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强
一
库切是专职教师,先后在南非、欧美、澳洲的学术机构中供职,是个不折不扣的“academic”(这个词兼有大学教师和学生、学者及学会会员的意思)。坎尼米耶的《J. M.库切传》(王敬慧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年)描述傳主的学术轨迹,将其跨国求学的经历和学术背景都交代出来,这是此书的一个看点,关乎“高校英文系的学科发展脉络与学术争斗常态”,欧美文学批评在半个多世纪里的变化和发展,值得在此加以评说。
大致说来,库切成长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是欧美文学研究的一个分水岭,传统的研究方法受到挑战,新的研究思路方兴未艾,于是有了新旧两派的斗争。以库切供职的开普敦大学英语系为例,守旧派固守英国教学体系,革新派引进美国模式,僻居非洲南端的院校成了斗争的舞台,因为两种思想都是外来的,都在寻找自己的代理人,由于时间错置(anachronism)而愈发针锋相对,这是殖民地学术活动的特色。
《J. M.库切传》第八章讲述道,库切于一九七一年学成回国,申请开普敦大学英语系的教职,以他在美国多年的学术历练,是个理想人选。但是系主任大卫·吉勒姆并不赏识他,两个人的教学思想有冲突。库切要讲授的是现代派和后现代派文学,而吉勒姆教授信奉英国“实用批评”,对当代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的发展没兴趣,只准讲英国经典文学和少量美国文学,将南非及其他英联邦文学排除在外,这当然引起库切等一些教员的不满,摩擦和对立也就在所难免。
库切本科读的就是开普敦大学英语系,对该系的学术派系之争并不陌生,只是当时对立的两派是属于英国理念的内部斗争,不像库切和吉勒姆那样是英国派和美国派之间的摩擦。当时的两派,一派是传统的英式教授,注重作家传记和作品版本,遵从维多利亚时代批评观,另一派师承“实用批评”的理查兹、利维斯这一脉,倡导“文本细读”,双方也是互不相容。老一派见不得“不成熟的批评”,限于讲授“人名、日期、阶段、影响和趋势”,课堂空气较为沉闷。新派学人则以“旺盛的精力和雄辩的语言”授课,秉承利维斯风范,属于汗如雨下倾情投入型,既让学生倾听不倦,又让他们获得密集的阅读教训,无疑更受欢迎。老派有老派的理据,对过细的解读不以为然,如哈代所言,“如此细读文本,以至于不见了诗意”。两派的教学观和批评观有冲突,但大方向是一致的,都倡导“伟大的英国文学传统”。
等到库切自己做了老师,情形又发生了变化,当年的革新派成了保守派,“实用批评”的“文本细读”似乎失去了新意,正如库切对吉勒姆教授的指责,说后者提供的是一套“稀疏的利维斯教学大纲”。我们看到,库切连提倡细读的利维斯也嫌“稀疏”,不对新一代学人的胃口;而主攻威廉·布莱克的吉勒姆教授,一辈子只出过一部布莱克研究专著,则恐怕不仅是“稀疏”,且不免是“疏懒”的了。在美国待了八年的库切,对美国学人超常的勤奋、美国研究生教学的专业和严格都深有体会。老派英式教授的清淡和殖民地的闲逸,他未必是不懂得欣赏,但显然是不能感到满足了。
这里说的“实用批评”及利维斯,只是就其影响而言。利维斯虽脱胎于“实用批评”,他本人却算得上是这个体系的异类;他的论著《伟大的传统》(袁伟译,三联书店2002年)代表其批评的理念和方法。利维斯不是不讲二十世纪,但是在他“钦定”的名册上,只有康拉德和劳伦斯才有幸进入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南非英语系教师受此影响,当代作家讲到劳伦斯就为止了。库切想要讲的索绪尔及现代语法理论等,专业文学教师更是普遍不感兴趣。在开普敦大学英语系,英国体系的内部斗争转变为英国派和美国派的对立。
