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晶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资本经营的多样化,我国企业组织发生了较大变化,多元化,跨模式、跨地域,资本雄厚,控股关系复杂的集团型企业不断涌现。因此,如何更好利用集中核算,加强财务管理,让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使集团的未来更具有活动,引起了管理者高度重视。本文将从财务集中核算的特点出发,从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实现手段的角度而言,列举了两种财务集中核算的基本模式,明确提出集中核算模式是信息社会下,适合集团企业进行财务管控的一种先进方法;随后,阐述了目前集中核算中存在的监督职能弱化,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管理脱节,以及权责不清等现实问题,并从影响集中核算的制度、流程和人的因素着手,从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沟通渠道机制建设和明责授权三个维度,对如何加强集中核算制的财务管控优势提出对策。最后,我们认为,通过财务集中核算,集团型企业可以提高营运效率,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统一管理思想,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如何正确引导集中核算模式,从事后走向事中,事前,强化财务管控能力,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将成为集团性企业加强财务管控中的一项长远话题。
【关键词】集团;会计核算;集中核算;信息化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行业间联合及跨行业等多元化扩张行为的常态化,国内涌现出众多新兴的集团型企业,为了能有更好的适应日新月异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国内集团企业纷纷对原有财务核算管理模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整合总部和下属企业资源,逐步建立了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这将有利于集团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提升,强化会计监督功能,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增加集团公司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本文将从集团财务核算的现状入手,着重研究分析影响集团财务集中核算的因素,并从制度设计、方法、人员等方面提出对策,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二、集团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特点
集中核算是指企业将主要会计工作集中在财务部门内进行,下属各级企业一般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一种财务工作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分散核算制度不同,集中核算制度更强调形式集中,隶属关系分离相结合的思想。
财务集中核算制下,以企业集团为核算主体,在集团财务制度指引下,统一核算口径和核算内容,下属企业的会计信息汇总至核算中心统一生成,减少中间层信息生成环节。通过这种方式,做到数据集中,管理集中,从而增加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了合并报表速度。集中核算模式可以有效避免传统的分散型财务核算模式下,因为会计信息传递不及时,核算口径不统一,内容不全面,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完全适应及时性,可比性和全面性的会计原则要求,严重降低集团运营效率的弊端。
通常,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核算层构成。决策层利用核算层和管理层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服务于及企业集团管理决策;财务管理层以内控体系,预算管理等手段实现对集团财务的管理;会计核算层则是为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基础财务数据。这种层级分离的模式使得会计业务从各单位内部处理变成财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集中核算制度下,通过双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财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相分离,从而可以有效遏制传统分散型核算制度下,财务人员出于行政上的领导关系或自身利益需要而進财务舞弊和造假的可能性。
三、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1.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主要模式
随着我国企业日趋集团化,经营方式日益多元化,跨区域,跨行业的集团大量涌现,这客观上要求集团企业对内管理和监管需要更加扁平化,因此,我国许多大型企业开始广泛采用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目前,我国集团型企业的财务集中核算通常在保障资金所有权的基础上,取消集团企业在各级子公司所加建立的财务核算部门,改为在母公司建立统一的核算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中心,以此将集团内的母,子公司进行有效结合。更进一步,从实现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手段而言,目前我国的集中核算主要分为如下两种模式:
(1)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的财务中心集中核算模式。财务核算中心模式是指在不改变集团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将集团内的财务人员集中在总部进行,下属各分支机构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统一由财务中心进行核算,对不具备总部集中核算的实体,采用财务人员委派制,以达到对财务人员进行垂直管理的目的。这种模式下,财务人员与下属经济实体之间相对独立,避免了因利益导向影响会计质量的可能,同时,财务核算中心模式下,会计监督职能高度统一,信息透明,有力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利用ERP等信息化软件实现财务集中核算模式。它是基于网络环境下,将财务系统和其他的各级业务模块相结合,在经济业务发生后,由计算机将各业务主体输入的信息自动计入财务模块生成相应核算信息,再加以分析,从而进行相应的预测,管理和控制活动,实现财务计划、控制、分析的功能。这种模式下,不仅可以消除财务事项、财务核算的空间距离,还可以缩短时间距离,使得财务核算高度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实现集团经济活动与财务管理高度集成。
2.集团财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盲点,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方面,集团型企业过于注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导致一些集团企业会在集权与分权的的平衡上,忽视对财务中心本身的管控,有些集团企业的财务核算中心管理机制不健全,在核算流程上又缺乏严格把控,财务稽核随意性较大,内部监管力度明显不足,导致不规范,甚至错误的核算行为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在集中核算模式下,集团核算人员与各级经济业务主体相分离,未能真正参与实际业务中,因此财务人员往往只能从财务合规性、凭证真伪性等财务角度对业务进行监督,并根据经济业务的表象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而对于经济业务的实质是否真实,往往无从判断,从而大大削弱了财务监督职能,容易造成账实不符,弱化财务监督职能。
(2)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财务集中核算将财务的核算职能上收至财务核算中心,而下属企业的业务行为分布在各地乃至各国,这种财务核算主体与业务主体相分离的模式,势必导致信息的不对称。业务主体行为往往在发生之后才能传递至财务核算中心,或者传达至财务核算中心时已经对企业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与此同时,核算中心的基础数据,要么无法及时的传达至下属企业,要么即使能够传达,下属企业在对于数据的分析及理解上还存在偏差,会计信息利用效率低下,沟通成本增加。由此可见,在财务集中核算的模式下,信息不对称最终导致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职能严重脱节,财务核算中心仅仅只能保留最基础的财务核算职能,对于至关重要的之前预防,事中控制过程,缺少必要的投入和实施条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成本支出。
(3)观念陈旧,内控制度缺失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在集中核算的模式下,还存在双方主体思想观点陈旧,对各自的职责、权利认识不明确的问题。从财务核算中心的角度而言,由于日常工作内容集中在财务核算,缺乏对实际业务的融入,很多财务人员容易将自身角色定位成“代理记账”,只对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而对于真实性、合理性、适当性视若无睹;另一方面,从下属单位角度而言,实行集中核算后,与财务相关的问题集中汇总至核算中心,企业一般不设置或仅设置普通的财务专员,所以下属企业往往认为,与财务相关的责任,风险也随之转移,企业自身不承担任何财务责任。在这种双重认知误差的情况下,加之有些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从客观上对权责划分不清晰,必然导致在责任承担主体的问题上产生真空地带,相互之间推诿不清,责任认定难度增大,影响集团经济业务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四、影响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效果的因素分析
