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杰
摘要:习近平主席曾对军民融合发展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军民融合提升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随着国防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化,军民融合战略为破解军事斗争准备这一难题提供了合理有效地遵循与途径。信息系统化是国防信息化、部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定地走军事信息化系统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才能使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不仅仅是深化国防军队改革的需要,也是军事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需要。本文从军事信息化的内涵、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解决对策四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引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国家从经济基础,到政治、文化、军事等上层建筑得各个领域都被相互连接,成为了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国与国竞争的本质其实是综合国力的较量,而科技作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的优势成为了各个国家争取的阵地。因此进行军事信息系统作为我国国防和部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不断深度的发展。
一、 军事信息化
(一) 信息化
所谓信息化是指在社会活动领域,以信息为主要方式,对信息资源加以开发和利用,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发展,并使信息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占比不断上升,知道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因此,信息化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性的词汇,而非一个时间点。
(二) 军事信息化
所谓的军事信息化是指在特定的军事领域,依托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军事斗争能力,并是这种能力在军事斗争中与军队建设中站住主导地位。军事信息化是对现代化部队的描述,军事信息化的过程也是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的过程[1]。
二、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的发展
(一)军事信息系统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
中央和各个军队接连颁发一些列文件,这些文件中包括与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行政政策以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这促进了民营企业对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参与,军民信息技术成果实现了双向互转,增强了信息产业发展活力。
(二)军事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化。
随着军事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关于军事信息系统技术的标准也被制定出来。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考虑民用与军用的关系,二者一定要一体化、考虑到平时与作战的关系,二者一定要相连接。统筹考虑军事需要、开展信息基础建设领域军民的共建与共用。
(三)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机制日趋成熟。
人民群众加入部队,成为部队一员、部队服役的人员退役成为普通的人民群众。这样的军民融合机制也在地方政府和部队的配合下逐步形成。
三、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规范性不强
规范性不强首先体现在中央与地方部队颁布的法律法规联系不够紧密,配套不够严密,中央层面缺乏对于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具体的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在很大程度上,中央部队的系统性、纲领性法律法规可以对地方部队的政策制定起到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让地方部队的政策制定有例可循,有所约束,还可以形成相互的支撑与补充。没有中央的法律规范地方部队无法进行合理高效的配合,政策法规由各地自行制定,重复、遗漏、越位现象严重。有些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与明确性,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对军事装备合同的法律条文就过于简单,在现实真正签订合同由于不够明确导致不具有可操作性。各个主体的全责也不够明确,可能会导致无法激发民营企业参与到军民融合的积极性[2]。
(三) 运行机制的协调性不强
部队和地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对彼此的需要互不了解,规划没有衔接,而是各成自己的体系、规划各自独立。对于重大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协商、与情况的通报。这就造成了部队提报不正确、论证不规范,并且与民营企业供需对接困难、信息的评估与反馈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制定配套政策制度
国家要制定关于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站在综合性、基础性的角度完善现有的法规政策,对基础性问题和基本性问题进行明确的规范。对相关行业进行改革、完善企业税收以及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投资融资等政策规定也要加以规范,采用项目立项、资源使用等有效激励补偿办法。并且要制定国家、部队、地方多方衔接的统一标准,明确程序、职责、程序的要求。最终实现国家、军队、行业标准相互协调、互为补充[3]。
(二) 加强顶层设计
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的深度发展少不了顶层设计与规划。必须要進行信息网络资源、信息技术研发资源、资金资源的统筹。完善网络资源的多方共建、多方使用。完善军民融合信息的创新型发展,引进先进人才。进行人才、产业、技术等多方面的打造更合。国防收入作为资金的主体、辅之以地方财政、社会统筹等资金,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在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4]。
(三) 建立军民融合领导小组进行统筹
成立军民融合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的领导,理顺部队与地方的利益关系,使军事的需求可以有效牵引、领导军民融合发展并且建立健全提报论证机制。
五、结束语
世界强国的军队都在积极谋求军队的信息化,军事信息系统作为我国国防和部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发展有利于我国信息化军队的建设。党的文件中强调规划军民融合深入发展的战略,进行体制机制的建设与法律法规的完善,我们应该遵循中央的精神,使军事系统军民融合发展的各项建设都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建昌,推进我军信息化建设的思考.解放军报[N]
[2]陈平.对加强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式发展 法规制度及机制建设的思考[J].国防,2014,8:21-24
[3]张晓明.对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若干问题思考[J] .国防,2015,5:31-34
[4]张晓明.推进军事信息系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国国防报[N],2014,1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