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
【摘要】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而我国电子商务更是发展势头喜人,潜力巨大。在此情况下,如何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包括国际数字贸易)的国际规则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关注的重要新议题。而中国也正在积极参与,并提出了WTO电子商务发展提案。这是中国在引领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一次重大尝试,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 WTO
一、WTO电子商务谈判历史背景
在WTO框架内,电子商务作为WTO的四个新议题之一,除了新加坡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和日内瓦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之外,此后的多次部长级会议都涉及电子商务议题。但是由于各成员方对电子商务下作计划存在重大分歧。计划一直处于搁置状态。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理事会提交的下作报告基本是对先前下作报告的重复。
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议将电子商务下作计划纳入了《多哈部长宣言》:“我们注意到总理事会及相关机构自1998年以来的下作,同意继续执行《电子商务下作汁划》……创造并维持一个有利于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要求总理事会拟定恰当的制度安排来执行《下作计划》,向第五届部长级会议报告进一步的进展……宣布在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之前各成员保持现状,不对电子交易征收关税。”2905年香港部长级会议并未打破多哈回合的多边谈判僵局,有关电子商务的谈判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香港部长宣言》虽然纳入电子商务议题,但是几乎没有新内容。在2013年巴厘岛部长级会议前的筹备文件中,对电子商务议题的讨论几乎没变,新提及了移动通讯的发展、云计算、机密资料的保护、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有关电子交易的关税。仍是重申各成员保持现状。不对电子交易征收关税,以待下次部长级会议的讨论。2015年内罗毕部长级会议依旧对电子商务谈判保持现状。并将电子交易免征关税的决定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
二、中国提交电子商务发展议案的主要内容
2016年。中国呼吁WT()对这一重要议题展开下作,并于2016年11月4日向WTO提交了旨在促进第11届部长级会议上电子商务议题的谈判方案。中国提出的具体谈判文本要点包括:
第一,创造一个良好的贸易政策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包括对“商对客”(B2C)和“商对商”(B2B)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更为便利待遇的吸引性和可行性,探讨如何对进出口和过境货物采用简化的边境措施,至少是在“商对客”的模式之下。主要是呼吁确定一个有资格适用此种简化关税措施的产品清单:研究“商对客”模式下货物退税的实施办法。要考虑到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的国际实践;澄清适用于被退回货物的政策。包括税收政策;提供简化、快速的清关、检验和检疫程序;以及允许在其他成员方的领土内建立为分销目的的保税仓库,并尽可能提供海关程序和关税征收的便利。
第二。在硬件设施方面,主要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吸引此种交易。交换有关常规措施和程序的信息,促进无纸化贸易以及贸易便利化和尽可能利用成员方当局的单一窗口服务,并且就此交换数据;此外,中国还建议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对有关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的政策交换信息,促进对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及其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使用的相互认可。
第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的透明度。成员应公布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并向WT()告知其公布的官方网址。尽可能向WTO提供此种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通过互联网公开和定期更新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商对客”模式下的货物进出口程序类型。对其他成员方通过根据《贸易便利化协定》建立和维持的咨询点提㈩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合理询问,应当给出回应。
三、中国提案的意义和建议
中国提出的电子商务下作方案,是我国在多边领域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一个重大尝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从实践角度看。中国主要着眼于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货物跨境贸易的增长和便利化。支持此种货物贸易的服务,比如支付和物流服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认为这一阶段的谈判不应做出新的市场准人和关税减让承诺,应当继续暂停对电子交易征收海关关税。
首先,将发展的因素贯穿整个谈判过程并且纳入谈判结果。谈判应当使发展中成员、弱小经济体(small vulnerable economies,SVEs),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及其中小型企业和劣势团体(disadvantaged groups)更好地参与其中。从国际贸易和全球价值链中受益以及实现飞跃性發展。
其次,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发展中成员继续支持多边谈判的政治意愿。中国提到WTO成员应当在电子商务谈判中澄清和促进WTO现有的多边规则的适用,即在G人T,r、G人TS和TRIPS体系下去规制电子商务,而非另行议定专门规制电子商务的规则体系。这个谈判策略是符合当前发展现状的,即便WTO在电子商务规则制定方面进展缓慢,遭遇关键瓶颈且一直未取得实质成果,但是放弃当前的多边规则框架,另辟蹊径只怕难度会更大。
再次,充分展现了我国人世15年中积累的谈判经验,既坚持了原则性,又突出了灵活性。考虑到电子商务的复杂性,中国的着眼点避开了目前谈判下作的胶着点,即各方相持不下的市场准入和关税减让的实质性谈判,转而关注促进电子商务贸易支持系统发展的议题,例如支付、物流、支持电子商务的便利化海关措施、促进相关信息的交换及提高政策透明度,以及帮助发展中经济体更好地参与和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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