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保护视阈下黔东南苗绣产业化发展初探

2018-07-14 03:16齐玉莹张晓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2期
关键词:发展

齐玉莹 张晓

摘要: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护方式之一,苗绣是具有物质载体的技艺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宜于生产性保护的方式。黔东南作为苗绣的代表地区,其产业化发展面临苗绣技艺后继无人、苗绣企业文化内涵不足、苗绣产业缺乏引导和扶持、苗绣市场尚未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等问题。在生产性保护理念的指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苗绣数据库、通过立法保护苗绣知识产权、培养懂苗文化的苗绣技艺者、规范苗绣市场等措施促进苗绣产业化发展,从而达到传承、保护的效果。

关键词:生产性保护;苗绣产业化;发展

苗族,自称Hmong,在《辞海》中的释义是:分布于贵州、湖南、云南等地的少数民族……讲苗语,有文字……善于刺绣、蜡染。苗族刺绣,简称苗绣。苗绣具有极高的价值:首先,苗绣苗族女性生活的重要部分。一是判断苗族姑娘优秀与否的重要标准,在传统的苗族村寨里,一个姑娘如果刺绣做得好,证明其他方面都很优秀;二是日常交流的重要方式,在传统的苗族村寨,闲的时候大家都三个一群五个一堆在一起刺绣;三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逢年过节,苗族女性就会穿上自己绣的盛装。其次,传承民族历史文化。苗绣与四大名绣的差异,显示了苗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审美和价值观。苗绣色彩鲜艳明快,体现了苗族爽朗的性格。苗绣构图夸张,不受拘束,体现了苗族崇尚自由。苗绣没有固定的绣样,配色,全靠苗族女性的天马行空的创作,这体现了苗族女性的智慧勤劳。同时苗绣也记载了苗族的历史文化,包括苗族的起源(苗绣中的蝴蝶、狗等的图案与“蝴蝶妈妈”“盘瓠蛮说”等密切相关)以及苗族的发展(苗绣中故事性的图案相当一部分是记录苗族迁徙发展)等。虽然苗族没有像其他民族那样文字书写的史书,但苗族女性以针为笔,以线为墨书写了苗族自己特殊的“史书”。再者,苗绣是文化商品。随着社会的发展,苗绣也成为一种文化商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商品定义为文化产品(culture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e services)两种。文化产品是传递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包括书籍、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带、电影、录像带、视听节目、手工艺品和服装设计。苗绣以其独特的技艺使其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与服饰等结合使其具有使用价值,因而苗绣已具有消费品这一身份。由此可见,苗绣也是文化商品。

苗绣产业属于文化产业,即将苗绣作为文化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黔东南苗族聚集区是苗绣种类最多、保存最好的区域。黔东南具有良好的资源发展苗绣产业。苗绣于2006年5月20日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苗绣是一种具有物质载体,有技艺性、活态性、本真性等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人类文化的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生产性保护”的重点和根本在于“保护”,“生产”只是方式和手段。生产性保护只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之一,有其适合的领域,它不是“万金油”。生产性保护适合于技艺性,具有物质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生产性保护可以作为苗绣保护的理念和方式。本文旨在以黔东南为例,在生产性保护视域下,分析目前苗绣产业化发展的问题和成因,并就苗绣产业化发展提出几点思考。

一、苗绣的产业化发展

从唐宋开始,苗族就作为主体民族定居在黔东南。经过长期的发展,该区域形成了具有明显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原生态文化。黔东南有多处苗绣入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以苗绣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开始兴起。黔东南州在2008年被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命名为“中国苗族刺绣之乡”。目前,黔东南州代表性的苗绣文化产业公司有太阳鼓苗侗刺绣有限公司、榜香郁苗绣有限公司等。笔者曾对BXY公司做过调研,下面以BXY公司为例介绍苗绣文化产业公司的发展状况。

