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乐 刘扬
人才评价,又叫人才测评,既是人才工作中常见的一种活动,也是人才管理领域里的一门专业。我们熟悉的人才招聘、评选先进、干部选拔、内部竞岗、绩效考评、成果评奖、项目申报,乃至公务员考录、人才计划甄选、职称评定等,都包括了人才评价环节。为了进一步发挥好人才评价的作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主要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评价机制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善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2013年9月,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就指出,要“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完善评价这个指挥棒,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实用技术人才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2014年6月,他又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完善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大一统”“大呼隆”“一把尺子”式的人才评价模式,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而且使得人才发展长期在低层次上重复徘徊。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重点围绕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和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四个方面做了安排。首先是分类推进。分类推进是《指导意见》的第一主题词,是指在具体的人才评价过程中,要根据评价的目的和评价领域的行业特征以及作为评价对象的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推进实施。其次是明确导向。人才评价不是为评价而评价,而是要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以用好用活人才和激发人才活力为目的,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再次是精准评价。人才评价要精准到位,在“为什么评价”“评价什么”“谁来评价”“怎么评价”“评价了之后干什么”等一系列环节要做到不偏不差,准确可靠。最后是服务到位。要从组织和机制上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优化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确保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落实到位并获得成功。
推进人才评价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形成導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这个目标中提到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是人才评价领域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人才评价机制的科学化。所谓科学化,就是要使人才评价目的明确,评价精准,结果管用。首先是评价的目的要明确。评价的目的不一样,评价的标准、过程和方法就会有不同要求。譬如选拔一个职业经理人,那就要由用人主体评价候选人是否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如果目的是选拔双创计划的资助对象,那就要由双创计划执行部门组织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双创项目计划及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其次是评价要精确准确。要根据人才评价的目的,去确定评价的要素、标准和方法,选聘合适的评价主体,设计评价的程序和作出结论的方法。人才评价的要素、标准、方法都必须科学清晰,评价的主体(考官或是专家)也必须专业和善于把握标准,评价程序必须严格遵循,评价的结论要明晰准确并能决定取舍。最后是评价的结果要管用。人才评价不仅要能得出符合目的要求的结果,而且结果要具体、实用、有效,并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人才评价机制的社会化。所谓社会化,是指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目前,大量的人才评价活动是在用人单位内进行的,但各级各类人才工程(计划)的评定、成果评奖和职称评定等属于对单位外部人才的评价,这种评价过程就不应该由政府部门来主导。因此要加快培育社会化的专业人才评价主体。要培育作为第三方的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让它们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社会专业组织的作用,承担制定评价标准、设计评价内容、开展专业水平评价、指导人才职业发展的职责,确保社会化评价的公开、公正和权威,避免人才评价行政化。
人才评价机制的市场化。所谓市场化,是指在人才评价领域引进市场机制,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要保障落实用人主体人才评价自主权。这是人才评价机制市场化的基础和关键。要遵循“谁用人,谁评价,谁承担责任,谁收益”的原则,将用人主体推向人才评价第一线。至于用人单位要开展什么样的人才评价,是否要引进第三方,评价结果如何应用,完全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各级政府和部门一般不干涉。其次是人才评价要突出市场导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人才评价行政性垄断,通过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加快人才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激发各类人才市场主体活力,优化人才资本配置,实行优胜劣汰。再次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要更好发挥作用,从大量繁琐的人才评价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立和维护宏观的人才评价管理秩序和优化人才评价社会环境上来,减少盲目评价,杜绝没有效果的评价。
将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落到实处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奋力实现“三大转变”过程中,发挥评价指挥棒的正向激励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活力。
要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之风,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起来。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建立健全申报、审核、公示、反馈、申诉、巡查、举报、回溯和评价公示等制度,增强人才评价透明度,加强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坚持服务发展,通过高质量的人才评价,选出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人才,使评价活动成为发现和认定人才的战略性工具,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按不同产业和行业特点细分,以职业属性、岗位需求和任职资格条件为基础,根据人才工作性质和规律,分类建立包括个人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在内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对人才的评价要系统、精准,既要突出德才兼备,又不求全责备;既要突出重点领域,又要兼顾整体协调发展;既要重视评价个人能力素质,又要重视评价人职匹配和发展潜能,还要重视评价团队实力及合作。
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职称等倾向,用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吸引高端人才聚集。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以及青年人才等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更加突出高质量创新创造创业人才的评价,注重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型创业家、科技转化服务领军人才的评价。要突出高质量产业人才的评价,尤其是突出包括高级职业经理人、高级工程师、高级技能人才和先进制造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新兴业态服务业人才,以及农业科研、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现代农业人才。
(作者分别系中央人才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河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