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锐
土地确权是将土地的面积大小以及对土地的经营、使用、收益以及流转等行为的一种规范。保证土地为国家所有,人民应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具有专业性,政策性。故本文就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必要性做出了一些分析。
“土地归国家所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人民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将土地根据法律进行分配,其必要性可想而知。在分析其必要性之前,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江城县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情况:2016年全县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总面积118759亩,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19760户,家庭承包合同份數20019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19份,全县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总面积48062亩,占全县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总面积的40.47%。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到农村家家户户的利益,且就江城县耕地流转的比例在40%以上。再了解一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问题。
1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问题
1.1 农民们对于土地确权认识不到位
(1)土地的经营权与所有权是分开独立的。这经营权的管理归农业部门进行整理分配,而土地所有权必须是归国土部门管理。对于土地的管理,两个部门经常会有一定的合作,然而又常会出现一些分歧,使得工作效率就降低了。(2)自从土地承包制度开始以来,农村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就出现了不明确的现象。土地的管理以及相关的证书申请,登记和保存一般就成了由村委会代为办理。不利于土地的管理。(3)农村土地的确权和宅基地确权分割不明确。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宅基地的确权工作由国土部门进行管理颁布,并且如今已经基本结束了,而土地确权由农业部门进行分配管理,其工作并没有进行彻底,但正在逐步趋于稳定。
1.2 农民对确权登记的认识程度不统一,推动此工作的基层积极性不高
对于土地确权来说,它是一步一步进行的。然而,第一步就不好进行。其第一步是对土地进行测量。并不是说土地测量困难,而是说土地测量带来的农民的感受让他们感到不安。因为土地测量总是给人们一种土地要重新分配的感觉,所以农民对比还是比较反感的,会影响农村的稳定性。而基层的干部们大都也怕麻烦,不愿意对土地确权进行复杂的工作。一旦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必定会影响基层干部们的政绩。除此之外,农民们都认为土地确权发证没有多大的意义。即使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没有多大的作用。这就导致了人民的积极性不高。
1.3 土地纠纷多
在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中,存在许多纠纷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心里矛盾及个人利益无法全部满足。在二轮承包结束后,中央明确规定“承包土地三十年不变”;1996年开始及以后出生的人口都没有分发土地承包权。那么这时候的土地确权是不是就可以给这一部分人的土地分发下来呢?而且,二轮承包所遗留的问题也有很多,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的发放到各家各户,土地权属关系混乱,证件与土地对不上号等等问题。土地的用途比例调整不及时,不合理等。这些问题一般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工作中都可以彻底解决。还有关于农民户口的问题对于土地的影响,都是矛盾所在。由于个人的心思个人明白,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考虑,所以在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及矛盾也就各不相同。
1.4 政策性问题没有进一步完善
大部分农民会认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土地重新进行分配管理。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它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一个完善。也可能会牵扯出一些问题,例如,有些土地的种植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样,地界分割,权属不明确等现象。而且,这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必定会引起双方的矛盾。而基层干部们,就应该对他们进行劝解,将矛盾减少降低,实在不行,就引导他们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
2 促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建议
(1)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我们大可以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网络等各种大众媒体,社交平台,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进行宣传;还可以拉横幅,开讲座进行教育,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确权的前景和意义所在。让他们知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是对他们有好处的,它更能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等等。除此之外,还可以印发宣传单保证发放到每家每户,印制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问题的小册子,也要保证可以发到每家每户。将农民的积极性充分的调动起来,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工作中要切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作。在登记颁证工作的进行中,必定会产生一些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又一定是农民的利益有关的,我们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有耐心,对其进行劝解,要全心全意为人明服务。但是当调解不能解决问题时,就要引导人民去走法律程序。并且将哪些打算趁乱进行不法行为的人予以惩戒,绝不姑息。
(3)加强组织领导。各个工作的进行必定要有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领导,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不能例外。没有领导的支持那么下面的干部们在工作中也不会太尽心尽力的,反正又没有人看。所以领导的支持十分重要。可以让本县的县长任工作的组长,其他各级干部任组员,将工作细化,一步步在领导的监督下进行,这对于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极大的帮助。
(4)落实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的各项相关配套及后续工作。不论是什么工作,其开展必定需要资金的支持。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定要保证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可以向中央申请加大对工作补助额度。除此之外,对于有些土地承包面积改变了的农民,要对他们所以当拥有的补助落实到位。
3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必要性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民土地使用的保证,它确保了农民在土地补贴方面的利益。并且完全准确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保证农村的稳定。再进一步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使农民收入稳步提升。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十分有必要。
(作者单位:665900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