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设计研究院转型EPC工程总承包的现状与思考

2018-06-07 08:59孙婧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7期

孙婧

摘 要 我国的工程承包行业在这些年取得了不少进步,不同于以往的承包模式,EPC承包模式如今越来越成为工程建设承包的主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少设计研究院也转型成为总承包方。作为担负设计工作的设计研究院在工程的承包建设中有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然而其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关系着今后的发展道路,本文将对此展开分析。

关键词 勘测设计研究院 总承包制度 EPC工程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设计院转型总承包方在这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取决于行业的快速发展,更得益于政策上的支持。但是工程承包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并不是所有的设计院都具备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担任承包方的设计院应该客观分析自己的现实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1设计院转型EPC的现状

所谓EPC模式即总承包模式。在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中,业主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工作后自己进行物资的采购,再以招标的形式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委托出去。最新的管理模式是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建设、收尾等各个环节进行总承包,并负主要责任。如今,不少设计院也扮演起了总承包的角色,对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全部负责。

在EPC已经成为国际主流承包模式的今天,设计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压力非常大,由于国家政策的倡导,因此不少企业便制定了向施工方向的转变。设计企业在总承包制度中有非常天然的优势,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设计人员理念的转变和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是非常重要的。随着城市的扩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工程建筑行业还是十分红火的,这对于广大转型中的设计企业来说是非常好的机遇。但是设计企业长期以来业务单一,转型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处理不好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设计企业转型EPC的主要优势

工程建筑的承包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其中设计工作是整个工程的基础,也是灵魂,对整个项目的顺利进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设计出身的设计院在这方面占有了非常有利的地位。在转型EPC模式过程中,设计企业还拥有以下优势:

2.1资质齐全,实力雄厚

一些大型的设计研究院具有各类资质认证,例如轨道交通、建筑、下水、水利水电等。在具体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基础,同时设计院中大都是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人才优势非常明显,技术成果也可以直接转化,这些是很多其他的承包商望尘莫及的。

2.2工程质量有保证

工程建筑项目的建造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项目的前期设计,在传统的承包模式中,设计和施工是脱节的,这对整个项目是非常大的隐患。而设计企业在工程设计方面有专长,他们在担任工程设计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环节可以在设计阶段进行有效的把控,使设备的采买、施工和前期的设计策划直接对接,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3设计院转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设计院在转型总承包过程中虽然有得天獨厚的优势,但是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却依然存在着非常重要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企业和人员在经营理念上存在问题、管理模式有待改进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问题在企业的具体施工过程中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3.1设计人员的观念有待转变

设计院中的设计人员虽长期从事设计工作,但是在长期的工作中,设计和施工时脱节的,因此在具体的设计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配合以及设计工作的精细化方面还有非常大的不足。转型之后的设计院设计人员如果还秉承之前的设计理念的话无疑十分不利于项目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的理念转变就成为一个非常紧要的问题。

3.2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亟待改变

设计院从原先的设计工作转向全面的工程承包,看似只是增加了建造工作,但是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却有非常多的问题,整个企业面临着经营理念转型的强大任务。传统的设计企业中缺乏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因此在转型之后,企业管理人才的引进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际中,设计院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强和其他企业的合作,比如拥有强大设计能力却没有建筑资质的企业可以选择和其他的企业进行合作,双方取长补短,共同促进自己在这个行业中的发展。同时,企业也应该对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正确的认识,然后根据市场的需求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在行业中更好地发展。

4结束语

设计企业转向总承包制度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转变,也是顺应行业发展的转变。在具体的实践和操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企业的管理者不能采取固守老旧的思路,在转型之后应该具有全局意识,顺应社会变化的同时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贺立强,何学仁.论设计院转型EPC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管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8):72-74.

[2] 冯建德.中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EPC企业)转型的问题探讨[J].浙江建筑,2016,33(11):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