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迎
内容摘要:古语有“红颜祸水”,尤其先秦时期,三代各有美女灭之的故事流传,比如妹喜、妲己、褒姒、西施等等。事实上,女子真能误国?在唐代,罗隐曾这样作诗写道西施:“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可以说古人在很早的时候便已经有少部分人开始意识到这种责任的“嫁祸”心理的存在。褒姒的“烽火戏诸侯”更是传唱至今,本文就褒姒展开讨论“红颜祸水”一词产生的社会政治因素。
关键词:褒姒 周幽王 《史记》
褒姒,在中国历史上,是和夏代的妺喜、商朝的妲己并驾的三位“红颜祸国”之一,对她的误解,笔者认为是最深的。可能是男权社会的悲哀,也可能是改朝换代的需要,无论如何,让一个小女子去承担历史的罪责实属不该,笔者试着揭开作为女子的褒姒的内心。
迄今为止,描写褒姒的史料不一而足,但是古史料对褒姒的描述基本上都是貌美、不爱笑、得宠于幽王。到了近代,又有学者提出褒姒的故事是男权社会的产物。那么褒姒的完整形象到底如何?本文试着从史料梳理和推论,以求能够使得褒姒的形象更加真实生动具体完整。
一.对褒姒的文献记载和现代研究
对褒姒最简短有力的莫过于《诗经·小雅·正月》载:“赫赫宗周,褒姒灭之。”[1]而最全面的记载莫过于《史记·周本纪》:“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褒姒不好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2],后又有小说《东周列国志》中也将“褒人赎罪献美女 幽王烽火戏诸侯”作为真实故事写入书中。《国语·晋语一》:“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寵,生伯服,于是乎与虢石甫比,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3]《国语·郑语》:“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弃聘后而立内妾,好穷固也……周法不昭,而妇言是行,用谗慝也……”[3]同时近期出土的清华简《系年》篇第二章也有类似记载:“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坪( 平)王,王或取孚(褒)人之女,生伯盘,孚(褒)姒辟(嬖)于王,王与伯盘逐坪(平)王,坪(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回(围)坪(平) 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鄫)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4]。上面的材料都或直接或间接的说到褒姒灭国这一说法,那么一个女子真的会有如此大的魔力吗?故而不乏学者提出疑问,比如郭鹏认为褒姒时年四五十,年老色衰,幽王不大可能为博其一笑而置江山于不顾。西周的灭亡,自是周王室各派政治力量之间夺嫡争权的结果,与褒姒并无多大干系。[5]当然这只是一种推论,并没有史实可以证明褒姒四五十就一定年老色衰,毕竟有夏姬这样的人物存在。徐铭灿先生认为褒姒与幽王可以说是各有所需,利益息息相关,故而使得褒姒上位。[6]还有李峰先生认为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褒姒只是被后世史学家妖魔化的对象,是西周灭亡的替罪羊等等[7]。
现在我们再回头细看这段历史,赫赫宗周,真是褒姒灭之?
二.褒姒的出身问题
关于褒姒出身,《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有详细记载:“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於夏帝庭而言曰:‘余,襃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後宫。後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8]后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於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於道,而见乡者後宫童妾所弃妖子出於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饹於襃。襃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以赎罪。弃女子出於襃,是为襃姒。”这段文字,基本上把褒姒的出身写的很是卑微,仅仅是一弃女的身份而已。有了这段材料作基础,我们想当然的会以为一个出身如此卑微之人莫不是长相非常出众,怎么使得后宫三千尽失色,故而推演出幽王贪色灭国。
所以,后就有刘向《列女传》:“褎神龙变,寔生褎姒,兴配幽王,废后太子,举烽致兵,笑寇不至,申侯伐周,果灭其祀。”又司马贞在注释《史记》的《索隐》中说:“褒,国名,夏同姓,姓姒氏。礼妇人称国及姓。其女是龙漦妖子,为人所收,褒人纳之于王,故曰褒姒。”[8]褒姒出身这种说法荒诞不经,而赋予褒姒神秘色彩出身,实际上是为了妖魔化褒姒,“天之生此久矣,其为毒也大矣”也就是天生的祸患,以便为男权社会为中心的统治者们开脱罪责。
顾颉刚先生曾经提到“古史是层累地构成的”,认为:“时代愈后,传说中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盒放愈大”[9]。褒姒在此便有此嫌疑。据我们史料分析褒姒与夏族同姓,褒国姒氏,虽说夏朝已经灭亡,但是“灭国不绝祀”是先秦时期很重要的一项墨守的规则,最大的例子就是周初分封,比如夏朝的后人封于杞。所以,先秦时期的贵族虽然经历改朝换代,还是会有很大的势力,故而褒姒进入周王室,实际上还是一场政治上的联姻,并不是单纯因为貌美。还有一点,古人一般用“伯仲叔季”来称儿子的长幼之序,褒姒的儿子名为“伯服”,按照“嫡长子继承制”,“伯服”有着合法的继承王位的权利,并不是单单因为周王宠爱褒姒。