(一)苗绣产业化历程

在BXY公司调研时,负责人JXJ介绍了公司的一些情况,“现在公司这个房子本来是国营绣花厂的,1998年破产,1999年我们家接过来做,我姐姐开了一个苗绣店面,2004年我过来给我姐帮忙,2007年我们注册了一个公司。以前我们做呢?比如说有个村寨有三百户,我就去发产品给她们做,说好多少钱,绣什么样子,绣好了我就去收,收了马上又给产品绣。后来公司做起来了,我想想这样太散了,没人管理,每次都要我自己来,就在苗寨村寨聚集的地方建立基地,每个基地两个管理人员,负责发货收货,把控质量和交货时间。”

随着科技的进步,苗绣制作也在不断发展。传统纯手工的制作耗时较长,因而成品数量有限。其传承靠苗家姑娘一代代手耳相传,会刺绣的苗家姑娘越来越少。在经济化浪潮的影響下,苗绣渐渐走上了产业化发展的道路。BXY公司的发展历程与苗绣产业的兴起发展基本吻合,苗绣产业兴起于改革开放后,20世纪90年代正式发展,到了2000年以后,苗绣产业初具规模。

(二)苗绣产业化现状

经过调研了解到,BXY公司目前有一个管理总部,八个生产基地。总部位于施秉县城,负责管理、打样、加工成品。生产基地建在苗寨村寨聚集的地方,负责苗绣生产。产品的生产流程如下:首先设计师设计好图案,接着制版师进行制版,打样师做成样品,然后拿给客户看,客户满意了,最后再拿到基地生产。公司的设计师、制版师、打样师多为苗族。

通过JXJ的介绍,了解到绣娘们来自黔东南各地,主要是来自台江、凯里、施秉等地的苗族、侗族。固定的绣娘有三百多人,在基地刺绣,每个基地大约五六十人。公司把材料全发给绣娘们,材料、图案、布等公司全部裁好、定位,她们直接绣上去。采用的绣法有破线绣、锁边绣、锡绣等十五六种。刺绣的布不一定是最好的布,却是最适合的,跟刺绣配得上的。生产的衣服样式是公司的设计师结合现代的时尚因素设计出来的。产品有手绣披肩、各种绣花包、鞋子、旗袍,还有男士领带、中山服等。宣传上,除了传统的广告宣传,还利用微信等平台进行推广。政府也经常带出去参加国内、外高端的会展。产品除了在国内销售,也会出口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和欧洲国家。

由于苗绣自身的独特性,使得苗绣产业无法像其他产业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因而苗绣的产业组织形式是管理总部和多个生产基地的结合。产品既有由工艺品,又有日常生活用品。市场既有国内市场,也有国外市场,且国际市场潜力较大。

(三)苗绣产业化效益及其影响

在BXY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一年经济产值是七百多万,最好的时候有一千二百多万。绣娘的收入,每月三千到八千不等。调研的最后,JXJ说道:“我就是喜欢自己民族的文化,做出来感觉特别自信、自豪,自己民族的文化,既传承了,又给自己带来了财富,越做越有劲。有时候想想,有种责任,想把它做大,不要让它失传。我们小孩这一代就不会绣花了。我在想苗族刺绣还能走多远,我们这一代还可以,下一代就不知道了。公司的下一步打算办一个苗族文化产业园。园里面有活态展示馆(例如:苗族歌舞、刺繡学习教学基地),也有苗族博物馆、生息馆(例如:苗族的日常生活、节日)等。文化产业园里有苗族生活习性和各种技艺的文化,进入园区到出去就大体了解苗族概况。”

