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薇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北京 100732)
高校智库是中国新型智库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即印发了《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1](后文简称《计划》),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重要批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201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2](后文简称“两办《意见》”),明确将“推动高校智库发展完善”纳入构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新格局中。在这两个文件的指导下,中国的高校智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于对高校与各类研究机构的广泛调研,笔者遴选了161家高校智库作为样本,对中国高校智库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了研究。
近5年来,中国高校智库的机构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具体表现在机构数量、制度建设、专业特色、管理模式、人员规模等多个方面。
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批示,以及此后多次公开讲述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性,都起到了充分的社会动员效果。之后,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重要批示以及刘延东副总理在“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推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制定并印发了《计划》,对高校智库建设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2015年两办《意见》的印发进一步助推了高校智库在数量上的增长。三年间,在一系列文件精神的递进式推动下,形成了高校智库连续数年的增长趋势。
在政府政策推动和全国各界掀起智库建设热潮的大环境下,高校智库总量也迅速攀升。如图1所示,仅就中国高校样本智库的数据来看,从1957年到2017年的60年间,新成立的高校智库数量达到了157家。就每年新建高校智库数量来看,以2013年和2015年新成立的机构数量最为突出。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批示被视为新型智库建设的顶层设计开端,当年新成立的高校智库机构数量最多,为27家;2015年两办《意见》再次强调对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的要求,引发高校智库建设的第二波热潮,2015年新成立的高校智库机构数量为15家。
图1 高校样本智库成立年份分布
高校智库在制度建设方面,呈现出地市教育委员会、校级层面、机构自身的三级纵向架构,从宏观指导到细化实施,通过出台相关文件,不断推进高校智库的系统化管理。
就地市教育委员会而言,为统筹推进地方的高校智库建设工作,上海、天津、苏州等多地的教育委员会都相继制定印发了高校智库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为各地方高校更好地结合实际,推进高校智库建设,提升智库能力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
就校级层面而言,很多高校为了更好地落实并推进智库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制度的顶层设计并专门成立了智库建设与管理的相关部门。例如,中山大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履行高校为党和国家出谋划策的社会责任,提高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打造服务党和国家决策的高端智库,通过多次研究与讨论,经学校常委会审议,制订了《中山大学高端智库建设方案》[3]。又如,2015年12月,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若干意见》[4],成为学校智库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学校成立了由该校金德水书记担任组长的浙江大学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智库建设工作。
就机构自身而言,高校智库按照教育部《计划》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管理,强化自身规划建设,从财务管理、科研管理、成果报送,到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媒体推送,大部分高校智库都按照智库工作流程的需要,相应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正如两办《意见》所指出的,高校具有学科齐全、人才密集和对外交流广泛的优势,各高校立足于自身学科基础,建设各自专长领域的、具有各自特色的智库型研究机构。例如,中山大学在2015年智库建设起步初期,即已明确将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院、国际问题研究院三大智库作为实体性研究机构加以建设,将与高端智库建设有关的校级研究机构和重点研究基地整合并入相关的智库型研究院,对于每个智库型研究院,学校配备3~5个行政办公人员和1 0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并每年提供不超过1 000万元的建设经费。又如,苏州大学整合全校文科优质资源,重点建设东吴智库,拥有明显的综合性比较优势,打破院系行政壁垒和学科学术壁垒,构建合作平台,打造高校智库品牌。苏州大学东吴智库在得到苏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每年合计900万元的经费资助的同时,高校自身也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
