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农产品购销合同实务”是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是以合同法总则为核心、以买卖合同为典型内容的知识体系。该课程对培养商务经纪与代理、市场营销等实用型的商务人才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本课程在教学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新的教改理念——案例教学法与互联网技术平台UMU的有效结合,为工作在一线的教师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建议。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购销合同 UMU平台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8.01.051
The Study of Case Teach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formation
——Taking "The practice of purchase and marketing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s an example
ZHANG Kefei
(Zhejiang Agricultural Business College, Shaoxing, Zhejiang 312000)
Abstract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 practice is the basic course for the Commodity brokers and agents major. Its core is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The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 is the typical content of its knowledge system. This course plays an significant role on cultivating practical commercial talents for Commodity brokers, agents and marketer. This paper gives a new concept of teaching reform---- combination of case teaching and the internet platform UMU and provides a practical proposal for teachers.
Keywords case teaching; purchase and sales contract; UMU platform
案例教学法是法律类课程中运用较普遍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全面渗透到各行各业,案例教学法也需要在科技进步中不断深化和改进。移动互联网技术与案例教学法的有效融合,能为高校的课堂教学模式带来了积极的作用,能提高课堂教学整体质量,为师生搭建了师生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
1 案例教学法与UMU互动平台对本课程的积极作用
(1)改善了传统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法,改变了授课老师唱独角戏的现象,在新技术支持下,让学生参与到课程讨论、分析活动当中,使课堂出现了新气象,特别是改善了学生在课堂使用手机的情况,合理使用手机,让手机成为教学工具。在结合使用UNU互动平台,学生能使用手机进行讨论、考试、点名签到、小游戏等环节,能给他们带来新鲜感,会积极参与到活动中,看到自己的成果得分,有成就感,当然也会有失落,这能对他们的学习有不同的程度的激励。
(2)真实、及时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UMU平台中案例分析、讨论、考试等环节展现的班级平均值、单题答题情况、个人答题情况都非常清晰,够让教师第一时间知道学生的學习情况,非常清楚地了解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成果,这有助于教师上课程重心的把握,知识点深浅的把握,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学习时间自由,培养学习独立学习能力。通过考试环节可以了解学生知识点薄弱的地方,那么教师通过平台将相关的知识学习要点上传,再辅助课后作业,学生可以在课后多次自学,完成课后作业,以达到教师知识传授目的和学生能力培养目的。
2 案例教学法结合UMU互动平台在课程运用中的不足
(1)案例选择过程还不够精细。一是经典案例较长、较复杂,学生不愿意阅读,这是现在案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典型案例一般将事情的经过撰写的非常明确细致,在UMU平台中的案例讨论分析时,整篇的文字叙述,让他们产生了逆反心理:案例太长了,索性就不看了。二是小案例只解决1~2个知识点,当出现较多知识点的大案例时,学生无法融会贯通。“农产品购销合同”课程的核心内容仍是以合同法内容为重心,强调以农产品为标的的买卖关系的合同法知识。本身合同法知识体系较为完整,但从中又包括较多细致的知识点,因此,在多个小案例讲解后,把几个小知识点整合到一个案例的时候,学生就会出现知识点连接不上,不具备全方面的思考分析的能力。
(2)本课程的实际案例学生接触机会少,不贴近生活,缺乏学习兴趣。合同法知识虽是法律体系中最接近生活的学科之一,但是涉及农产品的特殊买卖关系的案例比较少,学生也很少有这样的生活接触,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在上课时比较容易走神。同时,学生对新鲜事物的保持度短暂,学生容易产生疲惫感。一学期下来,学生的情绪还是发生了改变。每节课都有使用UMU平台,从开学初的热情,到期末的淡然。比如考试、讨论,这两个环节是经常会使用到的,从之前的答题率100%到期末的60%,足以看到学生对事物新鲜感已经过了,他们需要其他的新鲜事物去刺激他们。
(3)平台功能不完备,教师信息技术水平不够。考试环节没有填空题,分析题。针对“农产品购销合同”这样的理实结合的课程,有的时候是需要适当地记忆理论知识,也需要学生具备分析的能力。虽然讨论环节是学生自由发挥的环节,但是如若在考试环节当中增加分析这样的环节,教师能够更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另外,教师对平台功能清楚,但是技术水平有限,不能将微课资料制作完美,仅停留在简单的PPT播放。在PPT播放中像案例都是文字叙述,因此,微课仅是将PPT放到UNU中,只是换了个显示平台。同时,像课后学习课件的制作,受技术限制,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3 结合UMU平台改进案例教学法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
3.1 案例撰写精简,综合案例以涉农案例为主
首先精简短小案例。案例选择,主要以学生收集为主,学生收集的案例大部分为网络上搜集,也有部分是自己写的,在合同法总则知识学习时,将学生自己编辑的案例为重心进行分析讨论。如外卖纠纷、个人借款纠纷、超市购物、微信买卖宠物、会员卡办理、网购退货、滴滴打车、代购等纠纷。面对这些案例,教师前期要进行分类,能够在课堂中展现的根据教学内容安排,将这些案例导入到UMU平台。如学生的外卖纠纷是关于买卖合同变更,个人借款、微信买卖宠物、网购退货是关于买卖合同履行,滴滴打车是涉及违约责任等。在整理案例的时候,需考虑到案例陈述的完整性,对案例的事由进行完整叙述,能让学生明白理解。
其次,综合案例选择以涉“农”为主。主要是涉及农民、农业经营者以及从事有关农业活动的案例。
3.2 案例教学法与UMU平臺结合的教学方法模式
学生对于新鲜事物的保持度非常低,教师要充分调动课堂气氛、迎合学生的兴趣,则必须要创新教学环节,也需要不断深化和改进。课堂里教师对学生会有提问,每一次提问都使用UMU的效果并不好,因此, UMU平台的使用需将每个环节合理计划。第一步,导入环节,会以平台问卷形式出现,让学生主观选择答案,这会引起学生的好奇心,想知道答案,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二步,讨论分析环节,老师给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结合知识点,此时可使用UMU平台也可小组讨论。在综合案例讨论时,结合情景教学法。老师与学生共同将案例通过视频或者是现场还原等方法,让学生体会案例当事人的处境,同时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让课堂保持愉悦的环境,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三步,每章节内容完成时,进行考试环节,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3.3 教师需要进一步提高技术能力
现在除了UMU平台之外,还有云课堂、雨课堂、幕课等多个网络教学资料平台,UMU可能并不是最好的,但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比如微课制作,虽然熟悉UMU平台的功能,但不代表能够熟练运用,但是功能熟悉。特别是课程微课制作,既缺乏器材,也缺乏技术。同时,有这么的网络教学平台,教师也需要多学习借鉴,提取精华,结合多种方式,达到满意的教学效果。平台中的考试环节可以增加填空题、分析题等题型,使UMU平台功能能够更加完善。
4 总结
信息化技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课堂教学质量在进步,教学方法也在不断改善。案例教学法与信息技术的有效结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课堂教学多元化,让学生爱上学习,让老师从容教学。
基金项目:2016年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基于信息化背景的案例教学法研究——以《农产品购销合同实务》课程为例》
参考文献
[1] 张可飞.新技术支持下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实务”课程的教学改革[J].科教文汇,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