基金组织,既直接治理公害项目,同时还为企业治理公害提供贷款。此外还设立了公立实验研究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研究经费也由国家补助。对于创新方面的补贴,日本政府根据不同时期的创新采取不同的补贴方式。如在模仿创新阶段主要采取税收减免、低息贷款和政府直接补贴;在消化、吸收阶段主要采取充实和完善技术开发的补贴制度;在自我创新阶段,除继续采取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等手段鼓励技术产业化外,还对具有创新能力且独立经营的中小企业给予补助、提供研究经费和融资担保等。
(1)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的改革,企业运营成本显著降低。据统计1975—1977年,企业人事费下降27.8%,金融费减少26.9%,库存费节减8.9%,其他费用减少23.9%[5]。且企业设备投资连续4年(1974—1977)负增长,但合理化、省力化投资却比较活跃,特别是公害治理方面的投资显著上升。
(2)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也是非常成功的。日本在这一阶段基本上从能源依赖较强的重化学工业脱离出来,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如炼铝业、钢铁业在80年代后陆续关停,产量也转为负增长,而家电、汽车、新型材料、信息通讯等技术型、知识型产业迅速崛起,产品大量出口到国外,扩大了外需,这也是日本率先从石油危机的阴霾中走出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3)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被用来衡量各国创新能力的两个指标——论文发表数量及其引用率和专利申请数量大幅提升。日本在专利申请数量方面一直遥遥领先,其技术优势从1987年开始陆续超过了英国、美国、法国和德国(技术贸易收支比超过1)。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四大公害对环境污染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引起了政府与企业高度重视,并在资金和技术上进行了大量投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日本环境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且其在环境污染处理技术上一直保持着国际先进水平,并对国外进行技术输出,环保领域成为国际上非常有竞争力的产业。因此,日本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成功,它不仅让日本经受住了石油危机的考验,同时还完成了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的平稳过渡,1971—1991的20年中,日本GDP增速仍然保持在平均4.49%增长率,高于同期的西方发达国家水平。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日本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GDP总量超越OECD国家,接近美国,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GDP超过2万美元,第三产业比重超过了60%。日本经济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质的飞跃,达到阶段的“鼎盛时期”。
这次改革尽管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仍然留下了一些缺憾和教训。首先,市场化改革并不彻底。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主银行制度等在日本追赶欧美国家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球跨国企业在公司治理机制上的逐步完善,上述制度开始显得僵化,甚至束缚了企业的活力,尽管部分制度在“减量经营”阶段有所改良,但并未触及根本,这些制度与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显得格格不入。其次,能源替代研发为国家安全埋下隐忧。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为了减少对石油的依赖,不断开发新能源,其效果是非常显著的,石油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从1973年到2011年下降了35%。后来由于新能源技术难攻关,且开发成本较高,最后把焦点集中在核能源开发上,到2011年核电站已达56座。如此多的核电站在狭小而且地震频发的国土上如一颗颗定时炸弹,2011年日本大地震、大海啸使得核电站发生泄露,核泄漏给民众生命安全和日本经济带来了巨创。第三,产业的海外转移导致国内产业空心化。由于电子技术、汽车等产业在这一时期迅速崛起,为扩大市场、降低成本、规避摩擦,日本逐步扩大了海外投资,而日本国内市场又相对比较封闭,不太容易接受国外产业的投资,因此国内企业大量外流,而空缺的部分产业又无法得到有效的弥补,因此国内产业开始空心化,这使得后来日本经济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
上世纪70年代日本的经济改革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结构调整在众多的经济指标和改革环境上有着极其相似的特征,无论其成功经验还是失败教训都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1)正确处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改革力量。纵观历次经济改革或调控,我国政府大多数都是站在前面“拉”,企业尾随其后分享“政策红利”,作用力是自上而下的。但政府本身对市场信息并不敏感,在产业引导和科技创新方面相对企业而言并没有优势,不合理的政策倾向性只会误导企业盲目跟风,从而使企业出现产能过剩,甚至破产倒闭,光伏产业的黯然谢幕就是例证。特别是为应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政府逐渐成为投资领域的主导,国进民退,政府“有形之手”随处可见。而日本政府在这次改革中则恰好相反,改革的排头兵是企业,并且是大型的民营企业,改革更多的是企业自发的行为,政府在改革中所起的作用是“推”,站在企业背后为其降税减包袱。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且近几年中央政府大力推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以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但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减税等),角色定位还需更加清晰,特别是在去产能、创新创业方面,政府主导的成分还是很大。
(2)注重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危”与“机”。产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并不是一味地淘汰落后产业,而是淘汰、转移、升级、开发并举,同时还要预防结构调整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如失业等。日本企业除了对落后产能进行“减量经营”外,还积极发展电子产品、汽车等产业,同时还注重开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这样不仅淘汰了落后产业,同时还优化升级了现有产业,保证了产业体系的完整性。我国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也可以借鉴,对待“三高”产业要严格加以限制生产,对产品还有一定市场和生命力的产业可以采取转移或优化升级,同时还要积极开发新的产业领域。另外,对产业结构调整而导致的失业率增加也要引起充分重视,日本选择发展的产业除了技术和知识密集型外,同时也是劳动力密集型,如汽车、家电、机电、服务业等,因此尽管采取“减量经营”,但其失业率并没有增加,直到1995年以前,其失业率均未超过3%。为此,我们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较强的服务业,我国在这一领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该产业也是我国经济增长“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源。此外,对待因去产能而导致的失业,财政政策一定要兜底,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尽量降低结构转型带来的负面效应。
(3)供给侧改革要数量的“减”与质量的“增”并重。去产能是降低无效供给,而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供给质量则是增加有效供给。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实施的“减量经营”不只是简单的淘汰和减量,更注重降低产品的成本,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日本当时候采取的新技术,如机器人、计算机等对降低单位产品原材料使用量和能耗、提高生产率水平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去产能只是对前期投资的一种“纠错”,但我国的现状是低层次需求过剩,高层次需求又无法满足,因此,加强科技创新,增加优质、有效供给才是根本,也是化解过剩产能的最终出路[6]。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供给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要努力实现供求关系动态新均衡。
(4)科技创新中要体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能”与“责”。创新是一件具有高风险性的事情,不仅开发成本高企,并且在法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科技成果的外溢性很容易让其他市场主体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获取。
在美国,风险投资环境非常优良,法制健全,哪怕是中小企业的创新行为也很频繁。在日本,如前所述,引领创新行为的都是大型民营企业,其科研实力雄厚,资本充裕,迅速让日本完成了从模仿创新到自主创新的转变。而在中国,其现状是高校与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并不顺畅,中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大型民营企业虽有雄厚的资本,但在中国法制还不够健全的环境下,其创新动力不足。
相比而言,国有企业更有责任和能力担当起这一重任。国有企业存在的本质就是全民委托其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而创新是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论资金,丰厚的国有资本红利的征缴和使用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现实层面的操作是:仅有5%左右被用于民生领域,其余均通过“内部循环”的方式又返回企业本身,更多的是用于与民争利方面的投资、员工福利的发放等,但较少用于创新。因此,国有企业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扛起创新这面大旗,在现阶段的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 本文参与了2017年4月北京外国问题研究会组织的日本经济问题专场讨论,并在日本专家点评下完成修改。
② 由于文章在撰写前国家暂未公布2016年相关数据,所以现阶段的部分数据以2015年为准。
③ 日本经济企划厅,《经济白书》,1986年版。
④ 日本经济新闻社,《东洋奇迹——日本经济奥秘剖析》,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