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不良资产的形成机理、清收障碍与处置创新

2018-06-22 03:45杜尔玏
求是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形成机理不良资产

摘 要:十九大报告提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提出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及时处置风险资产。商业银行有效减少不良资产余额,是降低金融风险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与累积受到经济运行周期、政治负担、信贷扩张与内部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当前银行外部市场环境低迷、内部资产质量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清收处置不良贷款面临着很多问题与障碍。商业银行需要借鉴国际和国内经验,积极探索运用非诉手段和法律手段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应构建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遏制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清收处置效率。同时,培育良好信贷文化,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和培训,树立前瞻性防范理念,依法行使债权人权利,加强风险管理,开展对客户、产品、行业风险的全流程监控。

关键词:不良资产;形成机理;清收障碍;处置创新

作者简介:杜尔玏,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博士生(上海 200030)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3.009

引 言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十九大之前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金融风险累积的源頭之一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不良资产是金融资源在市场经济周期性波动中形成错配现象的客观存在。对此,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推动金融机构真实披露和及时处置风险资产。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及时处置风险资产,其背后正是基于近年来我国日益凸显的结构性矛盾和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在2015年后,各类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连续多月低迷,中国经济从整体上出现了“四降一升”的新形势,金融风险加速聚集。经济下滑进一步引发了企业债务风险,使得银行业不良资产问题形势日益严峻。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规模将近1.58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4%,贷款损失准备28236亿元,如果包括关注类贷款,则问题类贷款可能高达5万亿,约占GDP的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显示,按照贷款企业收入能否覆盖银行利息的测算,中国金融体系中约有1.3万亿美元的商业银行贷款存在潜在损失风险,约占所有贷款的15.5%,由此可能使得银行产生约7560亿美元的潜在损失,约合人民币4.67万亿元,占到GDP的7%。[1]由此可见,中国新一轮不良资产处置潮已经到来,需要不断对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加以创新。

不良资产作为影响银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严重制约着银行机构乃至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对商业银行来说,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减少不良资产余额,是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降低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当前市场化和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充分认识不良资产的内在成因,运用各项手段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新一轮不良资产的特征与形成机理

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的形成与累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政策、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等,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基本可以分为两轮处置潮,一次是1999~2005年的第一轮处置潮,第二次是2014年以来在经济新常态下的新一轮不良资产处置。在不同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本轮的不良资产与上一轮不良资产高峰期有着不同的特征。

(一)新一轮不良资产的特征

首先,从不良资产的涉及范围来看,上一轮不良资产主要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贷款质量相对比较差,多为担保借款,大多企业存在改制情况,而本轮不良资产虽然分布更为广泛,但以民企为主,贷款手续相对规范,抵押物品充足,逃债相对少;其次,从债务处置的难度来看,上一轮不良资产多为“政策性”坏账,职工权益多,债务没那么复杂,而本轮不良资产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由于资源错配和产能过剩所致,涉及民间借贷,债务关系大多很复杂;第三,从不良资产所产生的宏观经济环境来看,上一轮不良资产处在经济上升周期,资产一直快速升值,但本轮不良资产处在中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风险因素多,不确定因素多,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对商业银行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新一轮不良资产的形成机理

1. 经济运行周期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时期,经济增长的动力由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发展,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动力较弱,经济形势整体上不容乐观。国内经济下行,大宗商品价格涨幅回落,企业效益下滑,政府部门财政收入增长下降,许多企业面临着经营问题,利润水平出现下滑,偿债能力减弱,资金链断裂引发系列企业倒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时有发生。部分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逾期现象日渐增多,导致银行资产质量普遍下降。在这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加剧,又会反过来对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健运行产生负面效应。

实际上,宏观经济状况是否良好可以直接影响银行资产状况,并进一步影响银行信贷投放。在经济上升周期,企业的经营状态通常较好,银行信用风险降低,资产质量保持相对良好。但在经济下行周期,由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业绩会下滑,甚至产量缩减或破产,无法按时足量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进而直接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德意志银行曾经采用弹性分析方法,对经济周期波动与美国银行业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美国GDP增长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大型银行的贷款不良资产率将提高0.3个百分点,小型银行的贷款不良资产率将提高0.6个百分点。[2]这一实证结论表明,宏观经济状况与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存在显著的关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数量具有典型的逆经济周期现象。

