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项目必须是具有军民两用特性,或者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具有示范性效应的项目,具体参选条件包括:
(1)基于军用技术或军工资源(包括资金、设备设施、人才等)开发的具有较为广阔的产业化前景,能够在民用领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
(2)民用领域企业开发的、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提升我国武器装备性能或制造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或重要意义的项目。
(3)军工单位或民用领域企业开发的技术先进的、在军用和民用领域均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4)在军用技术转民用、民用技术转军用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具有典型性或示范性,可为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借鉴的项目。
(1)创新性。参选项目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整体技术或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行业领先水平,或已替代进口。
(2)示范性。参选项目涉及的核心技术具有推广价值,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成效性。参选项目在企业实施产业化后,可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入选的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项目创新成果必须为2017~2018年度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参选项目通过企业自荐,或者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专家推荐等方式征集。
评选过程分为专家初评、评审会讨论、专家复审等3个阶段,主要对企业资质、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综合考虑企业的技术水平及其在国内外行业内的地位和成长性,特别是军民融合领域的发展前景进行评选。最终评选结果在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应用推进大会上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