这种依托于原有学科优势领域的发展策略使得高校智库的研究领域与其既有学科建设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从样本情况看,高校智库研究重点主要集中于经济、国际、政治领域,相应地,那些设有经济、公共管理、国际关系等相关学科的高校在智库建设能力方面拥有明显优势。高校智库在专业领域上虽存在相对集中的现状,但在各大领域内又相对分散。
高校智库依托于所属高校,因此,各高校之间在智库建设方面存在明显的模式差异。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大多把智库建设与管理的权限下放给校属院系,校级科研主管部门原则上只负责统合与指导性工作,所以此类高校下属校级智库机构数量较多,平行存在,独立运营,彼此之间没有太多的关联性。此种模式下,学校通常只制定校级层面的总体战略和布局规划,很少在机构层面进行统一管理。
另一些高校,如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则采取重点建设若干专业智库的模式。例如,中山大学重点建设发展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院、南海战略研究院和高级金融研究院四家智库型科研机构[3];浙江大学基于现有的学科体系和研究资源,集中力量打造国家级实体性智库“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同时重点建设若干专业智库基地,构建“1+X+Y”的智库建设体系[5]。
还有一些专业特点较为突出的院校,则依托自己的学科优势,集中发展某一特定领域的智库。例如,苏州大学整合全校文科优质资源,打破院系行政壁垒和学科学术壁垒,重点建设东吴智库,该智库也是全国高校中首家以智库名称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图2 高校样本智库专职行政人员规模分布
高校在智库建设方面虽然存在多样化的特色,但大部分高校智库仍然是“就地取材”,依托于母体高校的某个学院或系而设立,特别是在人员构成方面,几乎都由高校教师兼任智库研究人员,高校智库通常没有或很少有专门的“正式人员编制”。在这种模式下,高校智库不论是专职行政人员,还是专职研究人员都非常有限。
样本智库的专职行政人员的设置主要集中在1~3人的区间内,并且有11%的机构没有专职行政人员设置(图2)。高校智库的专职行政人员普遍存在与所属高校院系或“一套班子,多块牌子”下的其他机构之间共用的情况。
样本智库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规模以10~19人区间的占比最高,为35%,其次是20~29人区间,为19%。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高校教师兼任智库研究人员的情况普遍存在,并且各高校在管理模式与体制上存在差异。另外,有6%的高校智库没有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设置,如图3所示。
图3 高校样本智库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分布
依据教育部《计划》,“高校智库”应当发挥战略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具体包括:一是发挥基础研究实力雄厚的优势,着重开展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二是发挥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三是发挥人才培养的优势,努力培养复合型智库人才,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发挥高校学术优势,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积极释疑解惑,引导社会舆论。五是发挥对外交流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人文交流,推动公共外交。从调研情况看,高校智库在功能建设上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干部培训与国际交流方面尤为突出。
依托学校的强大资源进行建设并运营的高校智库在对外提供培训方面的优势较为明显,超过一半的高校样本智库均有提供干部培训的业务。在公务员培训、团干部培训、师资培训,乃至国际人才培训等多种人才培养方面,很多高校智库都表现出色。例如,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受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等部门的委托,举办了12期港澳地区人士国情教育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20人;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作为培训侨干的基地,连续每年培训500人;浙江大学农村发展研究院承接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已连续10余年开展以非洲、东南亚等多国部长、司局级干部为对象的培训。
由于各家智库机构的运营模式和业务侧重点各有差异,同时,提供培训的级别、对象、内容等也各有不同,在总人次上各家样本智库间的差距较大,因此“对外提供干部培训”一项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该智库的政策影响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着眼于长远发展而言,对于干部的培训确实为智库构建与政府及决策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建立长期稳定的咨政渠道,宣传智库研究人员的政策观点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两办《意见》和教育部《计划》中都明确提出要发挥高校的“对外交流广泛的优势”。由于高校学科门类齐全,高校智库在国际交往项目、外国籍专家交流,特别是多语种设置方面,具有其他类型智库所不具备的基础条件,因此在使用多语种发表研究成果方面表现突出。在提升国际影响力的意识日益强化的趋势下,一部分高校智库活跃于国际舞台上,在国际会议、国际合作等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1.举办国际会议情况