2. 政治负担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内生性

从社会政治角度看,中国不良资产的产生相比发达经济体,更多地体现为政府行为、政府干预市场。[3]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政府部门往往出面干涉国有银行,要求其向资金需求较大的国有企业发放贷款,形成了大型国有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垄断和对私人部门资金需求的“挤出”,进而导致金融资源错配、经济效率低下,社会经济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额上升。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承担着支持“三农”的重任,其不良资产率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常年位居第一。不仅国有商业银行如此,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地方国企和地方商业银行同样存在类似的动态博弈关系,在财政分权体制和以GDP为导向的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存在过度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源支持地方国企融资和促进GDP增长的动机。以上原因最终导致了不良资产不断积累。

此外,社会融资结构不均衡以及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也是促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内生机制的重要原因。在中国融资结构中间接融资占比较大,大部分企业普遍缺少自有资金,只能通过银行贷款缓解资金紧张压力,商业银行成为企业进行融资的核心。[4]而一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育比较滞后,金融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交流平台建设不完善,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信用环境较差,使得信用风险全部积聚到商业银行,一旦企业经营效益不好,必然影響到银行贷款,导致不良贷款不断增加。

3. 外部竞争、信贷扩张与内部经营管理缺陷

近年来,各类体制的银行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数量猛增,据统计已经达到3800多家。各类银行机构为抢夺市场份额,往往通过降低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门槛和要求等方法来获取客户。有的商业银行采取种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这些都可能导致银行信用风险加剧。例如,许多商业银行为了获得客户,对贷款客户资料和信息的贷前审查把关不严,缺乏严格的的贷款风险分析和结论,从而提高了银行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种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都可能导致银行信用风险加剧。随着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共同影响,商业银行为了开拓市场,谋求自身业务不断发展,普遍出现了“重速度、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的思想,过度追求速度和信贷规模,这也是引起信用风险和不良资产增加的原因。

银行机构内部管理问题。在经营策略方面,部分商业银行缺乏科学发展的意识、理性和能力,未能协调好业务发展与资产质量、经营结构、经营效益的关系。具体来说,对整体经济形势的研判不准确,在经济下行的趋势下,没能够科学判断未来的下行趋势,导致对信贷投放的方向和信贷结构没能做出合理的调整。在信贷管理方面可能存在把控不严,很多商业银行贷前调查不充分,对企业经营者的信用、企业信用等级、贷款发放的可行性和风险情况没有进行认真、科学和合理的评估;贷中审查把关不严,审贷分离、集体决议等制度流于形式;贷后管理没有深入细致处理,对其中的风险缺乏及时有效的防范机制和手段。而且部分贷款合同、抵(质)押和担保合同等信息不完整、不严密,这都构成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还有一些银行从业者以贷款谋取私人利益,大量发放各类人情贷款和关系贷款,这也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余额上升的一个关键原因。

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不良资产的上升成为制约银行机构发展和影响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源头,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当前银行外部市场环境低迷、内部资产质量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依法清收处置不良贷款面临着很多问题与障碍。

(一)市场化和非诉讼清收处置方面面临的问题

在不良资产处置手段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采用依法扣收、贷款重组、打包转让等不同手段,但实际上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充分有效利用上述方法。首先,金融资产牵涉到国家利益,综合对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道德风险担忧,以及对国有资产安全、债权转让与社会稳定等方面考虑,监管部门通常对金融债权受让主体加以严格限制,使得商业银行并不能自由行使债权转让权,也难以按照市场化规则对不良资产进行定价和转让;其次,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政策迟迟未能落地实施,相关实践难以推进,[5]使得商业银行很大程度上只好依靠法律手段保全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处置时间延长、损失大、成本高,致使银行无法快速清收化解不良贷款;再次,许多商业银行缺乏统一抵销、扣划和清算的部门,以行使抵销权进行主动扣收效果不佳,仅依靠各地方分支机构单独催收,致使力量分散,清收效果受到限制。

