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对策

2018-06-21 07:24王桑坤
红土地 2018年5期
关键词:旧址漳州遗址

王桑坤

漳州是一座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城市,也是福建省重要的苏区、老区。光辉的革命史,形成了不少承载红色传统和革命精神的纪念地和标志物,催生出壮美瑰丽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红色文化,是尊重革命前辈、再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的迫切需要。

一、现状与特点

1、分布广、类别全。全市辖11个县(市、区),其中苏区县8个,除龙文区外,各县(市、区)均有红色文化资源,与重大历史事件、人物有关的纪念馆、纪念碑、纪念亭、建筑物、遗址206处,与重要历史事件、人物有关的具有史料意义的武器、衣物、文献、手稿、图片等代表性实物,数以万计。

2、品位高、影响大。近现代以来,漳州大地发生多次在中国革命进程中有重大影响的事件,革命遗址中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60处,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2处,省级13处。红军革命精神成为漳州大力弘扬的“五种精神”(红军长征精神、女排拼搏精神、漳州110精神、龙江风格精神、谷文昌精神)之一。

3、开发利用潜力大,保护传承任务重。现存红色文物保护单位中,大部分保护范围不足、级别不高,有的产权不明、管理分散,有的破旧损毁,坍塌严重,频临消失。一些新发现革命遗址,有一定的外在规模,自然形态比较完整、历史痕迹明显,蕴含着丰富历史信息,有较高的潜在开发价值,但由于未能申报定级挂牌保护,多年来裸露于山野乡间,长期风吹雨淋,正在失去了昔日容颜,亟需修缮和保护。

二、问题与成因

1、与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矛盾突出。随着城市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市区、各县城区红色遗址保护形势严峻。在旧城改造中,一些地方连片大拆大建,审批不够规范严格,致使一些重大红色遗址受到损害,甚至不复存在。一些新发现的有价值的遗址,考虑到城区旧城改造整体需要,本来可以挂牌保护的,只好在顾全“城市建设大局”思量中“撤点降级”处理,一些有价值的“故居”“遗址”因此“烟消云散”。散布于农村的许多革命遗址,多是宗祠、民居,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群众对宗祠、老民居进行翻修改造,甚至整个村落、整个片区搬迁,造成大量红色遗址夷为平地,原貌不存。

2、产权归属不一,管理难度较大。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纪念馆等归文化部门管理,一些“旧址”建筑物由所在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的由村集体使用管理,分布在农村的“旧址”“遗址”产权多属村集体或村民个人所有。如“闽南工农革命委员会成立旧址”位于芗城区青年路东坂后基督教堂,由芗城基督教会管理;“中共闽南地委机关旧址、老游击队员纪念馆(乌山)”位于诏安县、云霄县和常山经济开发区“两县一区”的交界处,目前由诏安、云霄两县轮流坐庄管理,一个县管理1年。产权归属的复杂性,导致在建设开发、管理维护中经常为了利益“相互掐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利谁都管,无利谁都不管”的问题,增加了保护的难度。在基层一线,产权隶属于村集体或村民的红色文化资源,往往在“赚不到门票”“不如庙宇实惠”“没有经济效益”等诸多利益考量中,任其自生自灭,保护状况不容乐观。

3、保护手段简单,展示形式单一。每个红色遗址都记载着一段历史,沉淀着鲜活故事,见证着峥嵘岁月。从已开发利用的纪念场所看,多数的室、馆、亭、碑,如王占春故居(龙海)、三平会师纪念馆(平和)、马坪农会武装抗捐旧址(漳浦)、云和诏县委成立旧址(云霄)、月港事件纪念馆(诏安)等,布展陈列内容粗糙、表现手法单一雷同、特色不突出,缺乏对历史事件背景、革命人物内涵的深度挖掘、生动展示。又如,云霄县发现火田镇白石村店仔自然村何氏宗祠外墙侧壁有1幅上世纪30年代初红军苏维埃政权的宣传标语,在申报“中央苏区县”“老区村”中,极具实证意义和史料价值,但至今该“红军标语”从无保护措施,祠堂屋檐下依旧堆满柴草,没有任何标示物。白石村作为新兴的生态旅游古村落,拥有古重阳木群等一批旅游资源,每年游客数以万计,如果没有专人引路指点,外来游客难于找到“红军标语”。一些红色史迹缺乏保护措施,不少古旧建筑濒临坍塌,一些红色资源正在消失,更谈不上开发。

4、传承流于表面,难于产生共鸣。如果说,“保护”侧重于物质层面,那么,“传承”则侧重于精神层面。尽管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红色文化教育活动,在重要节日里,人们也会唱红歌、献花圈、进纪念馆、办演讲会、印小册子,但也应该看到,在一些人眼里,红色文化只是“一种摆设”,并未引起心灵的共鸣。受多元文化冲击,在一些群体,包括部分党员干部和青少年,新中国成立前人民所遭受的挫折、屈辱、贫弱等诸多苦难,过去革命先辈的执着初心、艰苦奋斗、流血断头等诸多牺牲,好像只是“古老的故事”,只是一种抽象的符号表达,而难以引起深层次的历史反思,一些革命遗址“门前冷落车马稀”,远不如供奉“神明”的庙宇信众多、香火旺,红色文化的话语空间总是被其他话语所挤压或冲淡。