从161家高校样本智库的数据看,如图4所示,在2016年度单独举办过1次国际会议的为44家,占比27%;完全没有单独举办过国际会议的有82家高校智库,占比51%,超过一半。与之相比,2016年度单独举办国际会议超过10次的高校智库为4家,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单独举办了38次国际会议。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统计分析了高校样本智库联合举办国际会议方面的情况(图5)。可以看到,有50%以上的高校智库联合举办过国际会议,有1/4的智库联合举办过2次以上的国际会议。
图4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单独举办国际会议情况
图5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联合举办国际会议情况
2. 访问交流与国际合作项目
图6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派往国外交流访问或参加研讨会情况
从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派往国外交流访问或参加研讨会的情况看(图6),各家高校智库都表现积极,主动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访问或参加研讨会的研究人员在1~9人次的高校智库超过一半,达到53%。但具体到高校智库个体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派出超过50人次的高校智库共有6家,占比为4%,分别为: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50人次,云南大学周边外交研究中心53人次,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55人次,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61人次,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80人次。
在国际合作项目数量方面,笔者从全年与国外或国际机构合作开展联合研究项目的数量和持续3年以上的研究项目数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也就是说,既要看一个时点上的总量,也要评估长期国际合作能力。从高校样本智库的数据来看,如图7所示,超过一半的高校智库拥有1~5项与国外或国际机构合作开展联合研究的项目,但如图8所示,在持续3年以上的合作研究项目中,占比最多的为1项。
在国际合作研究成果方面,如图9所示,有超过50%的高校智库具备了与国外机构或个人合作发表学术成果的业绩,虽在具体成果形式与数量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但已为高校智库开辟国际传播途径做出了一定的尝试。
图7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与国外/国际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情况
图8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与国外/国际机构开展合作研究项目持续3年以上情况
3. 国际传播能力
目前,高校智库在国际媒体上的发声能力还较为有限。就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在国外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上发表政策性观点的情况(图10)看,仅有37%的高校智库曾在国际媒体上发表过政策性观点,其中最为集中的区间为1~9次,但也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和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这样全年发声超过40次以上的智库。
图9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与国外机构或个人合作发表学术成果情况
图10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在国外媒体发表政策性观点情况
图11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研究人员发表学术成果使用外语语种情况
有超过50%的高校智库研究人员使用外语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在国际推广方面走在了其他类型智库的前面。在高校样本智库中,2016年度智库研究人员发表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使用的外语语种总数多达26种。如图11所示,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使用的外语语种数量最多,达到12种[5]。
与此同时,虽然高校智库的研究人员重视使用外语进行成果发布,但主要还是集中于英语,或该智库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和国家地区的语言,具体情况参见图12。
在具有官方网站的145家高校智库中,使用1种外语搭建官方网站的高校智库为83家,占比为57%,其中只有1家使用日语,其余均使用英语。此外,使用2种和3种外语搭建官方网站的高校智库分别为6家和4家,其中均使用了英语。因此,除明确回答无外语官方网站的5家高校智库和未作回答的47家高校智库外,145家高校智库中有92家高校智库具有英语官方网站,参见图13。
图12 高校样本智库2016年度研究人员发表学术成果使用外语情况
图13 高校样本智库官方网站使用外语情况
高校智库在自上而下的大力推动之下,发展势头迅猛,已初具规模,奠定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严格对照两办《意见》和教育部《计划》的智库建设标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
