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遴选和建设一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
据悉,本次遴选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注重衔接,形成合力为指导原则,面向全国开展遴选,各省区市将区域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地区遴选推荐为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
申报条件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总结全国各地和学校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形成的构筑防近工作体系、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并建立视力档案、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改善视觉环境、减轻学业负担、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加强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家长参与、强化考核督导、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和机构建设等有效经验和做法,至少在其中六個方面工作卓有成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基本要求(试行)》,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将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名单报教育部。原则上每省份推荐试点县(市、区)1—2个、改革试验区1个。
在政策方面,国家将对遴选认定的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命名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对命名的“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在师资培训、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