黔东南著名的苗绣企业“榜香郁”公司,其名称“榜香郁”是黔东南苗族著名十二路大歌唱家的神话女性人物之一,贵州榜香郁苗绣服饰开发有限公司将“榜香郁”作为产品注册商标具有浓厚的苗族文化韵味。该公司在十几年里从一个小作坊发展为贵州苗绣的代表性企业之一,无疑是成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苗绣企业都能如此,而榜香郁苗绣公司本身也曾或者正在面临着许多困境。自2012年至今,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已举办了五届中国(贵州)国际民间工艺品博览会暨中国·凯里银饰刺绣博览会(简称“民博会”)。“民博会”通过集中展览手工艺作品苗绣、银饰等,为苗绣、银饰等产业的发展建立了一个国际性的交易平台,为黔东南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苗绣产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成因

过去苗绣基本依赖民间传承,由于种种原因,当下我国苗绣技艺濒临衰微。如今,会苗绣技艺的绣娘数量十分有限,传统苗绣珍品流失惨重。曾有媒体说:百年后,中国人要研究苗族的服饰文化,或许要到法国的博物馆来研究。端午节由韩国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功夫和熊猫被国外发掘为电影素材,日本拍《西游记》……这些文化产业大国在发掘使用我们的文化资源,而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却一直处在后面。为了不让历史再现,不再捧着金饭碗要饭,首先要找到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以下是笔者对当下苗绣产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成因的分析。

1. 从苗绣本身来看,苗绣传承困难。究其原因,苗绣缺乏文化土壤,苗族文化得不到本民族的认同。在日常生活里穿苗服的越来越少,苗绣的日常需求越来越小,长此以往,苗绣将消失在生活必需品中,成为工艺品和博物馆中的藏品。其次,机械化的生产对手工苗绣生产冲击巨大。笔者在黔东南的刺绣重镇台江县施洞调研时发现,当下制作的盛装几乎没有一整套纯手工刺绣的。苗绣最可贵的地方在于它不是呆板的复制,而是绣娘们用自己的智慧天马行空的配色、构图,机械化的刺绣显然无法做到。再者,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年轻人选择去外面的城市工作赚钱,鲜少有人愿意去学习刺绣,使得苗绣后继无人。

2. 从企业发展看,缺乏苗族文化内涵。苗绣不是简单的刺绣产品,它承载了苗族的文化,脱离了苗族文化的刺绣就称不上苗绣。当下的许多企业把苗绣的制作简单化,忽视了其文化内涵,呆板的复制。现有苗绣企业多电脑刺绣,产品粗劣。真正纯手工制作的精品极少,苗绣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对苗绣文化内涵的发掘还有待深入。目前,相当一部分苗绣企业由外来投资者投资开办,懂苗绣的人按照不懂苗绣的人的指导生产苗绣。发展苗绣产业的独特和困难在于必须了解苗族文化和苗绣,否则就制作不出真正的苗绣,不仅企业难以长久发展,还损害了苗绣技艺本身。

3. 从市场的运营角度看,缺乏品牌号召、规模效应。缺乏品牌力量是我国许多产业的共殇,苗绣产业也不例外。苗绣产业作为一种文化产业,缺少独特的文化吸引力。大部分企业认为只有盈利就好,缺乏品牌的意识,忽视企业文化的营造,没有文化的企业难以发展成知名品牌。苗绣产业要发展就必须要形成一定的规模,而不是零散的几家企业。没有形成较大规模的苗绣文化产业,一是政府没有做好引导,二是苗绣产业发展得好的太少,数量有限。

4. 从产业化角度看,政策的引导、政府的扶持不够。当下苗绣产业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较少,苗绣的企业发展多是自生自灭的方式。究其原因,一方面政府方面的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准确的提供配套政策;另一方面,苗绣企业缺乏政策意识,没能积极主动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建立。

三、苗绣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以物质为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绣,其技艺传承和保护都应在苗绣的制作生产过程中进行。例如:酿酒工艺,在生产性保护的方式下,其保护、传承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近些年在采用生产性保护的实践中出现一些问题。借生产性保护之名,盲目追究经济利益,导致过度开发。其次,在趋利性影响下,商业化包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原有的文化空间中分离出来,使其丧失了原有的文化内涵。随着外来的投资的进入,文化持有者丧失主动权。过度的商业化,从根本上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抹杀了人与文化的共生关系。因此,在生产性保护视域下发展苗绣产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以下是笔者的一些思考。