所谓美国派是指时兴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批评话语,一种受法国影响的美国模式,它带来的变化可概述为三点:其一是结构主义及语言学批评(linguistic criticism)进入文学研究,将专业化的现代语言学方法融入文学批评,这个潮流其实源自英国的“实用批评”,也有英国文体学(linguistic stylistics)研究的推波助澜,只是和“利维斯传统”格格不入;其二是研究对象突破单一民族传统,关注殖民地创作,也引入先锋派文学,包括难以归类的跨国文学现象,像贝克特、纳博科夫等,这就与利维斯的模式和价值观拉大了距离;其三是重视阅读书目和参考文献,凸显相关学术脉络,连课程作业也附加引用书目,而这一点尤为利维斯派所不喜。此前新官上任的吉勒姆教授,一把火将前任系主任留下的教学材料(长长的参考书目和成吨的学生习作)烧光,此举可视为典型的利维斯派之怒。在英国批评观念占主导的南非,美国派的库切以新锐面目登场,要冲击那个过时的教学体系。
二
库切在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攻读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是《塞缪尔·贝克特英文小说文体研究》,采用“风格统计法”分析贝克特的文体构成,研究手段完全是跨学科的。他凭自己的数学知识和电脑技术,在论文中制作了大量图形、列表,文科师生一般是看不懂的。他的方法得之于导师威廉·托德的文献书目学课程,借助辛曼校对机研究手稿,用计算机分析文体差异。
该研究方法体现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文学批评的发展,即将索绪尔、乔姆斯基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罗兰·巴尔特为代表的结构主义文学批评融合起来,以文学语篇的语言为研究重点,强调语言/语篇和符号学的认知功能,把语言视为一个自给自足、自我调节的抽象系统。库切的论文“运用一系列数据衡量单位(字的长度、句子的长度、语法功能等)”分析贝克特作品,将语言学、数学和文本分析结合起来。回到开普敦,库切将这套结构主义“数值法”介绍给了南非学术圈。
结构主义给文学研究带来新的转向,这种转向是划时代的。以往的文学评论是以批评家的个人情感、批评家对作者意图的揣测为导向的,结合了对美学特征的评析和关乎主题的价值判断,大致是一种评传式的批评方法,注重印象和感悟、流派特征和文学史脉络。结构主义则倾向于阐释语言结构,诸如区别性的词序、措辞特征、声韵模式、文本多层次构成、意义的潜势系统等;不是将话语仅仅视为现实的反映或表征,而是主张文学自身有一套可供辨识的模式,强调从文本内部挖掘文学的形式规律,避免从作家立场解读文本,所谓“作者之死”的宣告即源于此,作家的主体地位和传记式的研究方法被摈弃了。
从这个背景看,利维斯派失势,倒真不在于利维斯的那一套细读还不够细(这粗细又该如何界定),而在于其批评方法已不合潮流。当年开普敦大学英语系的两派其实都属于印象派,既讲审美风格也讲道德主题,提炼作家的创作意图和作品的社会意义。当然,利维斯更偏重文本分析,认为文学阅读能够训练一种具体、微妙、尖锐的思想感知力,避免哲学的抽象和意识形态的宽泛,让人在创造性的审美认知中达成“对人性的道德关怀”。他把文学教学视为人文主义教育的核心,因此其“细读”也时刻体现文学教化的热情和价值判断。可以说,他的细读是和作家的思想对话,是对作者思想的体悟、描摹和讲解;奥斯丁是奥斯丁,康拉德是康拉德,小说家的卓异之处、其独特的生活意趣(即道德关怀)有待于把脉、倾听和鉴别。这种重听觉的细读法和结构主义的细读法自然有云泥之别,后者反对的正是作者导向的认知,是将批评局限于单个作家的作品论,更不赞同把文学弄成世俗人文主义“圣徒传”系列,而是要让批评具备理论化的精密和系统。以热奈特的《叙事话语》为例,它以“时序”“时限”“频率”“语式”“语态”分析叙事,试图提供的是一套精密的叙事学范式,虽只是以《追忆似水年华》为分析对象,探讨的却是“一般的叙事结构,而非一本书的叙事结构”(托多罗夫语)。结构主义的方法和原则,用罗兰·巴尔特的话说,就是“通过成功地描写‘语言……来驾驭无限的言语”。如此一来,重道德意蕴的“语篇分析师”利维斯,以其缺乏理论化的范式,不得不从批评神坛上跌落下来,被判为“稀疏”和过时了。
