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转型路径研究
——以保山市为例

2018-07-12 09:20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时代金融 2018年35期
关键词:保山市农业产业农民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云南 保山 678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总要求,并分别从乡村的生产发展、生态建设、精神面貌、社会治理、生活状态这五个角度提出了具体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指出了产业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发展转型具有重大意义,而转变农业产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保障。农业产业转型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转型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金融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转型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其主要目的是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目标是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可持续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要求及主要内容。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看,产业兴旺就是要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投入到农业农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乡村产业兴旺并不单纯指农业发展,而是指农村产业的综合发展,这就需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更多的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流向乡村,提升乡村产业供给体系的质量,保持乡村经济发展的旺盛活力,实现要素融合、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兴旺

二、保山市农业产业转型发展现状

(一)农业产业发展转型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为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发展,保山市给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农业规模化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机制,及时制订和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关于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意见》等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政策意见的出台不仅为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也为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

(二)农业示范区建设初显雏形

目前,保山市12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共流转土地13.9万亩,带动农户2.1万户、6.6万人,12个农业示范区完成投资32372万元。一是建立健全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机制。为推进农业示范区建设,保山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规模化发展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市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引导性文件,明确了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加快规模农业示范区水、电、路、通信、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聚集各种资源,注重差异化发展,实现规模农业示范区之间的互补发展。二是加快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步伐。截至2017年末,保山市12个万亩农业示范区共流转土地13.9万亩,涉及茶叶、银杏、咖啡、水果、中药材5个产业。其中:茶叶3个3.59万亩、银杏1个1.45万亩、咖啡1个1.12万亩、水果2个2.17万亩、中药材4个4.17万亩,完成新植、改造9.59万亩,共计完成投资3亿元。同时,保山市以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为农民就业脱贫和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平台。示范区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等方式共带动示范区周边农户26094户7万余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643户9382人。三是创新农业示范区运作模式。保山市在推进农业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通过改变农业种植、生产模式,有效破解了农业产业产值不高和三农发展瓶劲。改变种植模式,通过推广并完善“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司+协会+大户+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的产业发展模式有效弥补了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在种植和管理技术上的短板,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让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收入的同时,还为项目区群众创造了到企业务工的机会,土地流转后,国家惠农政策支持依然归土地承包农户享受,继续享受惠农政策收入。同时,通过构建“契约制+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利益分配机制,采取“返包倒租”的形式,承包给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户或家庭农场,让农民获得承包者完成核定任务后的比例提成。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稳步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保山市按照《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承包、租赁、购买、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分散的农户土地整合起来,规模化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截至2017年末,保山市发展农民合作社2423个,其中:种植业1625个、养殖业491个、流通业50个、公益服务140个、其他和行业117个,农民合作社覆盖全市72个乡(镇)80%以上的村(社区),入社农户27.1万户,农户入社率达43.7%,带动农户40.8万户,社员出资总额26.67亿元。二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保山市充分依托区域和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17年末,保山市共登记农业庄园28户,同比增长86.67%;登记家庭农场107户,同比增长67.19%。建成了一批以高黎贡山生态茶庄园、昌宁红茶味庄园、百益和生态庄园、香菇庄园、凤溪玉叶庄园、高山乌龙茶庄园、小粒咖啡庄园、极斛庄园、红花油茶庄园等为代表的具有保山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庄园。三是积极扶持地方特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十二五以来,保山市以粮油、蔬菜、茶叶、畜禽蜂、饮料、道地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共投入资金2.65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0.72亿元,自筹资金1.93亿元,重点扶持腾冲县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隆阳区庆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成优质茶叶基地2.25万亩、咖啡基地0.12万亩、橡胶基地0.06万亩、甜柿基地0.06万亩、草果基地0.23万亩、蔬菜基地0.19万亩、石斛基地0.02万亩。以云南保山利根丝绸有限公司、隆阳区方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后跨入国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行列,成为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龙头。

三、保山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发展现状

(一)有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及方式创新

一是大力推广“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保山市已全面启动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发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农村住房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抵押品范围,,加快确权登记颁证和搭建流转平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业务开展。截至2017年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43亿元,受益企业11户,受益农户231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23.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83亿元,增长29.07%。2017年以来,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7笔,金额27万元,余额为31.59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发放28笔,金额246万元,余额为346.11万元。二是创新融资产品。为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环境,2017年,保山市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业,并撬动金融资本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目前,产业基金扶持的农产品加工业主要是在辖区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户,已完成股改2户,纳入基金支持8户,已确定7家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项目,扶持基金1.3亿元,涉及茶叶、生物科技、褚橙、柑桔、咖啡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其中:茶叶、生物科技、褚橙、柑桔等每处项目扶持基金2000万元,咖啡项目扶持基金1000万元。

(二)创新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一是完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体系。推动政府出台了保山市《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明确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二是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机制。与市供销合作社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信用等级评定范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综合授信;推动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联社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达成合作协议,自2017年9月份开始运行以来共为12家入股联合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715万元。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统计监测制度,从信贷政策指导、扶贫再贷款政策工具运用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截至2017年末,保山市共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2个,贷款余额2.3亿元,带动农户10764户。四是创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与服务。建设银行灵活运用“小微快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累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6家,年末贷款余额128万元;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拓展融资渠道;隆阳区供销社加强与银行沟通,通过“贷免扶补”项目为59个合作社的410户成员发放了4056万元创业贴息贷款;按照“风险可控、内部运作,服务规范、方便成员”的原则,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隆阳区尹家联合生猪养殖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社员入股600多万元,为解决合作社及社员融资难进行了有益探索。

