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 达
喻 梁/ 图
出场人:李亿龙
原任职务: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犯罪事实:1998年6月至2016年3月,李亿龙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芙蓉区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数十人给予的现金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26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上述人员在承揽工程、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李亿龙用公款购买名表、眼镜、黄金瓶等贵重物品,占为己有,并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先后将个人开支在怀化市委办、衡阳市委办报销,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42万余元。李亿龙接受菲达公司董事长黄伟飞请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另李亿龙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495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判决结果:2018年1月15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亿龙一案公开宣判,认定其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
2016年4月1日下午,衡阳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湖南省委组织部宣读省委任免决定:李亿龙任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坐在主席台上的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心情沉重,但毕竟“久经沙场”,他脸上强装微笑,表示“服从组织安排”。其实,在3月24日,省委宣布将李亿龙调离衡阳时,他深感不满,公然向组织叫板,以“声誉比生命更重要”为由,要求省委组织复议,对不提名自己担任省级干部的原因给一个说法。
领导干部大会约三小时后,又一爆炸性消息传来,称“李亿龙在回长沙的高铁上被省纪委控制”。当天,李亿龙交接完毕后,从衡阳乘坐高铁到长沙。让他没想到的是,十多名身着便服的办案人员在出站口静候,给李亿龙和他的秘书戴上手铐。李亿龙脸色煞白,当场激烈反抗,“差点打起来”。身着黑西装、白衬衫,戴金丝边眼镜的他被弄得狼狈不堪,脸上也留下了伤痕。
有一个细节颇具讽刺意味,在2016年2月湖南省两会期间,李亿龙曾向另外一名省人大代表表示,“衡阳政界很复杂,工作开展起来很累,想回长沙了”。没想到,两个月后的4月1日,从衡阳市委书记卸任赴省任职的途中,李亿龙被“擒”,政治生命戛然而止。
2016年3月,中央决定对湖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打响了十八届中央巡视第一个“回马枪”。中央第五巡视组领命前往。在震惊全国的衡阳破坏选举案中,原市委书记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该案的震慑、警示作用究竟怎么样?该地的政治生态到底怎么样?这是巡视组“回头看”的两个重点问题。
巡视组在大范围、多层次的谈话和深入了解中,听到了很多关于“霸蛮官”李亿龙的故事。在湖南政界,李亿龙以强势著称,众人都说他是典型的“霸蛮”( 湖南方言,特指强悍、遇事不讲理、一味蛮干的人)。2013年3月,“衡阳贿选案”发生后,56岁的李亿龙在怀化市委书记位置上调任衡阳,接替衡阳原市委书记童名谦,一度被媒体解读为“湖南省委对其寄予厚望”,并被誉为“救火队长”。令人没想到的是,李亿龙更坏。他经常与一些私企老板称兄道弟,从不顾忌。“有些工程项目,他随手一指就给谁了。”“在衡阳,没有人敢不听李亿龙的。贿选案后,他处分了一大批衡阳干部,又提拔了一大批顺从他的干部。”“常委会上,基本都是李亿龙一个人说了算,其他人包括市长都没有什么发言权。”“在人事安排上独断专行,极为霸道,经常在随意安排干部时说,要是符合组织程序,还要你组织部干什么?”
李亿龙在衡阳“救火”的表现,让巡视组感到吃惊。巡视期间,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
2008年7月,在时任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的力荐下,浙江省诸暨市菲达宏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菲达公司)未经招投标程序,与怀化市政府签订《怀化市(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打捆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又分别与芷江县等10个县人民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以BOT模式运作。菲达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内所有项目,并运营管理该项目,以收取污水处理费作为投资回报,投资合作时间为30年。
2011年2月,菲达公司董事长黄伟飞因自身原因决定终止污水处理厂运营,向李亿龙提出先由沅陵县政府以3000万元的价格回购沅陵县污水处理厂。李亿龙接受其请托,安排人员启动沅陵县污水处理厂回购工作,并违背公务活动基本程序,直接给沅陵县政府主要领导下达指示,要求其尽量支持和配合菲达公司。
2011年10月,黄伟飞再次找到李亿龙,并送给李10万美元,请他提供帮助,由怀化市政府统一回购其余9家污水处理厂。李亿龙表示同意,并指示怀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公司)董事长与黄伟飞进行洽谈,并要求参照“沅陵模式”进行收购,尽量支持和配合菲达公司的工作。李亿龙肆无忌惮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李亿龙帮黄伟飞谋利,黄当然也知恩图报。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5年春节,李亿龙先后15次在办公室、怀化住所、长沙家中收受黄伟飞给予的财物。
因长期担任市、县一级主要领导,随着职务的擢升、权力威望的发挥,李亿龙心中的廉政底线早已崩塌,把权力当成敛财工具,收受红包礼金和贵重礼品成为家常便饭。仅据李亿龙本人交代,在怀化、衡阳担任书记期间,先后收受多人所送红包礼金480余万元。专案组从李亿龙及其亲属、朋友、保姆家中查获黄金21.25公斤、字画94幅、名贵手表13块、玉石6块、象牙制品3件、高档酒538瓶、名牌衬衣93件。通过这些人转移和藏匿的可计价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为3850余万元。
检方指控称,自2007年至2013年的6年间,李亿龙利用担任怀化市长、书记等职务便利,为24名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调整、晋升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3月,李亿龙被调往衡阳处理“贿选案”。即便有“衡阳贿选案”在前,李亿龙仍胆大妄为,照收贿金不误。2013年至2015年,李亿龙为10名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提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据统计,李亿龙共收受下属34人贿赂350万元,人均超过10万元。
逢年过节,李亿龙在单位的住所和长沙的家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送礼的人“撞车”不断。有一次,某市委书记到李亿龙家拜年,走到楼下,看到许多同僚在排队等候送礼,就马上返回,寻思自己会不会送得太少被书记瞧不起,于是将计划的2万元变成了1万美元。2013年春节前,某县委书记在李亿龙住处送上一根重500克的金条,李亿龙掂了掂后,随手从抽屉里拿出一对别人送的手表回赠。该县委书记回家一看表盒里面有50万港币的发票,遂寝食难安。春节后,该县委书记赶到长沙给李亿龙拜年,补送了一根重1000克的金条。
编辑点评:
据媒体报道,李亿龙案是湖南省纪检部门重点查办的大案,而李亿龙是被中央第五巡视组“回马枪”击落的。“打虎记”的持续更新,一方面让全党全社会看到了全面从严治党不停歇的铿锵步伐,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打虎”“拍蝇”毫不手软,是惩戒也是警示,更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控制不住内心贪欲,越轨犯禁,“正人心”的工作须臾不能松劲。
王阳明曾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克制欲望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对于“关键少数”来说,级别越高,权力越大,面临的诱惑越多,就越要心存戒惧,行有所止,加强修养,约束欲望。当不义之财送到眼前时,告诉自己这些终将成为定罪量刑的证据;听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时,得掂量一下是谁给的权力、要向谁负责;遇到亲戚朋友“走后门”,该算算“一人不廉、全家不圆”这笔账……常怀临渊履冰之念,常思越轨犯禁之害。这样,才不会被记入持续更新的“打虎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