过时的恐怕不单是利维斯,还有约翰逊、赫兹利特、阿诺德等,整个一套英国批评模式。在受法国影响的美国学界,这种转折已相当明显,“理论的时代”要取代“批评的时代”。按照美国作家兰德尔·贾雷尔的划分,“批评的时代”是指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六十年代这个时段。这期间也是派系林立、议题迭出,但和阿诺德的理路(文学作为“一种对生活的批评”)是衔接得上的。六十年代是个断裂点,此后便是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文化批评的天下了。说起美国派,就不能不提到这一点:美国不只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集散地,还有此前蔚为大观的“新批评”(利维斯的对手韦勒克),它对文本的语义分析的强调,也是促成结构主义潮流的重要因素;另有三十年的纽约知识分子的黄金岁月,涌现出埃德蒙·威尔逊和莱昂内尔·特里林等叱咤文坛的一干批评大家,他们才是美国文学批评的代表人物。但随着结构主义兴起,他们无疑也要被归入传统模式了。
从《J. M.库切传》中可以看到,英国经典批评家从来都不是库切的盘中餐,威尔逊和特里林等也没有一个被提到,“新批评”的“细读”在库切眼中则很乏味;库切感兴趣的是索绪尔、布龙菲尔德、乔姆斯基、罗兰·巴尔特(及他认为优于罗兰·巴尔特的休·肯纳)等。他佩服乔治·斯坦纳(利维斯的继承者)并且撰文评价其著作,主要也是因为后者在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方面的深厚功底。所谓“理论的时代”取代“批评的时代”,在库切的学术立场中能够反映出来。
三
《J. M.库切传》谈及利维斯,多从其保守主义的影响来谈,就传记叙述的历史节点而言,这是可以理解的。学科要发展,反利维斯霸权就成了一个突破口;主要针对两点,一是经典的范畴,二是批评的功能。利维斯遭人诟病的是这两点,倒不在于他的“细读”。
《伟大的传统》对“经典”加以甄别,遴选出“简·奥斯丁、乔治·艾略特、亨利·詹姆斯、康拉德以及D. H.劳伦斯”这五位代表“英国小说伟大传统”的作家。在利维斯看来,狄更斯固然天才,可惜称得上完美的作品只有一部《艰难时世》;哈代、梅瑞狄斯等被捧为一流未免有些失格;勃朗特姐妹尽管出色,但只代表“小传统”;伟大小说家和“次等小说家”的等级是不容混淆的。利维斯铁面无情的论断招致非议,被讥讽为“动辄判绞刑的裁判”(hanging judges)。《小说修辞学》的作者韦恩·布斯认为,利维斯“花太多时间在排序上,(而这)从来都不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批评方式”。说白了,要遵从利维斯的原则,他的《小说修辞学》就没法写了。修辞学涉及传统和现代的不同形式创作,值得讨论的作家不少,岂可只限于由五个半作家(半个是狄更斯)组成的核心?这里的问题是应该如何确立经典的范围,而利维斯的严苛排序,即便能够“阻止我们愚蠢地热爱一些东西”,是否真的有利于批评实践?这是布斯的质疑,想必也是库切和其同道的质疑。
利维斯反对剑桥盛行的文献学研究,也不赞同文学批评的理论化倾向。在他看来,没有批评实践,任何文学理论的讨论都不会走得很远。利维斯的追随者止步于“实用批评”,对文献学和当代文学理论的发展不感兴趣,根源就在于对批评功能的这种认识。批评有自身的功能和场域,不应该满足于理论化的兴趣,而应该在实践中锻炼人格、立场和慧眼,检验并确立精神价值。理论化倾向,批评的自治欲望,会造成对批评功能的背离。利维斯倡导一种批评的“有机论”,并不主张以特别的方法或理论视角解读文本,而是强调综观式的细读。在新一代学人看来,语言学研究带来的跨学科视野更新了批评手段,刷新了对文本的认知;理论的细化、精密化和系统化非但没有背离批评的功能,而且正是此种功能的体现;当代批评理论的发展事实上已成燎原之势,固守于“有机论”无疑是墨守成规。
《J. M.库切传》述及利维斯霸权和斗争,对相关学术脉络的勾画稍欠周致,以上略作补充。讨论专业学术问题,不是《J. M.库切传》的重点,也不是本文能够展开的,但在库切和当代文学批评的关联中,这些问题是不能不涉及的。现代派和后现代派文学能不能进入英语系教学,研究方法要不要更新和扩展?新老两派的分歧主要在此。利维斯的审美保守主义未给现代派留下席位,这也是库切和英国体系的隔膜所在。造成对立的是精神和观念,不完全是批评方法。
毫无疑问,利维斯派在今天的学院批评中已经不吃香了,但这并不代表“有机论”的批评理念退出了历史舞台。诗人布罗茨基、希尼、沃尔科特,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批评家詹姆斯·伍德,他们的评论文章都可划入广义的利维斯派,是各具特色的对“有机论”的贯彻和实践,做文学研究的岂敢加以轻视。库切撰文评价布罗茨基的诗论,说:“这些抱负不凡、细节出色的批评解读,足以令当代学院派诗歌批评感到汗颜。”这是对模式化的学院批评的一种警示。