(三)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模式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近年来,人行保山中支针对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融资成本过高、担保抵押困难、风险补偿缺失的难点,结合金融扶贫工作实践,推动建立了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合作机制。力求在金融扶持产业发展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一是政府贴息和利率优惠并举。对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吸纳50名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且每个用工年度累计不低于6个月的,根据吸纳人数多少,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年利率2%、2.5%和3%的贴息支持,单户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可到2000万元;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占社员总数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根据贫困户占社员总数比例的多少,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年利率2%、3%的贴息支持,单个合作社给予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可到1000万元。二是提供政策性担保服务。由财政全额出资设立的保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时反担保物的抵押品价值放大1.43倍,担保费率降至1%;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业务时反担保物的抵押品价值放大2倍,担保费率降至1%。三是建立风险补偿金。按照年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的3%建立风险补偿金,由市、县两级分别按2∶8的比例承担并专户管理。发生贷款损失时,先按相关法律规定由赔付主体赔付,剩余部分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贷款金融机构按5∶5比例分担。

(四)持续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农村金融服务点建设实现了广覆盖。目前,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针对部分乡镇地处偏僻、交通不便、金融机构网点缺失的情况,以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为切入点,通过采取政府支持、金融机构承办、农村商户参与、市场方式运作的多方合作发展模式,实现了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的广覆盖。截至2017年末,保山市惠农支付服务点已达1071个,实现有需求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全覆盖,惠及全市800多个行政村,200多万农民群众,累计发生业务575.78万笔,金额20.39亿元。同时,通过整合惠农支付服务点的资源,扩展现有的基本功能,加入现金兑换服务、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叠加农村电商业务和金融知识的宣传,满足农民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二是积极稳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人行保山中心支行根据辖内惠农支付业务开展情况,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拟定建设方案,以农村信用社为突破口,建立多功能、综合性强的普惠金融服务站,便利农民办理各类业务,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截止2017年末,由农村信用社建设的共23户普惠金融服务站已完成验收并正式挂牌开展业务。三是稳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以“三信”(信用乡镇、信用村、新用户)创建为突破口,通过采取以人民银行为主导,县域为单位,农村信用联社为主力,农信社信贷系统为数据平台的方式,稳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止2017年末,全市累计评定信用乡镇34个信用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的47.28%;评定信用村313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4.54%;全市累计建立农户电子档案522,481户,占农户总数的87.65%;评定信用农户258,991户,占农户总数的43.39%。对已评定的信用农户发放贷款累计49.78亿元,累计优惠贷款利率3.17亿元。

四、保山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农业规模化发展基础较为薄弱

经过多年的发展,保山市共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8户,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2600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0户,虽然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但从全市农业规模化发展的项目看,数量较少,仅有13个农业规模化发展项目,规模农业比例低、基础薄弱、经营主体小散弱仍然是制约全市规模化发展的瓶劲。从全市农业企业规模看,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企业117户,仅占农业企业总数的35.67%,占比较低,企业产值上亿元的企业虽然有31户,但其产值都没有超过10亿元,全市农业企业规模小、加工分散、产品结构单一,产业链不完整,整体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和带动能力较弱。

(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

一是金融机构覆盖面不广。目前,在保山市金融机构中,信用社实现了所有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其次只有农行和建行在所有县城均有网点,而其他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金融网点覆盖面不广,导致金融服务不足。如:工行在全市范围内共有物理网点15个,其中:隆阳区9个;腾冲县5个;龙陵县1个,全部网点均在布局于市、县城区,无乡镇级网点。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保山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仍以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从支农效果看,国有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发展较为缓慢,支农作用尚未得到明显体现。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占比较高,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占比较低。这种单一的金融支农体系已不能充分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多元化的信贷资金需求。

(三)农业金融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

一是农业保险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农业生产风险大、抗风险能力弱,现有的保险公司涉及农业保险太少,并且以政策性涉农保险为主,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2016年,保山农业保险险种的总收入为4606.19万元,总赔付为3131.58万元。农业保险总收入占全市保险总收入比仅为2.41%,比例很低,另外农业保险中商业性保险收入为225.11万元,占农业保险比例为4.89%,但赔付为1049.82万元,占农业保险赔付比例为33.52%。二是农业信贷资金面临一定风险。从全市涉农贷款情况看,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占比较高,其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中小企业,贷款方式多数为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物。从贷款用途看,部分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上,但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投入较多,产出较少,且产出较不稳定,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较多,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农业信贷资金面临损失的风险。

五、保山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农业规模化发展基础

一是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水利工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切实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实行多元化农业开发建设投入机制。实行以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入为主体,地方财政资金相配套,农民集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纳工商资本、工业企业等非农资金,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等项目建设,改善农业基地的水、电、路等生产基础设施,建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夯实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三是加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加工技术进行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充分利用政策优势、资金优势、项目优势,培育和壮大一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构建完善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资金投入。同时,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政策指导、督导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产业转型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搭建平台,满足其融资服务需求。二是构建商业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应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促进在县及县以下设立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对农业发展的信贷支持,避免资金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项目和大企业。

(三)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一是继续完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鼓励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增设机构,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生产的保险产品,开展农业设施、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农机等保险服务,构建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二是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结合。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可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引导借款主体对融资抵押物、投资资产等进行投保,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同时,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不同层级补偿基金,发挥对农村金融风险缓释功能,提高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性。三是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和补贴比例,出台针对农业大灾之年保险公司亏损的有效补偿机制,弥补保险公司承保农业科技项目的风险损失,充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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