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菊 王瑞雪
(沧州市林业局 河北 沧州 061001)
沧州市共有苗圃246处,育苗总面积6.8万亩,总产苗量7 493万株,其中2017年新育苗面积1.4万亩。
1.1 苗木生产按苗龄划分。二年生苗木生产面积最大,占比为30.43%,明显高于一年生苗木(18.09%),二年生苗木数量占比为25.43%,略低于一年生苗木(32.26%)。具体数据详见表1。
表1 不同苗龄育苗面积和数量所占比例
1.2 苗木生产按树种划分。苗木生产以白蜡、国槐、杨树、柳树、枣树为主,数量均占总数量的10%以上。各个树种的育苗面积、育苗数量等相关指标详见表2。
2.1 林木种苗行业迎来新机遇。随着十九大“美丽中国”的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日渐增强,加之“雄安新区”的绿化需要,沧州林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该市以沧县枣树良种基地和盐山县抗盐碱树种良种基地2个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献县枣树、国槐良种基地1个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以及沧县窎庄、河间后黑马等苗木生产经营集中地区为依托,带动了沧州市的育苗质量,引领了行业发展。
2.2 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日益完善。全市各县市区都建立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保障了林木种苗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其中献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和河间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建设项目”的竣工对进一步提升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水平,避免不合格种苗流入市场,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意义重大。
2.3 林木种苗生产转向集约化。苗木生产正在向区域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出现了许多育苗乡、育苗村,通过育苗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肃宁、海兴、献县等地涌现了一批育苗大户,据统计育苗面积超过1 000亩以上的苗圃有16处,苗木生产正向着集约型、密集型靠拢。
2.4 林木种苗管理逐渐规范。随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种子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发布与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林木种苗市场,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正在形成。
3.1 苗木生产结构性过剩。苗木生产结构性过剩是林木种苗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苗圃经营者缺乏对市场的科学预测,造成某些品种数量超出市场需求,苗农经济受损,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不利于苗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表2 各树种统计数据
3.2 育苗技术不统一,专业化程度不高。沧州市苗圃多以个体育苗、小农经济为主体,从业人员普遍根据育苗经验育苗,缺乏科学技术指导,存在生产设施和技术水平落后、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
4.1 加大种苗管理力度,搞好行业服务。林业主管部门应站在行业高度上,收集各类前沿信息,做好行业引领,以信息指导市场。同时,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聘请有关专家讲解、指导。从根本上提高育苗工作者的专业技能,从而提高行业收入,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林业生产行业。
4.2 大规格苗木需求增多,鼓励生产大苗木。随着国家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和绿化造林任务越来越多,吸引了一批社会资金投入到了苗木生产中,加快了苗木产业化进程。造林绿化市场对大规格苗木的需求显著增加,鼓励农户多生产大规格苗木以满足市场。
4.3 发挥重点基地示范功能,提升行业整体高度。依靠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技术、设施和信息优势,定期开展相关交流活动,带动与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真正从根本上规范行业发展,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双提高。
4.4 做好良种选育工作,推动行业长久发展。以科技为支撑,加强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建设。着力研究和推广优良树种、抗性树种,培育适宜沧州市自然条件的抗逆、速生丰产、绿化美化良种;支持和鼓励容器苗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大生产力度,满足林业重点工程和城市绿化用苗。
4.5 健全行业监管,落实监管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层层把好质量监督检验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种苗流向市场,破坏良种发展,推进沧州市林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