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视角下民族村寨规划—以云南省双河村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

2018-06-14 11:18李金和许成义
城乡建设 2018年11期
关键词:村寨民居保护区

■ 李金和 许成义

民族村寨不仅记载了特定民族和特定地域的历史过程,同时也孕育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单纯的物质规划为主的思维模式已然成为当下城乡规划的瓶颈,不利于民族村寨的有效保护与长远发展。本文结合云南省在全国首创性地设立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政策背景,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认识,从保护传统文化、传承文化基因、延续传统格局、重塑空间体系、创新资源利用五个方面对民族村寨规划进行了探索,旨在为当下乡村规划提供借鉴。

民族村寨作为古村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不仅记载了特定民族和特定地域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过程,同时也孕育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国掀起了一波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等古村落的规划热潮,但由于缺乏过往成功案例的支撑和引导,对古村落的保护主要停留在表象的物质形态思维,少量涉及文化导向的规划研究也是浅尝辄止,这直接给古村落带来了文化活力不足、文化特色丧失、文化特性消亡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古村落的有效保护与长远发展。

基于此,本文结合云南省在全国首创性地设立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政策背景,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再认识,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村寨规划中的非凡意义,并从中探寻更为切实、科学的民族村寨规划新思路与新方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村寨中的重要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村寨存在“共生”关系

生物学上的“共生”又叫“互利共生”,是指两种生物彼此互利地生存在一起,若互相分离,两者都不能生存的一

类关系,是生物之间相互关系的高度发展。民族村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形成于相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历史背景之中,相互依存,表现出类似生物学上的“共生”关系。我国先秦时期的《礼记·王制》中就有关于两者之间关系的论述:“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一方面,民族村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成和传衍提供了必备的空间场所;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村寨总体布局和院落空间的制约,对建筑单体相关功能的空间需求,以及对物质场所和景观环境的映射,也使得民族村寨的空间特征更为丰富,文化特性更为鲜明。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持民族村寨独特性的“文化基因”

文化基因是指在语言、观念、信仰、行为方式等传递过程中,与基因在生物进化中所起的作用相类似的东西,是表示文化传递与进化的基本单位。文化基因决定特定地域的民族发展趋势和形态特征,形成社会成员共同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民族村寨区别于其它一般村寨的独特性与传统性,首先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村寨的“文化基因”,其特定和相对稳定的普遍存在,作用和反映在民族村寨的建筑、环境、语言、文字等各方各面,构成了民族村寨的“传统文化表征”,能让村寨内部“原住民”与村寨外部的“观察者”直接感知。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传统习俗、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等直接构成了村民生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凝聚着村民的民族精神与民族性格,是将其与其他族群区别开来的重要特征。再次,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的归属感,对于维系村民之间的认同意识,增强村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村落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村寨脱贫致富的宝贵财富

“十三五”期间,以消除贫困人口、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目标的扶贫开发成为各地政府的重要任务,作为历史悠久、特色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民族村寨,由于大多地处偏远,交通闭塞,往往是贫困人口集中、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在扶贫开发的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可成为扶贫开发的创新性手段,即在国家相关扶贫政策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相关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具体开发模式上,通过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科研价值和旅游价值,对非物资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适当发展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科研考察等经济增收服务,追求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与相得益彰。由以往资金补助、实物捐赠等“输血”式扶贫模式向特色浓、见效显、可持续的“造血”式扶贫转变,最终实现民族村寨的脱贫致富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

云南作为全国民族成分最多,独有民族和跨境民族最多的省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形态各异、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其中蕴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繁多、体系庞大、底蕴深厚,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属罕见。为保护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力和生命力,云南结合省情特点做出了积极大胆的创新性探索。2013年3月28日,云南省通过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除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之外,倡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原地保护、整体保护和动态保护,并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中,民居建筑特色鲜明并具有一定规模,传统文化形式和内涵保存完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特定区域,经过申报审批,可以公布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同时还规定:“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以保护划定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科学合理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并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设立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传承与创新开辟了新的路径。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于2006年、2009年、2013年、2017年公布了4批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共计75处。