三、对策与思考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革命传统资源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每一个红色旅游景点都是一个常学常新的生动课堂,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和道德滋养”“要发扬红色资源优势,深入进行党史、军史和优良传统教育,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保护和传承红色文化资源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1.突出方向重点,做好重要濒危红色文化资源的抢救性保护。红色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只有对其呵护、保持其原貌、挖掘其内涵,才能彰显其“红色魅力”。一要把方向。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二要救濒危。一方面,重视抢救“物的因素”。对那些濒临消亡危险、具有重大革命历史价值的遗址,如邓子恢在浦尾村宣传革命时住处旧址(漳浦)仅留若干房间,没能得到有效保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抢救性保护。一些新发现、有潜在价值的,要抓紧申报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另一方面,重视抢救“人的因素”。对一些参与见证重要历史事件的当事人,也要学习借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的研究办法,及时采访,录音录像,保留第一手的音像视频和文字图片材料。如,对参与形成“龙江风格”的见证者、对谷文昌同志当年身边的工作人员、谷文昌事迹的见证者都是耄耋老人,都是“活着的宝贝”,要及时组织“口述历史”抢救性采访。三要重规划。通过修订《漳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漳州市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规划》,做到“四纳入”,即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使更多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文化资源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

红军攻克漳州的纪念馆,素有“芝山红楼”之称。(作者供图)

2、突出主题主线,分类保护传承红色文化资源。通过梳理挖掘,对具备一定规模的、能够形成各具特色的红色资源,要进行整合开发。一要建立现场教学点。挂牌建立一批市县党校、中小学校“红色文化现场教学点”,把红色资源转化为党校、中小学“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教学资源。如,对“芝山红楼旧址(市政府大院)”“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政治部旧址(市委团结楼)”“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司令部旧址(漳州一中新华楼)”“闽南工农革命委员会办公遗址”(中山公园内仰文楼)、“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漳州战役遗址(南靖)”“红四军军部旧址(龙海)”“红军之家”纪念馆(漳浦)等比较成熟的遗址,给予挂牌立项,配备标志物,规范解说词,建立党校、中小学校“弘扬红军革命精神”现场教学点,让“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攻占漳州遗址群”成为漳州人红色基因薪火相传的“精神高地”。二要培育红色旅游品牌。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努力把“革命圣地”转化为“旅游胜地”。如,挖掘抗战烈士陵园(东山)、“闽抗第三支队北上抗日出发地遗址(云霄)”“毛泽东给平和“天利植牧场”题词等革命旧址、馆、园等为代表的抗战文化内涵,打造以“抗战救亡”为主题的红色旅游路线。又如,以“中共闽南地委机关旧址(乌山)”“树海中共闽南地委旧址(南靖)”等为代表的解放文化内涵,打造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红色旅游路线。又如,依托“谷文昌纪念馆”“龙江风格纪念馆”“女排精神陈列馆”“漳州110陈列馆”等红色资源展示馆,打造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红色旅游路线。三要提升展示水平。借助运用雕塑、绘画、灯光、多媒体、4D动感、智能触摸等现代艺术形式和手段,做到有实物、有故事、有光影、有互动、有体验,图文并茂,立体再现,情景交融,让红色传统和时代精神有机结合,使展示场所,既是收藏展示文物的展馆,又是研究传承革命精神的课堂,力求参观者达到“三全三见”,即:体验红色传统“全方位、见经典”,感受革命精神“全身心、见风骨”,激发创业热情“全过程、见行动”。

南靖树海中共闽南地委旧址。(作者供图)

3、突出产业带动,做好红色、绿色、古色资源整合。红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离不开产业带动。新民主主义时期形成的红色文化资源多数与漳州的古色资源联系密切。如,漳州南山寺曾经是陶铸早期革命活动落脚点,作为始于唐、兴于宋的著名寺院,既是文保单位,也是地下党组织活动的地方。又如。乌山、树海、大芹山等,既是原生态绿色屏障,也是红色文化集聚区、古村落集聚区,这些“山旮旯”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寻根旅游人气很旺,势头良好。因此,应当做好红色、古色、绿色资源产业整合这篇大文章,通过常规线路加红色景点的方式,设计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以“红”带“古”“红”“古”结合,以“红”推“绿”“红”“绿”相映,让游客在徜徉绿水青山、享受生态氧吧过程中,铭记“红色传奇”,在品味闽南古村落风俗文化、重拾“乡愁”过程中感悟“红色精神”。

4、突出依法依规,加大宣传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力度。没有对革命历史的敬畏,没有对红色文化的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保护与传承。一要抓立法。要借鉴延安、井冈山、重庆等地的做法,出台《漳州市红色遗址保护办法》和《漳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通过立法,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保护,使每一个重要红色遗址做到“六个有”,即:有经费保障、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有专人看管。进行改造利用的,要坚持“修旧如旧”,不搞“新、假、空”,切实保护好红色资源本体的真实性。二要抓教育。要深化研究,加大挖掘,提炼荟萃,编辑成册,录制成片,讲好“漳州故事”。要深层次、多载体加大党在漳州历史的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形成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力。三要抓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四个统筹”,即统筹好远期与近期的关系,统筹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统筹好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关系,统筹爱国主义教育和发展红色旅游关系,构建更加完善的保护与传承体系,让红色文化真正成为漳州的文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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