(二)仲裁和诉讼清收处置方面面临的障碍

1. 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容易丧失依法清收的最佳时机。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是极具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的业务内容,要求商业银行内部各大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和相互协作,但由于各个部门之间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法律合规部门常常无法及时介入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使得商业银行容易丧失依法清收处置的最好时机。当前,尽管众多商业银行建立了不良贷款的五级分类原则,对潜在风险贷款、违约贷款和不良贷款构建了统一的管理机制,但实际上由于银行内部信息不畅,信贷部门在贷款出现风险之初很少向法律合规部门征询意见,法律部门对违约贷款及其潜在的风险情况也并不了解。所以,当银行信用风险暴露时,信贷部门才会要求法律合规部门介入,但常常已经失去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资产风险的最佳时机。

2. 金融产品在设计时未能充分考虑清收处置问题。随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兴起,银行金融业务模式和流程不断创新,新型金融产品颠覆了传统信贷业务流程,越来越虚拟化。商业银行相关金融产品在设计时未对清收处置环节进行综合考量,给法律清收不良资产造成了许多问题和障碍。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移动银行、信息交互、POS机具等电子渠道,主导发起、办理各类银行业务,相关证据材料都以电子数据的方式进行存储。诚然,该类业务以“高效”“便捷”“闪电借款”“随借随还”等特点为金融消费者带来全新融资体验,但其高度无纸化、自动化、电子化等特点也导致在搜集证据方面遇到很大困难,影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效率。

3. 征信体系不完善导致诚信环境缺失。由于当前中国个人征信体系还不完善,社会诚信文化尚未嵌入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随着银行贷款纠纷案件的增多,借款人、担保人及法院对银行诉讼的态度也逐渐变化,借款人、担保人由过去的相对配合逐渐转变为千方百计寻找银行瑕疵进行抗辩或设置障碍,以期减少或免除部分责任,给商业银行法律清收不良资产造成困扰。例如,有的企业故意以“工程款优先”“執行异议”等理由另行提出诉讼,阻碍执行进展;有的借款人签署长期租赁合同设置执行障碍。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还有的企业在法律清收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签收法律文书,限于法律规定,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均需要公告送达,每次为期2个月的公告期,使得法律清收处置效率低下。

4. 胜诉案件执行难,执行手段缺乏强制性。对于不良资产的法律清收处置,商业银行最担心的问题是“赢得了官司输了钱”,虽然有的商业银行获得了胜诉,但判决书却成一纸空文,这些案例里面,少数情况确实属于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但多数情况确实是债务人对还款责任的故意逃避。执行法院和经办人员在办理执行案件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更多以协商方式处理,多以主持执行和解方式应对执行事务。而在债务人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甚至故意拒不履行的情况下,也不愿意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及时处置和变现担保财产。执行手段和措施缺乏“强制性”,强制执行演变成自愿履行。对于抵押房产或其他担保财产,存在抵押房产涉及长期租赁,个人唯一住房出屋难问题,法院出于维稳、和谐执行考虑,往往强制执行力度有限,直接影响到抵押房产的处置。

三、国内外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经验和方法

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是不良资产交易和投资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不良资产价值的关键途径。总结国际和国内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经验做法,做好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实际工作,对于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银行业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经验

不良资产不仅存在于中国银行业,全球各国商业银行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不良资产问题。国外商业银行根据各国发展情况,不断创新不良资产处置和管理方式,形成了债转股、发行政府债券、培育资本运营机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形式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1989年,美国为了防止储蓄贷款机构的倒闭,成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mpany, RTC),来接管储蓄贷款机构的不良贷款进行集中处置。[6]瑞典由政府主导成立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吸收银行坏账,帮助银行恢复经营秩序,形成了一种“好银行-坏银行”模式。韩国、日本等全球大多数国家借鉴了上述模式,例如,日本曾为处理不良资产,成立信用合作购买公司(Credit Cooperative Purchasing Company, CPCC);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时期,设立新的机构——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orea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 KAMCO),采用创新方法处理了许多不良资产。此外,美国还建立了计提呆账准备金制度;墨西哥政府发行政府债券,向银行提供无息政府债券购买不良贷款;等等。总之,国外银行业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手段大同小异,但都离不开政府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支持。

对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这一在全球银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各国的处置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在核心内容和思想上却是基本一致的,大体上都是在政府主导下,成立专门不良资产管理机构,把“有毒资产”与“好资产”相分离,折价出售,从而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是中央政府大力支持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处置,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进来,发挥政府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主导作用。例如,在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不良资产的历史高峰期,政府部门及其推出的政策,均在损失承担和资金提供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主要采取了多个方面的积极措施,如创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为不良资产清收提供政策依据,等等。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坏账银行”,专门负责剥离或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这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坏账银行”的核心能力是多重价值发现能力和高效率的处置能力,能有效解决资本约束等深层次问题,有助于发挥规模效应,灵活选择不同的清收处置方式。

