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红卫
浙江省历来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成长。2001年,省教育厅率先在国内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行政+学术+研究”的方式全面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初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模式。
1.发展阶段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内驱力既非行政力量,也非学术力量,而是来自基层,来自一线,我们称之为“浙江力量”。自主自发的浙江力量开启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脚步,进而引起行政关注,最终推进高速、全面的大发展。梳理这三十余年的发展路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自发尝试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杭州、宁波、温州等地部分教师、学校通过自主自发的学习与探索,在班级与学校中尝试开展心理健康
教育。
区域推进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期):舟山普陀区、杭州市富阳区、绍兴上虞区、宁波江东区教育局先后运用行政手段推进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全面推进阶段(2001年至今):省教育厅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指导中心”),这是全国第一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此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大幕
拉开。
2.驱动力量
2001年以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快速的、有力的、全面的发展路径由浙江力量启动,进而由三驾马车驱动共同推进。
(1)行政保障
推进组织网络建设。2001年8月,省指导中心成立。2002年12月,11个地市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全部成立。2014年12月,100余个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全部成立。2016年12月,浙江省学校一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的覆盖率达91.3%,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四级组织网络基本建成,组织网络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为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行政保障。
完善制度建设。省指导中心成立以来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2001年以来,省教育厅颁布的心理健康教育文件达25项,省指导中心颁布的文件达24项,涉及组织网络建设、教师队伍培养、辅导室建设、课程建设、危机干预、辅导伦理等方面。完善的制度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快速、有效发展。
(2)学术引领
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项专业的工作,不仅需要有力的行政保障,更需要专业引领。2005年,浙江省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由专家委员(高校专家)及专业委员(市县教研员及一线资深教师)共50人组成,参与省指导中心的重大决策咨询,保证决策的专业性。
举办系列化的学术研讨会。2005年开始,全省每年举办1—2次学术研讨会,拓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主题涉及辅导室建设、个别辅导、心理辅导课、同伴心理辅导、教师心理成长工作坊等方面。
(3)研究推进
启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工作。2004年,浙江省启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项优秀成果(科研成果、辅导课设计方案、个别辅导方案)评审工作。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已连续举办七届,共评选成果1785项,并将这些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
启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建设工作。2013年9月,浙江省启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建设计划”,由省指导中心、高校、地方教育局三方合作共建,打造区域心理健康教育高地,通过示范区的研究工作引领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目前,已确立了“1+7”个研究示范区。
浙江省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从网络组建与制度建设入手,以队伍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了上岗资格认证制度、等级站评估、示范点建设、亲子辅导以及危机干预等五大工作特色。
1.建立上岗资格培训与认证制度,培养心理专兼职教师队伍
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首先需要一支专兼职教师队伍。2003年,浙江省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试用证与正式证),2006年修订为A、B、C三级上岗资格证书制度,兼顾专兼职心理教师队伍的培养,A证主要面向心理专职教师,B证主要面向兼职教师,C证主要面向班主任。截至2017年12月,参加三级资格证书培训认证的中小学教师人数超过28万,占全省中小学专任教师比例接近80%。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具有三大特色:明确职责、细分要求;实践导向、注重督导;分级培训、分级认证。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已经与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育现代化强县评估有机结合,正式融入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之中。
2.依托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全面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007年,为推进学校层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浙江省启动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工作。2016年,修订中小学心理辅导等级站评估指标。新修订的评估指标将组织、人员、经费、辅导室建设等作为申报基本条件,由学校自查确定等级,评估组重点评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工作及成效(重点关注特色与影响力),极大地精简了评估指标。
2007—2017年,建成评估心理辅导等级站133所,覆盖全省11个地市、近100个区县,涵盖小学、初中、高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各学段,为各地树立了一大批心理健康教育窗口学校,极大地推动了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3.启动示范点与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水平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建设工程”要求,2016年,启动了资助偏远地区建设100个标准化中学心理辅导站建设项目,通过专项经费资助的形式重点推进偏远地区中学心理辅导室建设,让偏远地区的中学生也可以像城里中学生一样接受良好的心理辅导服务。
2017年,推进3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建设以及50%的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并将该项目作为2017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2018年,继续推进2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建设以及70%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表达标准化建设水平,并作为2018年省教育厅重点工作,列为2018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4.推进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构建家校协同的完整心理生态系统
基于日益突出的亲子矛盾,2015年,省指导中心出台《浙江省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指导纲要》,并联合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校园文化建设专项基金会,启动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省指导中心依托三大机制推进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
一是师资培训。省指导中心开展系列化亲子辅导专题培训。目前,已举办6期亲子辅导专题培训,培训亲子辅导师资3000多人次。同时,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也对30几个区县开展送教培训。
二是亲子辅导平台建设。省指导中心与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共建了i5APP亲子辅导平台,推送辅导资源,开通亲子辅导网络咨询热线。目前,全省已有 63万余家长参与i5APP平台上测评,全省亲子辅导工作网络已基本形成。
三是亲子辅导示范校、培育校建设。以亲子辅导示范校、培育校为龙头引领全省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已有近100所学校加入亲子辅导示范校、培育校建设。
5.完善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与减少校园心理危机事件
为应对持续高发的心理危机事件,2014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工作的通知》,启动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机制建设。2015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校每年需完成对心理高危学生的筛查,并制定相应干预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目前,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已初具特色:一是完善的危机识别与筛查制度。经过几年的努力,浙江省将心理危机识别与筛查的对象从严重心理问題及精神类疾病学生,拓展到由身体缺陷以及生活事件引发的危机事件
(70%—80%),关注心理危机的形成机制,关注性格缺陷与支持系统缺失对危机事件的预测作用。二是开展常规化的危机事件调研。2015年开始,省指导中心对每一起心理危机事件开展调研,分析原因,总结规律,向省教育厅汇报,向各市教育局通报。三是定期发布心理危机预警通报。2014年开始,省指导中心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全省中小学生心理检测数据及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调研结果发布心理危机预警通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进行预警。通过完善的心理危机识别与筛查制度建设,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自杀人数比2015年减少50%。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和探索,浙江组建了完善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组织网络,培养了一支全国最大规模的心理专兼职教师队伍,基本实现了中小学心理健康全面覆盖,基本建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推进了全省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建设。
浙江省将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浙江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高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设标准,出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心理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胡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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