两办《意见》和教育部《计划》被作为高校智库建设的指导性纲领文件加以贯彻落实,然而这两份文件中都没有对“高校智库”给出细化的界定标准。笔者在期调研中发现,教育部《计划》下发至今已历时三年多,但还有很多高校的科研处、社科处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对于“高校智库”概念存在认知不清、理解不明的情况。
具体而言,部分高校参考教育部《计划》的指导内容,以既有的协同创新中心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基础,直接改建或整合相关院系科研机构共建为“智库”,基于高校在组建智库机构时的背景与特色,“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情况普遍存在,部分高校智库则是由某些专家牵头设立的研究室或研究中心转型而来,因此高校智库实体法人少,多为虚体科研机构。“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组织形式有助于充分利用各方平台与网络,便于整合多方资源;多家机构名义下的“人”“财”“物”交叉共用,也便利了人员和基础设施的调配。但与此同时,由于“多家机构并存”,也出现了协同创新中心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欠缺长期发展规划,分工与成果界定不清,学院与机构间相互交叉而欠缺独立性等问题。智库泛滥之余,一些高校智库由于不了解该如何承担智库功能,头顶“智库”的牌子,却苦于没有“智库”的产出与贡献,成果不足,甚至是名存实亡。
人才是智库的核心所在,智库人才的不足,特别是高端智库人才的短缺,是高校智库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瓶颈。高校智库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智库没有专门的智库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受阻,只能由教职人员兼任智库工作人员,进而造成高校专职教职人员从事智库研究工作存在身份认定与职称评审等问题。
概观国内高校智库的人员结构与科研队伍建设,几乎所有高校智库都没有专门智库人才编制,采取协调高校教学人员兼任智库研究人员,辅以外聘校外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构成科研团队的模式。高校教学人员兼任“智库研究人员”,人事关系仍归所属院系,需要接受院系的考核,教学任务与工作量统计直接挂钩,科研任务和学术成果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职称评审,而对于高校教学人员兼职完成的智库研究成果的评价则存在认定盲区,各校政策不一,难以调动高校科研人员从事智库研究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在智库运营过程中大量存在行政工作与科研工作之间的矛盾。由于目前高校智库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由学校的教职员工兼任,在原有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之外,加入智库之后,其行政工作量也随之相应加大。在缺少科研辅助人员或智库专职行政人员的情况下,这些教学人员为完成智库研究工作和不断增加的事务性工作,不得不挤占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高校智库内部培养“智库人才”、提升人才素质也存在一定的实际困难。
个别高校智库在地方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下,经费较为宽裕,而其他大部分高校智库都或多或少面临经费不足的困境。高校智库在需要解决经费充裕度问题的同时,作为传统事业单位的内生产物,需要遵守多重财务要求,出现了有钱难花的困境。以苏州大学东吴智库为例,虽然它是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民间非营利机构,但因其高校智库的特殊身份,在经费使用方面,除自身的财务管理外,还需要接受校派财务的监管。此外,承接委托研究项目的经费是高校智库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两办《意见》中要求“规范直接费用支出管理,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但在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对内项目组成员拿不到报酬而没有动力,对外难以支付咨询专家费用,特别是国际专家酬劳,以及智库经费与高校经费之间难以协调等问题。
智库人员为政府提供咨询要有激励,成果统计与评价直接关系到智库研究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奖励,如何对智库成果加以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始终是智库运作中的难点。
首先是统计数据获取困难。在内部考核评审方面,很多决策建议在上报之后,因缺少获取反馈的渠道,或因研究成果内容涉密等各种原因而无法获取被采纳情况,故而会直接影响对智库研究人员的管理与评价。大多数高校对于没有书面记载、不能公开、无法证明的部分,因无法认定为业绩成果而不做统计。另外,部分高校智库因没有直接的上报渠道,采取将成果统一汇总后,再以学校名义进行上报的方式,然而当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反馈该大学整体的批示和采纳数量时,已不可能再细分出某一家高校智库的具体数量。另一方面,也存在高校专家个人承接委托研究或以个人名义和渠道上报成果的情况,同样难以纳入智库成果统计。
其次是业绩成果界定困难。一些高校因缺少领军人物,因此常会存在一名专家多重身份,同时兼任几个高校下属智库的机构负责人、课题主持人和主要研究人员的情况,研究人员交叉,成果共享,但在分列各家智库进行业绩统计和成果评价奖励时,则难以界定。对于智库与非智库高校教师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存在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其他课题组成员的工作量如何认定的问题。
最后是量化评估困难。在外部考核评审方面,不仅因决策对策类研究成果内容涉密而难以送审,而且与学术类研究成果相比,决策对策类研究成果的同行评分通常较低。可见,各高校对于成果采纳情况还没有出台能够细化执行的评价指标。