三是实现不良资产的市场化。从国际经验来看,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7]美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在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上遵循的基本思路都是先通过那些不良资产管理机构接管不良资产,然后逐渐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并借助证券市场交易平台或其他交易平台将不良资产市场化。

(二)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方法分析

近年来,受到经济新常态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也进入加速爆发期,不良资产增长快速,面临越来越大的消化存量不良资产的压力,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探索不良贷款处置和管理手段,在此基础上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清收方式主要有打包处置、资产证券化、破产清偿以及法律清收等。打包处置就是组合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金融资产,形成资产包,然后把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招标、转让、置换、拍卖等方法进行处置。[8]打包处置的优点是可以防止资产贬值;实现不良资产的批量处置,提高处置效率,增加经营效益,能够尽快改善银行资产结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类别,其特殊之处在于基础资产是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的不确定性较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一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出售给一个具有特殊目的的实体,这部分资产经过组合,成为金融市场上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证券。不良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挑战在于估值难度很大,对商业银行的技术要求高。法律清收包括司法诉讼在内的多种法律手段、措施和程序的运用,既可以通过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公证执行等非诉法律手段实现清收目的,也可以通过直接诉讼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收回贷款。破产清算是指对于一些难以持续经营下去的企业,把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进行偿付。

四、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和提升资产质量的路径

清收和处置不良资产关系到国家经济政策和外部法律环境等各方面的问题,而商业银行作为清收处置的主体,合理利用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以专业化、效益化、精细化为原则,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是各大银行积极探索的方向。

(一)创新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一是在产品设计阶段融入清收处置考量因素。如上文所述,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设计研发阶段未对清收处置环节的问题进行综合考量,为日后清收处置不良资产造成了许多问题和困难。对此,商业银行应在产品服务设计阶段,将产品和服务的清收处置方案与用户需求、收益水平、市场前景等各方面的要素一并进行统筹设计和考量,根据不同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和流程不同,分别预估产品、服务的风险场景,模拟产品和服务的清收处置过程,并以法律视角对清收过程中的每一项环节进行审查、核实和论证,发现问题后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补充相关要素,确保清收处置方案的成本可控、依法合规和有效可行。

二是构建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遏制规避执行的行为,提高清收处置效率。自200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各类案件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网络平台。银行应充分利用该平台,对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录入不全面、信息内容不准确或信息发布不及时等提出建议,确保被执行人信息的社会公开和社会监督。规避执行是目前不良资产处置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规避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无偿转让房产、多列支出、虚假债务诉讼等,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债务人有能力履行但抗拒执行或消极履行的行为。对此,商业银行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通过运用审计手段,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必要时通过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强化执行力度,尽量减少执行清收的违约损失率。

三是创新非诉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机制。目前,金融债权转让市场化改革尚有许多限制因素未能解决,比如金融债权合理定价机制、金融债权转让后社会稳定问题及金融债权处置过程中道德风险等,导致金融债权转让难以市场化。对此,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创新,探索快速清收处置不良贷款的新思路。银行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时,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方式确定转让价格,防止暗箱操作导致资产损失和流失,实现资产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此外,还应当考虑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金融资产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应严格按照监管制度和规章操作,采取债权转让方式进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不以提高受偿、寻找买家、促成交易等理由与债权受让方签订任何形式的回购协议或兜底承诺协议,确保债权转让合法合规。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法律手段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创新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資产的思路是各大银行积极探索的方向,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物抵贷方式的创新运用。在新形势下,银行要发挥以物抵贷对清收不良资产的积极作用,可适当纵向拓展业务,发展咨询、收付、担保、代理、租赁等中间业务,有效降低不良资产余额。二是债权转让交易的合理运用。根据结构效益理论,将难以清收的不良资产进行分类打包,转让给第三方专业机构,将会极大优化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风险。三是完善和发展银行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发展非常缓慢,银行业资产证券化尚在实践中摸索前进。银行应抓准机遇,积极试点实行资产证券化清收不良贷款,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二)提升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路径