1. 建立苗绣的相关数据库。建立苗绣的种类、绣法、珍品等数据库。搜集资料,包括图片、文字、影像记录。为苗绣技艺的长久保护、传承提供数据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在于它是鲜活的、动态的、可再生的创造。因此,必须不断研究,深入了解,才能做好生产性保护。其次,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失情况惨重,建立数据库可以在“保存”的基础上“保护”。

2. 规范苗绣技法的知识产权,从立法角度保护苗绣。当下的苗绣市场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管理,打着黔东南苗绣旗号的产品随处可见,质量参差不齐。倘若能够规范知识产权,便可遏制这种行为。规范苗绣知识产权还可以为苗绣创新提供保障,唯有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保证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发苗绣技师的创作热情。“2010年,韦桃花的‘马尾绣百鸟图等23件马尾绣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这种做法就值得借鉴。当然像专利申请需要公布刺绣技法的内容,对苗绣这种技艺性的文化遗产有一定的难度,还需要摸索调适。

3. 企业应树立“品牌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唯有树立品牌观念,才能走得更久远。苗绣企业说到底还是企业,必须优化管理。苗绣企业是比较特殊的企业,必须考虑苗绣的特性,企业文化须有苗族的文化精神,苗绣的“魂”。其次培养苗族设计师,或者懂苗族文化的设计师。注重培养苗绣企业文化与国际品牌合作,发展苗绣产业。“2011年10月,国际知名奢侈品牌爱马仕与贵州太阳鼓苗侗族服饰博物馆签订了5年的供货协议”,可以积极发展国际合作。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传承延续,根本上是因为它能够获得人们的认同”,发展苗族文化教育,而不是单一的苗绣的培训,苗绣技艺的培训也是必要的。苗绣是苗族的精华之一,深深根植于苗文化中。只有对苗文化熟悉,才有可能对苗绣做出更好的创新。苗绣的作品和技艺能够世代延续是因为它不仅是一种生活中的物品,更是承载了一个民族历史记忆、价值观念的载体。

四、结语

苗绣作为我国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性保护的视域下发展苗绣产业不仅可以保护苗绣,传承苗绣技艺,而且可以为我国的民族文化产业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借鉴。生产性保护是苗绣保护可以使用的方式之一,在发展苗绣文化产业时使用生产性保护理念合理且必要。但苗绣的全面保护不止生产性保护一种方式,还可以借鉴生活性保护等其他保护方式和理念。生产性保护大规模、批量化生產,推动苗绣走向世界,面向市场,具有经济价值,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样可以为苗绣保护“造血”,而不是只依赖政府和社会“输血”,为苗绣更好更长久的保护提供保障。生活性保护,是基础的,营造文化氛围,为人们普及苗绣知识,为技艺的传承、创新提供人才、环境氛围,是文化的传承,是对历史记忆、技艺的保存。两种保护理念可以优势互补、互相支持。生产性保护是苗绣保护的主要方式、理念,这点毋庸置疑,未来还需借鉴其他保护方式可以弥补生产性保护的不足,从而为苗绣的保护和产业化发展贡献更多力量。苗绣不仅是苗族的文化精华,更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田艳. 试论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J].贵州民族研究,2014(01).

[2]陈琳.当苗绣遇到爱马仕 关于传统和现代、民族与时尚联姻的对话[J].中国民族,2012(09).

[3]胡惠林,王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生产性保护”转向“生活性保护”[J]. 艺术百家,2013(04).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世界苗学通史”(项目编号:15ZDB113)和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工与配合:贵州惠水县‘敲巴郎仪式性别研究”(项目编号:研人文2017012)的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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