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实践证明,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这是中国基于发展需要作出的战略抉择,同时也是在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全球化造福世界各国人民”。习近平主席还提出了扩大开放的四个重点领域,包括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主动扩大进口。在博鳌论坛上,习主席强调,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努力让开放成果及早惠及中国企业和人民,及早惠及世界各国企业和人民”。
银保监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近期已推出一系列对外开放举措,并积极推进各项开放措施尽早落地。
对外开放的可行性
改革开放40年,中国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国银行保险业经历了不平凡的深刻变革,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但是,在中资银行业和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外资机构的市场份额却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虽然外资银行业和保险业市场份额较低源自多方面因素,但不可否认目前仍存在制约外资发挥业务优势的制度因素。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利益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阶段,改革步入攻坚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具有现实的必要性。
同时,中国金融行业已具备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一是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体系已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我国位列世界五百强的机构在保险业就有六家,有的机构还没有上市,如果上市的话可能还会进一步的增加。二是我国对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逐渐增大。中国在全球金融规则制定的主导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中拥有3个席位,和美国一样多;如果加上香港地区的席位,中国是世界上拥有席位最多的国家。三是我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管能力获得国际认可。IMF和世界银行开展的金融稳定评估,对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水平均给出高度评价。2018年2月,原保监会负责人作为新兴市场代表,首次当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执委会副主席。此前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主席一直是欧洲人,副主席一直是美国人、日本人。这次,我们以新兴市场的名义坚决要求专门设立相关机构负责整个新兴市场保险监管的一些规则制定的协调等事务。同时,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还是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执委。所以说,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能力和话语权有了很大的提升。
通过对外开放,可以增强中国金融系统的活力,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这也是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目标。
对外开放重点领域
在金融开放方面,习近平主席在博鳌论坛宣布,“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大开放力度,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中国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开放措施落地:
一是放宽外资投资和设立机构条件。确保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重大措施落地,鼓励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二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经营空间。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待期,支持外国银行分行从事政府债券相关业务,放宽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零售存款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近期,中英合资的韦莱保险经纪公司成为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
三是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銀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
为确保上述对外开放措施及早落地,中国银保监会正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同时也在同步受理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近期,已有一些外资金融机构表达了在华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我们将根据既定的开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推动一批对外开放举措适时落地。
有效平衡开放和风险的关系
实践证明,只要管控得当,对外开放对中国的好处远远大于风险。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引入“活水”,也要过滤“污水”,引入的外资机构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充足的资本实力,双方监管机构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将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要把握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平衡的原则,完善监管规章及配套制度建设。我们的对外开放不是毫无管理、敞开大门,而是以配套机制和制度建设来取代数量性的限制。当前,银保监会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在加紧制定出台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代理人等一系列新的监管配套制度。同时,我国正在自主推进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建设,已在全球与美国RBC标准和欧盟偿付能力Ⅱ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并向亚洲国家和地区推介。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法规也将和国家经济安全制度做好衔接,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做好配套制度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平等互利。金融对外开放部分措施可以先试点再推开,“摸着石头过河”是中国的理论和制度优势,相关改革措施要谋定而后动,一旦时机成熟就坚决推行。同时,我国对外开放还必须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外开放不是“一刀切”,也要讲互利互惠。那些赞同开放、支持合作的国家和地区就能从中国乃至全球金融开放的成果中受益,那些惧怕开放、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只看重短期的收益,长期的竞争力一定会受损。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趋势,我们一定要倡议开放共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是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银保监会将始终坚持“监管姓监”,坚决落实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有效解决金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逐步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持“严”字当先、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银行保险乱象的高压态势,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野蛮增长,为对外开放保驾护航。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银保监会的监管干部还要努力做到“忠、专、实”,成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监管人才,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本文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中发表的主旨演讲。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