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镇化与村落是一对悖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村落文化必然因村落的损毁、衰败,甚至消失。大量空心村的不断出现就是城镇化必然性趋势下村落文化必然凋零、丧失的最现实的证据。在城镇化必然性趋势下,保护村落文化,留住乡愁,守望精神家园,最佳选择就是把村落文化的理念融入到城镇建设之中。
关键词:城镇化 村落文化 保护 理念 融入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2015年,习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文化尽管离不开某种有形携体,但更为重要的则是其无形的、相对稳定的“灵”“魂”。村落文化的保护传承,唯一可行的办法就只能是保护它的“灵”“魂”。在城镇化必然性条件下,将村落文化的“灵”“魂”融入城镇建设之中,是保护传承村落文化的最佳策略。
一、城镇化必然趋势下村落文化携体存在空间窄化
城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其实质就是村落不断转而变为城镇的过程。城市如何形成尽管争论不休,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农村资源具有巨大吸引力却是公认的事实。城镇化过程就是一个变传统农耕文明为携体的乡村社会转变为现代文明(商业和工业文明)的城镇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
城镇化的自然历史性意味着大量人口将由农村向城镇迁徙、聚集。据2012年我国传统村落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2010年,总数锐减为271万个。十年间,减少了90万个自然村。”尽管2012年起启动的传统村落抢救性保护工程,使“传统村落快速消失局面得到了遏制”,但一人乡村、无人乡村仍然不时出现。
“人口本身是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乡村人口大量迁出本质上是对“市场经济配置资源”规律的顺应。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干岩村人口800余人,留守人口不足300人,且大多为老人和孩子,青壮男女几乎全部外出打工,大量传统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因无人修缮而破败、损毁,甚至坍塌。随着传统村落的大量衰败、消失,“传统村落原来所具有的代代相继、传承至今的文化形态”,将发生急剧裂变,传统文化的内在结构也将“面临支离破碎的危险”。可见,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村落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窄,保护传承以村落为携体的村落文化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然而,尽管村落的生存空间在城镇化进程中将不断缩小,但村落不会全然消失。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也将成为能够致富的产业,这样,一部分人才可能选择留在剩下的村落中,成为村落文化的保护者。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好例证。可见,那种认为“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传统村落和留存农村特色文化的符号将消失殆尽,具有历史与文化价值的乡土中国将彻底消失”的观点,根本上是没有认识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农村居民是村落的主人,是否要保护村落应取决于他们的自觉。有学者正确指出:“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仅是传承文化遗产,归根到底是在保护中让当地居民受益,改善当地民生。”因而,村落保不保护,如何保护应该由农村居民来选择,而影響他们选择的主要因素则是他们对生存、生活的追求。
二、城镇化必然趋势下村落文化保护的基本内容
2008年,80余位专家学者在贵阳发布了颇有影响的“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建议。尽管该建议认为“应当注重保护村落的文化记忆,延续村落的文化脉络,实现自然和文化、物质和非物质、历史和现时的整体保护”。冯骥才先生指出:“村落的意义首先是‘乡愁,是民族的凝聚力,是大地上的根,是五千年来我们休养生息的精神家园”,“我们现在保护的传统村落,要留得住乡愁。对于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一个景点,不是一堆物质遗产,而是精神的家园。”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意味着,在城镇化必然性趋势下,村落保护并不是要保护它的有形载体,而是要保护村落这种有形载体中所蕴涵的文化深层,如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环境生态、友善空间等。这些深层的文化就是文化的“灵”“魂”。村落文化的“灵”“魂”用一句话来概述,就是“精神家园”,就是“乡愁”。