利维斯式的写作,没有理论性话语做支撑,以深湛的诗学功底和内在的问题意识见长,辅之以“红衣主教”的襟怀,要给极少数被拣选的大师授予王冠。对讲求速成的体制化学院批评而言,这个路子不容易学,实难以此抱负来读书作文。
四
库切研究专家德里克·阿特里奇说,库切“用语言学理论进行文学批评,让这两个学科都受益”。这大体反映了学界对库切的学术成就的评价,认为其“创新性的评论”乃是两个领域的延展和结合,即把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和符号学运用到对贝克特、卡夫卡等人的研究中,得出新颖的结论。
这方面国内还缺乏译介。读者对库切的学术的了解,多半局限于两部评论集,《异乡人的国度》和《内心活动》,而这些文章还不足以反映其特色和成就。如能将《忏悔和双重思想:卢梭、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Confession and double thoughts: Tolstoy, Rousseau, Dostoevsky)、《卡夫卡〈地洞〉中的时间、时态和视角》(Time, Tense and Aspect in Kafkas “The Burrow”)等论文译介过来,读者的印象大概会有所改变,就不会停留在“库切的最大优点就是平实”这类断言上了。
以后一篇为例,它探讨了卡夫卡的“重复时间”(iterative time),即其叙述的無序重复现象—“没有一个事件是在另一事件之前发生的,(每个)重复发生的事件周围并没有更早的事件将其包裹”。这是卡夫卡小说很特别的一个现象。库切对《地洞》的时态系统进行分析并指出,卡夫卡在叙述动作时大量使用了现在时态,但这种语法结构表现为叙述视角的移动,而非时间状态的提示。库切认为,这是卡夫卡有意为之的实验:通过不断转变叙述视角,将叙述的这一刻通过时间状语伸向过去和未来。库切将卡夫卡的无序重复称为卡夫卡的“神秘直觉”:“一个时刻不会流向另一个时刻,每一个时刻都可能是(而非变成)一个永恒,它不仅不是由过去产生的,而且与过去毫无关联。”这种对卡夫卡的“时间观”的揭示,其研究的细密和洞见,无疑是得之于跨学科批评理论的效用,说明库切对语言学的学习颇有心得,善于辨析和运用。
以库切的作家身份,按理他应该偏向于传统的印象派批评,走利维斯和特里林的路子,似乎不宜在专业化的理论研究中陷得太深。但是我们看到,库切的特色不仅在于其全方位、跨学科的学术研讨,还在于其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的结合度颇高。他对英语语法的兴趣,对英语被动语态的研究,从其小说《等待野蛮人》(文敏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13年)中也反映出来,被动语态的使用是这部小说的一个特色(中译不易传达)。另外,《等待野蛮人》的时态系统和《地洞》的时态系统很接近,反映出库切对卡夫卡的学习和继承。这方面的例子还有不少,坎尼米耶的传记也有涉及。
五
库切的博士论文可视为他文字生涯的发端,其创作和研究都是从贝克特的这个点上走出来的,因此必然与传统拉开距离。另一个方面,库切不完全属于欧洲和美国,也不完全属于南非,其后殖民的跨国文化身份使他接近于拉美“新小说”作家,也就是说,走向文化的兼收并蓄(cultural eclecticism)。他不像贝克特,终其一生都是原创性的贝克特主义者;他或许只能成为非传统的折中主义作家。坎尼米耶的评传对这一点讲得不清楚,但这个问题是需要辨析的,否则就不容易解释库切“澳洲小说”的转向,他的批评观的多面性和兼容性,他的精英主义和功能主义兼备的教学理念,他的书评和导言的写作风格。