当高校的教学人员兼职从事智库研究工作时,可能出现所学专业与智库承接课题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同时,还存在高校教学人员与政府政策制定者之间对接不畅的问题。高校智库人员提供的咨政产品不能满足政策制定者的需求,不仅双方的思路不一致,而且高校智库人员撰写的论文与智库的咨政报告在写作风格上有很大差距。高校智库建设初期,因为教学人员不一定善于写咨政报告,存在被政府采纳了就是智库成果,否则为论文的情况,或是需要善于写咨政报告的智库专门人才发挥“桥梁作用”按照领导口味加以改写的情况。在由高校教学人员兼任智库研究人员的模式下,高校智库迫切需要具有专业化素养的高端“智库人才”专职从事智库工作,提升智库的整体能力与质量。
高校智库缺少了解党和国家决策需求以及呈报研究成果的渠道。地方高校的成果报送渠道较为有限,大多集中于市委、省委的智库专刊,其他则需要中转上报。如果上下通道不畅通,则会出现专家成果不知如何上报,政府部门无从获取建议的困境。一部分智库与主管部门、相关部委之间有长期的密切合作,因而直报通道多且畅通,例如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等。地方高校的智库多以服务地方为主旨,因此打通地方的成果报送渠道非常重要。例如,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的智库品牌成果之一是每年一次的“省长工作评估报告”,该报告可直报省长,渠道畅通,提高了效率,也保证了智库自身的独立性。
首先,明确高校智库机构的定位,既不是简单地向政府建言献策的机构,也不是政府下属的政策研究室,而应是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也具有一定的研究独立性的机构,与其他类型智库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为此,高校应引导院系下属智库机构尽可能作为实体性研究机构加以建设运作,而非简单地挂靠于某一个院系之下,对每家智库机构都明确规定人员编制、建设经费及其他配套性基础设施,给予人财物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为提高智库的建设成效,学校根据智库的规划目标和预算绩效,以科研成果为基础,以政策影响、社会影响、国际影响为重点,定期对智库进行绩效评估考核与绩效管理,并以此决定下一年的资助经费。
其次,高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以良好的学术传统和深厚的学术积累、齐全的学科、雄厚的实力,打造一支高校智库专家队伍,设立一批专项智库培育项目和智库建设经费,给予配套支持,建立高校智库研究成果发布与对接平台,开通报送直通车,为高校智库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后,在校级层面构建智库体系化建设模式,提升新型智库质量,构建小机构大网络,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打破高校学科壁垒,打造高校智库的特色自有品牌和数据库,提升国内外影响力。
高校可将智库的政策决策类研究成果与决策研究活动纳入学校科研评价体系,制定政策决策类研究成果以及决策研究活动的评价标准,并将政策决策类研究成果评价标准与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相对应,改变过去政策决策类研究成果没有评价标准以及咨政成果不受重视的情况。
学校要鼓励教职人员从事智库工作,就应将其作为智库工作人员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合并纳入到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中,只有理顺体制,才能解决高校智库对教学、政策研究和基础研究的区分问题,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评价是引导智库发展的指挥棒,对于智库成果和高校人才的评价制度将引导高校教师合理分配投注在教学、科研和智库工作上的精力,既要提升高校教师对于智库决策研究的重视度,又要避免智库工作一味迎合相关政策部门的短期需求而忽视了问题导向。
在职称评审中,要注意消除学科保护的阻力,推进不同专业领域与学科间的密切合作,引导评审专家对于咨政研究成果的认可与心理接纳。力求形成以基础学科支撑智库开展应用研究,以智库推动基础研究和学术研究成果推介的良性循环,推动智库建设与学科建设的互动。
首先,高校智库要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和话语体系建设,提升高校智库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高校智库应强化咨政作用与社会责任,完善成果转化与对接机制,提升智库的社会服务能力。同时,高校智库应具备国际视野,充分发挥高校智库“社会接纳度高”和“多语种应用”的优势,在塑造自身鲜明特色的同时,加强成果的对外宣传与传播,构建从学科支撑、平台支撑到成果发布的智库链,积极利用公共媒体发布智库成果,适时向公众发布研究观点,传播主流思想价值,发挥高校智库引导社会舆论的积极作用。
其次,为加强高校智库建设,应明确设立决策类研究成果的奖励机制,完善激励支持机制,配套专项经费,提升政策决策研究与咨询服务水平。例如,区分专报和要参等不同类型的稿酬,按批示、采用、转化的不同级别制定细化的奖励政策,并及时兑现,通过单项奖励和多重叠加奖励,鼓励高校教职人员参与智库政策咨询与研究工作。学校可先对院系进行综合评价,将奖励额度划拨给学院,并规定在奖励中加入智库咨政成果部分的指标权重,智库成果在个人绩效中的占比各院系规定不同,具体权重设置可下放给各院系,根据院系学科领域的不同,设定智库成果权重,制定各自的分配办法。
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时,基于“智库”作为一个整体的运行特点,要构建以包括管理人员、科研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在内的全体智库工作人员为对象的岗位差别化多层次激励体系,制定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奖励办法。
高校智库还应大力推动人才在智库与党政机关之间的有序流动,在高校与党政部门之间建立“双向挂职机制”,鼓励并支持高校智库专家到党政部门、社会组织挂职任职,从事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让高校的学者走进田野开展实地调查,让党政部门管理人员进到高校智库,指导学府的智库人员了解政策决策机制,提高智库管理水平,鼓励党政部门人员从智库带回第一手资料,促进学界、政界和业界精英的人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