城镇建设对村落“精神家园”“乡愁”文化的承载,本质上就是将村落原住民对人与自然的理解、对和谐人际氛围的体验、对归属感的渴望,对家乡深切的情怀和思念,转移到城镇中来。海德格尔精辟地道出了村落或故乡“精神家园”“乡愁”文化的意义。“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对本源的接近,……唯有在故乡才可亲近本源,这乃是命中注定的。”在村落凋敝、衰废之后,迁移到城镇中生活的乡民,已不可能从他们原居村落中获得“精神家园”“乡愁”感受,这就要求“城镇化建设理当装得进传承文化、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这些因素。”村落“精神家园”“乡愁”文化既是“传统与现代的沟通,现代与未来的衔接,也是人类对自然改造和心灵建设的见证。”但入城乡民的“精神家园”“乡愁”怀想情思,未必一定要靠古树、破屋、废井等村落之物,体现出村落空间、价值观、思想理念、审美风格的城镇也能承载起他们的“精神家园”“乡愁”。历史地看,村落本身就是一种动态性存在,任何现存的村落都是由过去传统村落发展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村落本身也经历了分分合合、兴盛衰落,如果现在“过度地厚此薄彼,到头来是谁都保护不好的。”
就人的存在来说,不管是村落还是城镇,本质上都是为了使人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更具有可持续性。正如学者刘沛林所言:“古村落所包孕的文化精神和人格理想是与现代人的心灵相通的。……即使在今天,人类在物质需求越来越满足的同时,我们仍然需要这种超脱的文化精神和人格理想,需要一些宁静致远的精神境界与亲近自然山水的心态。”
在城镇化进程中,村落文化的保护应该着力从内容上深入挖掘,使村落文化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文化底蕴,从而使村落文化发扬光大。村落文化的这种保护方式,相对于村落原址旅游开发而言,意义更重要,也更迫切。村落文化中的人与人关系的协调方式,天人关系的基本态度,以及对人居环境的设计、选择、建造,等等,其合理性是经受住了年深日久的历史检验的。
城镇化与村落文化保护传承,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有学者指出:“城镇化不只是以城化农,还包含着以农化城的深意。”以农化城,依我之见,不仅仅是村落为市民提供观光、休闲场所,更要以村落文化来指导城镇建设,使城镇建设能够包容、体现村落文化的精髓,从而使城镇成为守住“精神家园”、留住“乡愁”的携体。
三、城镇化趋势下在城镇建设中保护村落文化的举措
“村民、政府不会仅仅满足于依靠‘传统过穷日子”,这话很有道理。没有文化的城镇就没有灵魂。城镇的文化特色主要是通过它的建筑风格、街区空间、道路设计等方面展示出来的。例如,四川阆中古城沿街民居廊檐文化就很好地体现了阆中的地域、历史、民族特色。阆中人养成了朴直率真、多逸少愁、邻里睦和的富有区域特色的性格。即便赶路、漫步,邻里间招呼、买卖,都十分自然愉安。阆中的民居檐廊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悠闲、和谐、亲切、自然”的生活空间。“檐廊空间紧靠自家门户,虽然有很强的领域感,却成为人们成为走街串巷、迎来送往的理想休闲空间,邻里关系在这样一种有生命力的空间里得到提升。”湖南凤凰、云南丽江古城之所以蜚声海内外,尽管美丽的山水风光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但最核心的还是富含了独特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特定建筑风格和建筑空间。
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真正意义上好的规划、好的建设,都应当有助于“精神家园”的守望,有助于“乡愁”的记忆。因此,城镇改造、建设规划应当体现传统,尊重自然,顺应历史,借助本地资源(包括文化资源)优势,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改善入城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延续历史文脉、民族传统、民风民俗,使城镇成为“精神家园”“记得住乡愁”的携体。
从生活空间角度看,城镇建设应该使其空间尽量类似于村落风格的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尽力保护居民的原有生活方式,使居民既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又能感受到村落文化、区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的在场。“欧美发达国家居民乐于生活在古城镇古村落古建筑中”,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城镇延续了历史文脉、民族传统、民风民俗,这些也正是村落文化的精髓。
从建筑文化角度看,村落建筑延续到今天,在根本意义上是村落居民历代对人与自然、天人相交深入认识的结果。这样的建筑文化“是一种建造境界,也是一种很高的质量意识,无疑可以给今天的城镇建设提供重要的参照”村落建筑文化通常各有千秋、独具特色,很大程度上与村落当地的建筑材料、当地人对自然的认识相关。当地材料与当地水文是一种共生关系,城镇建设使用当地材料,一方面可以提高城镇建筑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还可以培育建筑空间的地域特色。
“以人为本”是村落文化的重要理念。城镇的改造、新建、扩建应该遵循村落文化的“以为人本”理念,将村落文化的灵魂融入到城镇建设之中,这不仅可以使改造、扩建后的城镇、新建设的城镇增加历史厚重感,增加城镇与人及自然的和谐,同时也可以使城镇凸显出特有的区域文化性格和民族特色。在城镇化必然性趋势下,将村落文化融入到城镇建设之中,使城镇成为新的携体,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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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芝,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心理咨询师,四川金顶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