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保险创新又将成为宁波在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的一大特色。在 《行动计划》中,以保险创新为特色,着力健全跨境金融保险服务,探索资金融通和风险保障新体系成为一大亮点。可以这样认为,宁波将结合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强化金融保险创新,研究设立 “一带一路”巨灾保险合作基金并争取落地,加大政策性银行金融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国际金融合作水平,成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地区)金融保险服务的示范城市。
建设 “一带一路”保险综合服务中心。高水平建设保险创新产业园区,大力推进保险领域改革创新,打造“一带一路”保险创新示范基地。共同研究设立 “一带一路” (宁波)巨灾保险合作基金,实现 “一带一路”国家巨灾风险基金的集合、共享和互助,创新对外援助模式。加快发展对外工程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大力发展出口信用险,推动设立 “一带一路”财产保险公司,为企业 “走出去”提供全过程风险管理和一揽子金融保险服务。做大做强宁波东海航运保险公司,提高在全球航运保险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借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14条先行先试政策,在特定区域试点开展跨境保险、离岸保险、保险资金跨境运用等业务创新,创新发展航运保险。打造“一带一路”保险合作交流中心,举办中国保险创新论坛并争取永久落户宁波。
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丝路基金、亚投行等机构资金倾斜支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探索设立宁波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到沿线国家和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推动符合条件的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宁波分支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积极争取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深入推进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和跨境贷款对外债权登记管理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活动,探索开展跨境人民币借款、贷款、贸易融资、结算、支付等金融创新业务。研究发展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的征信机构。以科技金融为切入点,打造一流的金融和产业聚合平台,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便捷化、全过程的金融服务。
加大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在宁波开展开发性金融政策、产品、服务等方面的试验创新,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一带一路”专项贷款向宁波倾斜,支持 “一带一路”开放通道与平台、企业并购、产业投资、贸易融资、园区合作、港航物流等领域项目建设。有效利用境外资金,依托国家开发银行海外窗口平台,引导境外资金服务宁波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 “走出去”。
提升金融合作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互利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在宁波设立服务于“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与经贸往来密切的重点国家和地区探索构建区域性金融监管合作体系,扩大信息共享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