首先,培育良好信贷文化,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和培训。努力在银行内部形成管理完善、服务优化的良好信贷文化,让各级员工始终对“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大经营基本原则及其先后顺序保持应有的敬畏之心,使风险合规意识内化于信贷业务人员的心中。此外,还需要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的匹配度,以提高资产质量。例如,开展富有针对性、案例式的培训,所有从事资产业务的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获得资格认证后方可上岗;及时编制更新工作手册、案例汇编、营销指引等,帮助基层员工掌握风险控制要点和营销重点,帮助基层行员工更好地掌握银行内部最新的产品和信贷政策。

其次,树立前瞻性防范理念,依法行使债权人权利。商业银行应加强法律风险管理,让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信贷业务全流程,让合规操作成为每个银行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风险防范不仅仅只是事前预防,依法行使权利也是关键。在贷后管理中,应加强对债务人经营活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运用代位权、撤销权、抵押权等权利,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防范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银行如发现这类问题,应立即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依法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违法行为;二是识别、防范债务人各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银行只有进行贷后动态监测,关注企业经营发展方向,盯住资金流向,才能防患于未然;三是防范债务人消极维权现象,银行发现此类问题后可行使代位权,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债务人的债权偿还银行债务。

第三,加强风险管理,开展对客户、产品、行业风险的全流程监控。随着大数据和金融科技的发展,商业银行应不断增强监控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监控体系建设中运用好信用风险监控系统,积极关注客户资金流向,有效地化解客户融资风险,对存在可疑资金流向问题的客户加强核查,持续开展对银行的融资客户、产品、风险等方面的监测预警及跟踪管控。同时,按照大户融资余额规定质量管控负责人,定期落实对大客户的回访工作。定期召开大客户分析会,及时对重大事件、新闻披露客户的重大负面报道予以关注,对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产业政策、安全事故、高管事件等可能对银行资产形成风险的事件快速反应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四,完善激励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考核既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发展的导向标,也是提升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重要抓手,可探索建立银行客户经理递延薪酬制度,一部分奖金在业务发放后暂不发给客户经理,而是可以根据风险结果对是否发放这部分奖金做出选择,如果业务发生风险并形成损失后可扣除这部分资金,如果业务结束后未发生损失则将奖金兑现给客户经理。此外,商业银行应严肃查处不合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并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违规员工、不适合留用的人员及时处理和调整。对于一些典型案例,银行内部需要认真分析其形成原因,以此达到有效警醒他人、杜绝风险事件和提升资产质量的目的。

结 语

2017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四大“累积风险”的领域,即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报告中把不良资产列举在各大风险的首要位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十九大报告提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领域的根本要求,也是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新一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当前和将来面临的一个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如果对此不加以适当清收处置,因不良资产所产生的信用危机可能带来更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是全球性难题,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中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如因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容易丧失依法清收的最佳时机,金融产品在设计时未能充分考虑清收处置问题,征信体系不完善导致诚信环境缺失,银行胜诉案件执行难、执行手段缺乏强制性,等等。对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总结国际和国内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经验做法,做好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实际工作。一方面,需要在产品设计阶段融入清收处置考量因素,构建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遏制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清收处置效率,创新非诉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机制,积极探索运用法律手段清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另一方面,需要培育良好信貸文化,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和培训,树立前瞻性防范理念,依法行使债权人权利,完善激励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开展对客户、产品、行业风险的全流程监控。

参 考 文 献

[1]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 Potent Policies for a Successful Normalization.” http://www.imf.org/en/Publications/GFSR/Issues/2016/12/31/Potent-Policies-for-a-Successful-Normalization, 2016,4.

[2] 张龙清:《经济下行周期中的商业银行风险初探》,载《西南金融》2008年第11期.

[3] 杨盛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体制性成因探究》,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8期.

[4] 李枫:《“中小企业贷款难”与贷款结构和经济结构优化》,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7年第1期.

[5] 蒋照辉:《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证券化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再探讨》,载《上海金融》2015年第11期.

[6] 张汉飞、张汉鹏:《国外解决银行不良资产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载《经济问题探索》2005年第7期.

[7] 衷诚斌:《AK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防范与化解策略研究》,广东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8] 赵联盟、李志刚:《打包处置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的新选择》,载《中国金融》2004年第6期.

[责任编辑 国胜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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