三、双河村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研究

(一)保护区概况

双河村于2013年被云南省政府公布为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第三批),位于丽江市永胜县六德傈僳族彝族乡北部,全村辖13个自然村,总户数477户,共计1886人,世居民族为他留人。保护区内的他留坟林(见图1)是他留人的祖先墓地,共有完好碑刻三千座,加上外围,共有墓葬一万三千多座。2006年,他留坟林与保护区外围的大德寺、古城遗址共同组成“营盘村墓群”,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个保护区传统风貌保存完好,自然生态环境优美(见图2)。

图1 他留坟林

图2 景观梯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根据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分类的相关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分为10大类,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中,内容丰富,除传统戏剧和曲艺2大类缺失外,共有8大类50多项(如表中所示)。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民族村寨的制约和影响

1.村寨选址与布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些民俗习惯、传统观念对村寨选址与布局有着制约性的影响。双河村背靠青山,前临良田,村寨依山就势,体现了“造势”与“避邪”的传统风水理念;村寨“依山傍古泉”,濒河流而居,民居前增设水塘,以求 “聚气”(见图3);背山面水,视野开阔,形成“负阴抱阳”之势,既满足了村民追求“天人合一”和“枕山、环水、面屏”的心理需要,同时也构成了村民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

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统计表

2.街巷空间与公共空间

民族村寨的街巷空间与公共空间承载着村民的生产生活,积淀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蕴藏着浓郁的民俗风情。历史上沿袭下来的民俗活动与传统表演,大多集中在街巷空间与公共空间中进行。双河村的传统节日活动都有特定的游行路线和人数规模,对街巷空间有着特定的要求,直接影响着街巷空间的长宽尺度、线形关系、地面铺装;一些传统表演由于人员规模较大,对场地要求较高,则要求村寨中有可供组织大型娱乐活动的公共空间(见图4),并配有必要的舞台、院场等观演空间;传统技艺因其有特定的工艺流程要求,在不同环节需要不同的空间和场所,一般又与街巷空间和公共空间相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室内外空间的相互关系。

3.传统民居建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它所依存的传统民居建筑环境,传统民居建筑因存在于其中的非物质文化而得以延续。双河村传统民居建筑在历史的长期演变中,其传统格局、建筑形式与风貌,明显带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的痕迹。四合院为主的传统民居样式充分体现了以血缘宗亲为主导的聚居关系,极大限度地满足了传统大家族的日常居住和生活需要;传统的礼仪道德直接影响着传统民居建筑的室内空间布局,堂屋与厨房中的祭台反映了当地他留人的祖先崇拜与原始崇拜,正房中设父母房反映了伦理孝道和家族观念,而在偏房所设供女儿居住的青春棚,则是他留人“过七关”“串青春棚”等奇异婚恋习俗的历史见证(见图5、6);他留人在生产实践中所形成的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影响着村落的建筑风格与地域特征,形成了以石头砌基、圆木为柱、泥土夯墙、黛瓦遮顶、木板隔墙装饰的“低楼正四合,每幢三间开”建筑形态。

图3 房前水塘

图4 娱乐活动公共空间

图5 串青春棚

图6 传统民居实测图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双河村保护发展规划实践

(一)保护传统文化

保护对象主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载体和传统民居建筑。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载体主要有他留坟林和他留祭祖堂,传统民居建筑主要有四合院、三坊一照壁、对面房院落三种风格样式(见图7);针对各类保护对象,分别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保护措施,使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见图8)。

图7 传统民居主要风格样式

(二)传承“文化基因”

