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是姓和氏的合称,在上古时期,二者是有区别的。姓拆开就是“女”和“生”,可见姓是因生而得,说明姓最初是女性的专利,是源于同一女性始祖的族属共有的名称,因此在母系氏族时期人们以姓来明血缘、别婚姻。
古姓中有不少从“女”字旁的姓,如姜、姚、嬴、姬等。进入阶级社会后,夏、商、周三代,姓氏一分为二,贵族男子称“氏”,代表身份。
《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古人一生下来就得由父母起名,这个名称为“小名”或“乳名”。等长到二十岁,可以绾起头发戴上帽子成人了,还得由父母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再给他起个名,这个名就叫“字”,也叫“表字”,这表示他“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复称其名,故冠而加字”。
因而,古代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应该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自称则必须用名。如刘备、关羽和张飞都可以称诸葛亮为“孔明”,但诸葛亮只能自称为“亮”。
除此之外,名与字之间还有别的不同功能:“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婴儿出生伊始,父母和长辈为孩子取名一般都选用意思比较宽泛的字。待孩子长大,至弱冠之年,其个性、禀赋包括缺点已为外界所了解,此时长辈再为其加冠表字就有了表扬、劝诱、敦促之意。
名与字或相补,或相承,或相反,或相关,或相近,二者在意义上往往存在着相同、相近、相关或相反的关系。如杜甫(甫,男子美称)字子美、岳飞字鹏举、唐寅字伯虎又字子畏……这些皆为意义相关相补的字。
名、字一般是父母师长给的,自己不能随意更改。而号则是朋友取的或自己拟的,自由发挥的空间较大,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志趣、爱好,有的还能反映一个人的思想。
如欧阳修晚年自号“六一居士”,是以一万卷书、一千卷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再加上他本人一老翁来取号,表达了典型的文人情趣。号的实用性很强,除供人呼唤外,还用做文章、书籍、字画的署名。
此外,古人常用人的籍贯、地名、官爵名、谥号、书斋名来替代人名。如东汉孔融称“孔北海”(曾任北海太守)、杜甫称“杜工部”(曾任工部员外郎)、岳飞称“岳武穆”(“武穆”为岳飞谥号)、梁启超称“饮冰室主人”(“饮冰室”为其书斋名)等。这些称号大都是他人或后人为表示尊敬或方便而使用的,属敬称。
由于古人重礼仪,所以在名、字、号的使用上很是讲究。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于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幼的称呼,有时为了介绍他人、为他人作传也可称名。字、号、书斋名、谥号、官爵名一般用于尊称、敬称或下对上的称呼。有时名、字合起来称呼,以示尊敬。值得注意的是,名和字连用时,汉代以前先称字后称名,如百里孟明视,其顺序为姓(百里)+字(孟明)+名(视)。汉代以后,改为先称名后称字,如萧君圭君玉,其顺序为姓(萧)+名(君圭)+字(君玉)。在大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时直呼其名是不礼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