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维
“通知除了将不受牌照管理的民间借贷局限在较小范围外,还在于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由于高利贷、非法集资、暴力催收等乱象的存在,民间借贷一直是金融领域的热门话题。
5月4日,银保监会、央行、公安部、国家市监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重新调整民间借贷金融监管部署,将对我国各类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一次全面、高强度的清理整顿。
一方面,与传统银行借贷的高门槛相比,民间借贷在缓解企业及个人融资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监管难度大、借贷利率不透明等问题,民间借贷中大量资金游走于灰色地带。
“通知除了将不受牌照管理的民间借贷局限在较小范围,还在于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接受《民生周刊》采访时,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说。
突破7000亿
我国民间借贷近年发展迅猛。2011年以前,民间借贷规模尚不足1000亿元,到2016年,借贷规模已突破7000亿元,占GDP的比重接近10%。
与此同时,网络借贷公司数量和贷款规模也出现爆发式增长。2017年,网络借贷企业正常运营平台的数量达到1930余家,而网络借贷行业成交量达到2.8万亿元,贷款余额则超过1.2万亿元。
确切地说,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具体形式包括民营银行、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网络借贷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需求大幅增长。然而,以银行为主的正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这种需求。很多民营企业在寻求资金的过程中把目光瞄向了民间资本。”接受《民生周刊》采访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李长安分析说。
然而,由于投资需求旺盛,加上民间借贷存在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缺乏严格的行业监管手段和风控措施等原因,导致民间借贷案件呈现频发之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透露,2013年到2017年,最高法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其中,除了超高利息问题,还有暴力催收、裸贷等备受瞩目的话题。
“不受牌照和资质限制,这是民间借贷引发各种乱象的根源。”宋清辉说,由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出借人资质界定,平台或其他机构确定投资人的资金是否属于合法的自有资金上存在一定困难。
例如,个人收集多人资金集合一起去投资,这种情况属于通知中所提及的非法行为。但是,因为隐蔽性较强,目前尚无有效监管手段。
明确“不可为”
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不但容易和地下钱庄扯上关系,而且容易产生灰色地带,影响正常的市場金融秩序。
“这些民间借贷所涉及的企业和个人,有不少是银行的客户。若银行等金融机构没有及时把握这些客户的民间借贷信息,就非常容易因民间借贷风险而影响金融债权安全性。”宋清辉说。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就是为了引导民间资金健康有序流动,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事实上,此前的一些金融监管政策已触及民间借贷。
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36%的部分利息被认定无效。
2017年4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贷、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
与以往监管政策相比,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具体“不可为”的民间借贷行为,其中包括4项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等于进一步明确了以往在民间借贷方面的灰色地带。
其中,4项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还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堵疏结合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已占企业总数的绝大多数,但其贷款规模仅占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20%。舆论普遍认为,规范民间借贷要有堵有疏,正视融资的客观需求。
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宋清辉建议,应在降税减费、金融支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在增加资金供给方面,通知专门提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具备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
不过,通知强调放贷业务均应获得批准方可经营。这意味着,界定合法和非法的关键在于该机构是否获得合法的经营许可。
在宋清辉看来,本次规范民间借贷,对网贷行业监管再度收紧,可能导致一些网贷更加难以通过备案。若从长远来看,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营造一个清朗的市场环境对网贷业是一大利好。
此次通知是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管控民间借贷,对于管控尺度,李长安建议,要因势利导,重视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对于合规经营的信贷公司的金融创新应该给予足够空间,不能全部按照银行的信贷模式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