实际上,西周的贵族婚姻并不能以普通男女婚恋来衡量,更重要的是不同氏族间通过联姻的方式来达到政治联盟,在《诗·大雅·大明》中有:“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与贵族势力联盟,更能巩固自己的统治。
三.褒姒所起作用
古书有载“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这表明当时人把女性看做是不祥的,当然社会地位也就可想而知,但是共性之中蕴含着个性,褒姒是女性,但是她并非一般的平民女性,它是贵族阶级,她的儿子为嫡长子,所以褒姒是当时整个社会上最有地位的女性,她不可能毫无想法,她的身后也不可能没有利益群体。如蔡簋铭文[10]:“蔡,昔先王既令女作宰,司王家,今余惟□□乃令,令女眔曶,兼胥对各,死司王家外内,毋敢有不闻,司百工,出入姜氏令,氒非先告蔡,毋敢疾有入告,女弗善效姜氏人,止纵狱。”提到蔡要服从姜氏令。另外,在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11]中也提到宰职管理王家内外和掌政务,所以蔡簋铭文中提到了两位宰: 受册命的宰蔡和作为佑者的宰曶,其中一个宰为姜氏服务,那么周王朝中,除了周王,只有王后才有这个可能与周王匹配。
既然褒姒并不是没有权力,那么她的想法和作用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呢?首先,褒姒身后是整个褒国,褒国作为周南的诸侯国,便臣服于周室。后由于周的衰弱等原因,褒国没有正常向周王室纳贡。到了西周末年,周幽王便出兵讨伐褒国。可见两者关系危险性,此时褒姒便不得不“艳妻煽方处”,为自己谋得地位,从儿子争起,争得嫡长子的位子。
当然,《史记·夏本纪》有载:禹”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褒氏……”[8]由此可以看出褒国与周的渊源关系,周人即以夏后氏的后裔自居,如周初贵戚勋臣周公亘既言‘殷既叭厥命,我有周既受,又言:“惟文王(其父吕)尚克修和我有夏”[11],多次自称为”夏之一子孙”。由此可以看出,周幽王废宜臼也算合情合理,所以褒姒并没有给大家留下多么厉害的一面,反而像一个高冷的弱女子的形象。
四.褒姒形象妖魔化
国学大师钱穆在其《国史大纲》中写道:”史公言幽王宠褒姒,褒姒不好笑,幽王举烽,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为之数举烽。及犬戎之,举烽,诸侯救不至,遂杀幽王。此委巷小人之谈。诸侯兵不能见烽同至,至而闻无寇,亦必休兵信宿而去,此有何可笑?举烽传警,乃汉人备匈奴事耳。骊山之役,由幽王举兵讨申,更不需举烽。史公对此番事变,大段不甚了了也。”[12]后又有清华简整理出版才真相大白,确是幽王进攻申国,“烽火戏诸侯”全然为小说家语。
通过分析史料以及典籍可知,褒姒灭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红颜祸水”的历史故事,而是政治的左右,褒姒的王后地位也不是靠“红颜”得来的,而是政治权衡的结果、时局的需要。而西周的灭亡跟它自身的统治以及周王与地方诸侯之间长期以来的矛盾不无关系。矛盾总爆发之后,褒姒便顺理成章成为反叛一方泼水的对象,毕竟东周的统治还是打着延续“西周”的名号,要想自己的王位坐稳,必须名正言顺。但是现在我们无论是课堂上还是民间的传说,讲到这段历史的时候,无一不在重复着这段小故事,中间不乏许多专门研究历史的人。
褒姒个人问题是小,历史真相是大,现在还有好多中学老师好多家长把以褒姒为主体的西周灭亡论教授给下一代,这样代代相传,历史这团迷雾就会越发无法看清真实面目,而且还会引导学生错误的思考。历史不是儿戏,希望这篇小文可以还褒姒以清白,还历史以真相。
注 释
[1]王先謙.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左丘明.国语[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
[4]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李学勤.清华大学战国竹简(贰)[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西书局,2011.
[5]郭鹏.《史记》中褒姒史实质疑[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6]徐铭灿.褒姒灭周新论[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04:150-154.
[7]李峰.西周的灭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0.
[8]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9]顾颉刚编.古史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9]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殷周金文集成:1-18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0]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1986:40-41.
[11]王世舜.王翠叶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12]钱穆.国史大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48.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