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地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就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地送掉了。
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姐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找不出来。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地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
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
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后天又变个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
“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地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复复地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地固执,还常常得意地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買奖券,放鞭炮!”我瞪着他。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分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体谅妻子,情绪也很高昂,假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背诵如教条的男性自尊又慢慢地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要加汤添饭,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就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自然。走路经过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天,硬撑着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会体贴地说:“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起来理的。”
“不理不可以吗?你在生病。”
“我不理谁理?”我渴望这人发条开动,做个“清扫机器人”有多可爱。
“咦,谁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我们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个人,都算不得太严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个洗衣煮饭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语花,外面的洗衣店,小饭馆,特美价廉,女孩子莺莺燕燕,总比家里那一个可人。这些费用,不会超过组织一个家庭。
许多时候,我们彼此在小小的家里漫游着,做着个人的事情,转角碰着了,闪一下身,让过对方,那神情,就好似让了个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书,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对书大笑,或默默流下泪来,对方绝不会问一声:“你是怎么了,疯了?”
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说声“走了”,就出去了,过一会儿自会回来。有时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经不见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饭了,他也自会回来的,饥饿的狼知道哪里有好吃的东西。
偶尔的孤独,在我个人来说,那是最最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所不愿意的。
许多太太们对我说:“你这样不管你的先生是很危险的,一定要把他牢牢地握在手里。”她们说这话时,还做着可怕的手势,捏着拳头,好像那先生变成好小一个,就在里面扭来扭去挣扎着似的。
我回答她们:“不自由,毋宁死。我倒不是怕他寻死,问题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还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难为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事,心灵的自由更是我们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爱情仍是不够的。
有的时候,荷西有时间,他约了邻居朋友,几个人在屋顶上敲敲补补,在汽车底下爬出爬进,大声地叫喊着。漆着房子,挖着墙,有事没事地把自己当做伟大的泥水匠或木匠,我听见他在新鲜的空气里稀里哗啦地乱唱着歌,就不免会想到,也许他是爱太太,可是他也爱朋友。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
大胡子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我几次拿出《语言行为》这本书来,再冷眼分析着他的坐相、站相、睡相,没有一点是我希望他所表现出来的样式,跟书上讲的爱侣完全不同。
有一次我突然问他:“如果有来世,你是不是还是娶我?”
他背着我干脆地说:“绝不!”
我又惊又气,顺手用力啪地打了他一掌。他背后中枪,也气了,跳翻身来与我抓着对打。
“你这小瘪三,我有什么不好,说!”
本来期望他很爱怜地回答我说:“希望生生世世做夫妻。”想不到竟然如此无情的一句话,实在是冷水浇头,令人控制不住,我顺手便又跳起来踢他。
“下辈子,就得活个全新的样子,我根本不相信来世。再说,真有下辈子,娶个一式一样的太太,不如不活也罢!”
我恨得气结,被他如此当面拒绝,实在下不了台。
大胡子是个没什么原则的人。他很爱清洁,他每天洗澡、刷牙、穿干净衣服。可是外出时,他就把脚搁在窗口,顺手把窗帘撩起来用力擦皮鞋。
我們住的附近没有公车,偶尔我们在洗车,邻居太太要进城去,跑来跟我们搭讪,我总会悄悄地蹲下去问荷西:“怎么样,开车送她去?起码送到公路上免得她走路。”
这种时候,荷西总是毫不客气地对那个邻居直截了当地说:“对不起,我不送,请你走路去搭车吧!”
“荷西,你太过分了。”那个人走了之后我羞愧地责备他。
“走路对健康有益,而且这是个多嘴婆,我讨厌她,就是不送。”
一起出门去买东西,他这也不肯要,那也不肯买,我起初以为他责任心重,又太客气,后来才发觉,他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情愿买一样贵的好的东西,也不肯要便宜货。我本想为这事生生气,后来把这种习惯转到他娶太太的事情上去想,倒觉得他是抬举了我,才把我这块好玉捡来了。挑东西都嫌东嫌西的,娶太太他大概也花了不少心思吧!我到底是贵的,这一想,便眉开眼笑了。
夫妇之间的事情,酸甜苦辣,混淆不清,也正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小小的天地里,也是一个满满的人生,我不会告诉你,在这片深不可测的湖水里,是不是如你表面所见的那么简单。想来你亦不会告诉我,你的那片湖水里又蕴藏着什么。各人的喜乐和哀愁,还是各人担当吧!
(陆燕婷摘自十月文艺出版社《稻草人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