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任亚光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优化营商环境,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有效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区域竞争的重要依托,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亦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目前,北京工业企业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首先,产业配套难。北京工业企业种类较多,生产制造环节涉及热处理、电镀、喷漆、铸造等,这些上下游配套均属于《禁限目录》范围,都列入了必须疏解的名单。这给北京工业企业的产业配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不利于北京要发展的高端制造业的研发、生产。
其次,物流运输难。北京工业企业对物流配送的需求较大,原材料采购、产成品发货等较为频繁。但北京工业园区白天禁行货车,全天禁行国三货车,企业生产运营环节无法流畅运转,给产品订单的及时交付带来极大障碍。
再次,政府监管存在“一刀切”现象。迄今为止,无论学术界还是政策层面,对高端制造业尚缺乏统一的界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相关主管部门只能简单依据行业分类,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将许多国有工业企业的制造环节都列入了必须疏解的名单。北京部分工业企业已有的产品在国内乃至国际处于先进水平,同样面临被疏解、异地搬迁的问题。工业企业生产制造环节一般涉及多项资质及认证,异地搬迁导致工业企业所有资质许可甚至ISO系列认证全部需要重新申请授予,这对工业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
除此之外,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面临一些特有问题。
首先是企业竞争力受限,历史负担较重。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背负的历史负担较重。以京城机电为例,作为历史悠久的企业集团,京城机电现有非经营性资产102万平方米,全部移交外部专业管理单位预计需一次性支付3.6亿元。京城机电目前有离退休人员3.5万人,每年承担费用近2亿多元。
其次是国资监管政策限制。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在发展“高精尖”产业中存在障碍,一是通过并购方式投资高精尖产业困难重重,面临诸如评估审核备案程序复杂、评估方法体系不适宜、退出过程复杂且流程过长等问题;二是对企业的绩效考评体系与当前尖端技术研发投入大、失败率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明显不匹配,导致国企研发投入低于平均水平;三是与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员工持股激励机制相比,国有企业现有薪酬体系无法有效吸引和留住高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最后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影响。对传统产业疏解后腾出的土地厂房资源再利用问题,缺乏政策支撑。土地资源变性难,变性出让金负担重,国有工业企业腾退土地无法再用于制造业,“高精尖”产业制造环节无法取得工商注册,大量腾退空间用于开展文创园,同质化现象严重。
建议努力降低工业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的历史负担和社会责任,如非经资产移交和离退休人员问题,建议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解决,纳入社会管理,降低企业负担。针对功能疏解造成的人员辞退问题,建议政府给予更高的补助,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关于工业企业整体的生存环境问题,建议政府合理放宽约束企业经营发展的制度性限制,支持北京周边省市建立环保热处理企业、电镀企业、铸造企业、零部件加工配套企业,允许环保达标喷漆作业,科学安排环保达标运输车辆的作业时间,以满足工业企业发展的需要。
对企业创新发展给予更有利的支持。“创新发展是第一动力”,“高精尖”产业符合首都功能定位,风险投入、协同研发成为互联网时代科技创新的新模式,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转型适应新时代要求,将更加有利于科技成果迅速转化。
关于推动“高精尖”产业结构的构建和创新发展,建议政府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加大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给予研发资金补贴和税费支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取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的方式对关键人才进行激励,切实吸引和留住打造高精尖产业所需的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关于“高精尖”产业落地面临的投资评估和资金出境难题,建议政府允许国有企业联合社会资本开展“高精尖”项目风险投资、科技项目风险投资;对以机器人、增材制造为代表的先导产业落地给予引导资金支持,促进产业布局,迅速形成产业聚集;对企业制造环节的环保升级和业态保留给予政策支持,以满足京津冀制造业发展的需求。
支持国有企业土地资源盘活。以京城机电为代表的国有工业企业按照首都功能定位要进行产业疏解、转型升级,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现有土地厂房资源利用缺乏更大力度政策支持。
建议非开发区土地给予土地变性支持,如工业用地变科研用地、开发用地等,为科技创新园区或者高精尖产业发展赋予优先权及政策优惠,支持企业自主开发建设(保障房建设、科技创新园建设),加速转型升级和疏解,保持北京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活力。
建议积极探索试行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盘活企业自有土地,发挥政府引导职能,改善住宅租售结构。
建议政府对国有企业老旧厂区进行文创园区开发给予升级改造补贴,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