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25日三读通过“空气污染法”修正案,据《联合报》报道,根据修正案,台湾各县市未来将划设“空气品质维护区”,禁止或限制老旧车辆通行,违者最重处6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修正案的通过引发台湾民众的巨大反弹,网友纷纷在蔡英文和“行政院长”苏嘉全的社交媒体账号下留言发泄不满。
报道称,台湾的“空气污染法”上次修法是5年前,之所以修法,是因为近年来台湾中南部空气污染及能源争议持续升温,国民党则紧咬当局为了“非核家园政策”而“火力全开”(依赖火力发电)才造成PM2.5上升,导致民众苦不堪言。“立法院”临时会25日历经7小时逐条发言表决争议条文,于晚间21时许完成修正程序。
台媒称,这次修法加重处罚,处罚对象由行为人扩大到负责人与监督人,即“老板与卫生安全部门人员都需要负责”,最低刑责提高到6个月有期徒刑,最高罚款额度提高20倍,从100万元提升到2000万元,并将追缴造成空气污染的不当得利。修正条文还明定,台“环保署”可视空气品质需求,强化出厂10年以上交通工具的排放标准。若未依规定验车可罚500元,逾一个月未检验或复检未过,可累计再罚,一旦县市政府再次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可移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牌照。
此外,修正案还授权县市政府划设“空气品质维护区”,1999年6月前出厂的柴油车及两冲程机车(摩托车),将禁止进入或限制其进入时段,并以车牌辨识系统取代拦检,违者可处500元至6万元罚款。
“这些官员坐领高薪哪懂民间疾苦,可曾想过为何人民还开还骑这么多年的老车?因为人民喂饱自己都很辛苦了,谁不想5年换部新车?会骑10年以上老机车的更是社会中最辛苦的一群。”在蔡英文社交媒体账号下,充斥着网友对该修正案的不满,有人表示台当局的做法跟晋惠帝“何不食肉糜”之问如出一辙,“自己坐好车,叫人民换车!”
虽然世界上其他地区也有为环保原因淘汰高污染车辆的政策,但一般会有相应的补助措施。欧洲普遍对新购买的节能车实施减税、补助措施,如法国曾为环保减排实施老旧车辆更换措施,并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补助支票。在中国大陆也有相应措施,如设立高污染车辆报废淘汰补助专项资金,通过细化补助措施来缓解车主的经济压力。而台当局出炉的修正案中暂时并未看到具体的淘汰补贴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民怨沸腾。▲
(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