1.制度的完善性,是成功实施的保障
集中及核算要求整个集团内的公司按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核算,但是,多元化经营的下属企业间存在千差万别的地域特性和行业特性,导致集中核算中的不确定因素随之增加,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因此,集团应该针对下属企业的财务共性和特性,制定完善的,标准化的财务制度,精准堵塞管理漏洞,填补集中核算模式本身所存在的不足。
2.流程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
繁冗的流程设计会严重影响所传递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性,同时增加时间成本,极有可能導致企业就此错失商业先机,为集团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对各项业务的流程作出清晰的,标准的设计,指引经济业务的各个流程节点都按既定步骤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终得到的会计信息是正确的,可靠的、有时效的。
3.制度、流程的最终实施者,归根结底是人
因此,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分工合理性以及细化原则,都成为影响集中核算最直接的因素。优秀的财务团队,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集中核算的优势,保障集团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五、完善集团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的对策
1.建立并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在集团企业的集中核算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覆盖集团的财务核算,全面预算、资金集中及投融资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完整内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要全面,细化并具有可操作性。内控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制定标准化的核算方法,清晰的业务流程、明确的经济责任,要做到,在业务发生前,有制度可遵循;业务发生时,有流程可指引;业务发生后,有标准可评价。这样才能使内控管理制度成为集中核算的依据和后盾。
鉴于核算中心与下属单位在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认定上存在空白地带,即结算中心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因此在利用核算中心自身资源,加强业务沟通,推行深入调研的同时,还可以借助审计力量,引入内控审计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可以利用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法,重点对集团财务集中核算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控制及监管过程进行客观评价,揭露经济活动资料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因此,在施行内控审计或内部审计制度的时候,要集中从制度和流程上进行过程控制,力争将审计的重点前倾,将事后监督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
通过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建设和引入审计力量,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正确、及时、合法,合理的反应事实,为集团降本增效保驾护航。
2.多举措加强沟通机制建设
一方面,核算中心应通过例会、推进会、交流会,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点,及时为财务人员作出指引,提供解决方案,增进财务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从而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升面对工作中将出现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另一方面,在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核算中心可以定期开展财务知识培训会、财务小讲堂、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会,邀请下属企业的负责人及骨干业务人员参加,针对下属企业财务流程中应重点关注的要点、常见错误,结合最新的税收政策,经济法律等财务知识,对大家进行财务知识的普及,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促进业财融合,将财务理念嵌入到下属单位的相关领域、层次和环节。
同时,为了提高沟通的效果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及时预警,从而避免更多的事后沟通,核算中心应该定期指定财务人员亲自深入下属企业进行业务调研,以便更准确的了解业务实质,工作流程,掌握业务技巧,并给予下属企业更清晰的专业性指导。
通过以上举措,可以提升财务人员自身的素质,增进核算中心和下属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同时也开阔了沟通渠道,增强部门间信息交换的质量,有效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导致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的问题,全方位促进集团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3.制定并明确岗位职责
集团应在内控制度的指引下,制订详尽的核算中心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以及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将核算中心,下属企业及每一个岗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让所有部门及员工清晰了解岗位职责的内容。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后,对于出现的违背集团制度,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在纠正整改的同时,还可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有效避免因职责不清或职责重叠导致的推诿塞责。
施行集中核算制的集团企业,一般都将所有财务事项集权至财务核算中心,同时,集团会利用各种财务指标对下属企业进行考核,这种模式下,很容易挫伤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导致下属企业对财务问题、责任放任不管,或者为了考核指标弄虚作假,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和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在集权的同前提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赋予下属企业一定的财务自主权,适度下放部分财务权利。同时,强化岗位职责的约束性,让大家积极参与到财务管理过程中来,切身感受到明责授权,权责相等的原则,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度。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核算中心和下属企业的观念,凡事从集团整体利益出发,深刻理解集中核算中心成立的初衷和意义,明确自身的权限范围,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六、结束语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集团企业管控带来了先进的管理创新手段,集团企业集中管控在此背景下得到有效开展,逐渐被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所采用。本文从集中核算的特点入手,着重分析讨论了集中核算为企业带来的效益优势和客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意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集团企业而言,推行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型企业的一种长效机制,是必然趋势和最优选择。在推行集中管控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所以制度是关键,人是根本,如果没有切实有效的制度作为保障,没有各级员工的密切配合和支持,集中核算的模式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如何在制度保障下,更好的利用信息手段,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集团内多元化的企业及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和对接,会是以后进一步研究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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