历史文化是城市发展之“源”,城市化是发展之“流”,我国城市应当“源远流长”,才是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道。而作为凝结民族记忆、反映文明进步的民族村寨,只有保证历史文化的世代传承,才能真正实现“源远流长”。通过鼓励传承人收徒授艺,培养新的传承人,对传承活动开展较好的传承人和学有所成的年轻人给予奖励,强化专业传承的作用;保持村民传统习俗,鼓励村民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穿着自己的民族服饰,举办自己的民族节日,维持自己的伦理道德、信仰及崇拜,从而实现活态传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民族政策,通过创建特色文化传承基地、开发校本课程、经费补助等形式,使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入当地中小学进行学习传承。通过以上措施不断夯实文化根基,解决人才断裂的问题,“文化基因”才能长盛不衰。

图8 主要保护措施

(三)延续传统格局

传统格局不仅体现着村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划布局基本思想,更记录和反映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的心理、行为特征以及和村落周边环境的互动、融合痕迹,是村落形成、演进过程以及资源配置状况的集中特征体现。一方面,规划通过山水资源保护、山水景观界面营造、景观视廊控制、植被环境优化等手段,严格保护和控制传统山水格局,延续自然肌理;另一方面,在提炼传统文化元素、传承院落空间格局、延续传统街巷肌理、复兴历史人文景观的基础上,承袭村落整体空间结构,满足村民传统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活动的要求。

(四)重塑空间体系

当前村庄规划大多采取以核心公共空间和若干公共节点为主导的城市空间塑造手法(见图9),该模式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公共空间环境,但由于城乡间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差别甚大,一味照搬城市的规划手法并不符合村民实际需求。鉴于此,规划通过对公共空间的优化、邻里空间的还原、私密空间的改进,重塑乡村差序格局,形成“公共空间+邻里空间+私密空间”的传统乡村空间体系(见图10)。

图9 城市空间塑造示意图

图10 传统乡村空间塑造示意图

1.公共空间。考虑到文化空间的时空性和活态存续性等特征,规划对公共空间主要采取“现状提升”的手法,选取具有空间基础和文化意义的节点进行优化提升,完善公共活动设施,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相应的文化活动场地和文化传习场所,满足民俗节庆活动和日常“非遗”传承的需求。

2.邻里空间。半私密半公共的邻里空间通常是在村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利己主义,传统邻里空间遭到一定的破坏和侵蚀。规划在深入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还原与重塑符合村民文化习俗和生活习惯的“线形+块状”邻里空间体系。一方面,严格保护和控制传统街巷空间尺度以及街巷两侧建筑间距,形成“线形”邻里空间;另一方面,结合村民日常生活规律,选择相互交流频繁的场所(如洗衣洗菜的水塘、成荫纳凉的古树等),作为诱发和促进村民之间交流的“块状”邻里空间,增进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私密空间。在新建住宅的引导上,规划延续以院落为核心的传统居住空间,通过对建筑户型的组合设计,利用绿化和矮墙对视线进行遮挡,保证住户的私密性,同时划分一部分院落空间作为共享空间,既满足日常生产生活和“非遗”活动传承的需要,也有利于促进村民之间彼此交流,改善邻里关系。

(五)创新资源利用

充分利用保护区内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把双河村建设成为他留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点;依托保护区内独具特色的传统民居、远近闻名的他留坟林和优美的自然生态风光,把双河村建设成为文化生态旅游体验区。在严格控制游客容量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游赏线路,有机串联各展示点,使保护区内的特色资源得到有效展示和利用。加大传统文化产品的经营与开发,建设兼具旅游观赏、技艺传承、社会生产的传统工艺坊,组织农户生产并帮助其销售。着力培育“一村一品”品牌,切实推进“庭院经济”发展模式,结合旅游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村庄规划将成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各行业关注的热点,而如何有效保留村庄的文化魅力,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村庄规划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村庄规划涉及到乡村治理体系和乡土文化重构等多方面问题,本文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认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对民族村寨的保护发展规划思路提出了浅见,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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