在《凶年纪事》(文敏译)中,库切的代言人C先生对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痛加指斥,对罗兰·巴尔特、米歇尔·福柯断言的“作者之死”深表不满,把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写得像一群小丑。这个题为“论小说的说服力”的章节,如果是利维斯写的(利维斯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自然不难理解,但对库切博士论文的读者来说,大概会吃惊不小,因为库切博士论文遵循的就是罗兰·巴尔特/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的路子。三十八年之后,库切清算结构主义,致敬托尔斯泰,带着隐秘的忏悔调子:
……我怀着惴惴不安甚至是谦卑的心情进入他的作品,就如(我现在相信)那些摇摆不定的形式主义批评家,二十世纪依然于闲暇之际阅读现实主义大师作品一样:带着愧疚之心迷恋于其中(我猜想,巴尔特自己关于阅读快感的那套反理论的理论就是这么回事儿,归纳起来可解释和确证为左拉带给他那种隐隐的满足)。
俄国形式主义(什克洛夫斯基、艾亨鲍姆等)的“陌生化”理论,精巧而富于创见,对托尔斯泰的分析颇能给人启迪。库切不满于将“小说的说服力”归结为“修辞策略”,但这一点不能看作是他晚年的觉醒,其实,在写博士论文时他就对结构主义“数值法”有怀疑,认为这是其“职业生涯的‘错误拐点”(《J. M.库切传》第六章)。正如将“修辞策略”强调到极端既是一种创见也是一个错误(巴尔特、什克洛夫斯基、热奈特等),用“风格统计法”分析单一文本,这种方法也必须有所限制。库切在其博士论文结尾总结说:
……不是因为我反对量化,而是因为我相信,目前应用在文学作品分析中的统计技巧本质上使得文学作品简单化,因此是错误的。
量化统计确实只是一种片面的文体研究手段。但既然是“错误”的,为何还要提交论文并将它推荐给南非学术圈?因为这项研究使库切认识到“小说形式的多种可能性,意识到创作语言可以成为一个自成一体的游戏”。换言之,新的研究方法可能是更有助于认识现代主义文学;用语言学和结构主义研究贝克特、卡夫卡,自有其批评方法的贴切和效用;热奈特的叙事学盯住普鲁斯特不放,理据也在于此。罗兰·巴尔特的“阅读快感”未必都是基于左拉带给他的“隐隐的满足”,而他“那套反理论的理论”当然也不是可以到处涂抹的万金油。
库切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给《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和《纽约书评》撰写评论文章,多数文章收录在《异乡人的国度》和《内心活动》中。坎尼米耶说,从这些文章“可以明显看到,库切最初在理论方面的兴趣正在逐渐减弱,他更感兴趣的是对一位作家或作品更广泛的概述,往往带有传记或历史研究的性质”。
那么,这就是从“理论的时代”重返“批评的时代”了。这些文章的写作风格有些传统,但精神是当代的,体现了库切的博洽和敏锐。这是一种融会了后殖民意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美学观、传统诗学精神及非传统诗学精神的批评实践;一种兼容历史主义和反历史主义的思想立场,在惠特曼、理查森、福克纳、马哈福兹、本雅明、穆齐尔等作家中间自由出入;总的说来,其“传记或历史研究”的倾向并不包含历史的限定,而是呈现出一种后现代的多元和折中。
所谓“折中”,就是“兼容”(eclecticism)。相比之下,英式教授谨防“不成熟的批评”,利维斯是“动辄判绞刑的裁判”,贝克特苦心孤诣的文学评论,等等,这些都不是折中主义。老派英国教授叼着烟斗、矜言脱略的风范(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父亲莱斯利·斯蒂芬爵士),利维斯投掷雷电和判决的奥林匹亚式的家长作风(布罗茨基想必于此心有戚戚焉),贝克特越是晦涩越见精妙的文风(于连·格拉克是其传人),未尝求助于精神的进步和发展。库切在耶路撒冷文学奖的致辞中说,如果他像米兰·昆德拉那样是个欧洲人,也许他会像后者那样写作,但问题在于他不是。此言耐人寻味。
库切的学院背景,他从现代主义到“新现实主义”的转向,他的跨文化身份,在其晚期的批评写作中也折射出来。这些文章选材广泛,时空交叠,意义多元,不仅有助于认识当代文学批评写作,也许更有助于思考后现代的文化境况和诗学遗产的关系。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写于杭州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