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风险及其防范

2018-06-01 13:09宋河有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传统村落风险防范

宋河有

摘 要:在旅游业快速发展并波及社会各领域的大背景下,“旅游化保护”成为了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典型手段。在实施旅游化保护的过程中,传统村落面临着村民主权地位被动摇、村落空心化、环境同质化以及村落文化异化等多重风险。成功防范这些风险需要政府、旅游企业、村民、民间组织的一致努力。防范路径包括保障村民的绝对主导地位、打造宜居环境、避免盲目跟风旅游化以及注重原生态文化保护。

关键词: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7)02-0095-04

2012年12月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决定并公布了中国第一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名录,共计646个。之后又先后公布了第二批915个,第三批994个,第四批,1 602个。截止2016年底,中国官方认定公布的传统村落共有4 157个。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尚没有得到认定的传统村落。可见,中国现存的传统村落数量规模巨大,并且在未来还可能继续认定公布更多的村落为传统村落。在中国,国家陆续对这些传统村落的保护投入了相应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全国各地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也有了一定的自觉意识,并且一些保护行为已经取得了成效。在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手段上,“旅游化保护”成为了很多村落的选择,并且已经成为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热朝中的一个典型现象。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传统村落都应走旅游化发展道路,并且旅游化保护可能会给传统村落带来致命的后果。旅游化保护与利用带来的风险如何规避和防范,这是那些正在实施旅游化和将要实施旅游化发展的传统村落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主体亟需谨慎思考的问题。

一、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含义及其实践现状

传统村落是古村落群体中的典型代表。2012年4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明确提出“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由于是新提出的概念,传统村落的保护实践与相关研究都刚刚起步。但在以往的古村落、古村镇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与发展过程中,保护方式多种多样,例如研究基地、教育基地、文化艺术场所、村落旅游,而旅游化保护是其中最重要的选择[1]。传统村落的旅游化保护是指以传统村落为对象,通过旅游开发手段使其相关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吸引物,进而创造旅游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以此实现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的一系列手段。

《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中指出:符合“传统建筑风貌完整、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这三个条件之一就可成为调查对象。显然,这些传统村落本身都蕴含了相应的文化内涵。在文化旅游、全域旅游、“旅游+”等理念的推动下,伴随着国家战略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驱动,在形式多样的保护方式之中,“旅游化保护”由于具有卓越的经济效益吸引力而成为当前最受欢迎的保护形式。很多村落都是只要一列入国家保护名录,马上就会想到进行旅游开发,于是村落观光、文化展演、旅游节庆、社区体验等传统村落旅游产品形态悄然兴起。目前,用旅游开发来保护传统村落的方式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施。然而,利用与保护是对立统一体,两者可以实现良性互动,也可能走向对立。旅游化保护的本来目的是为了实现更好地保护,同时还能提高本地居民生活质量。但稍有不慎,就很容易走向“重利用、轻保护”的局面,最终使得这些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永远消失。由于传统村落具有特定的旅游价值,社会各界已经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实践,但无论哪一种实践形式,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2]。在实践中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很多盲目搞旅游开发而将文化遗产资源破坏的教训。在学界中,有鼓励也有批评,其中李华东对于传统村落过度旅游化实践的批评极具代表性[3]。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最典型方式,“旅游化保护”本身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需要谨慎论证和选择。

二、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面临的风险

1.村民主权地位被动摇

传统村落在走向旅游化发展道路时,常常是在政策扶持和引导下,吸引外来投资者来实现的。但是一些村落在引进旅游公司整体开发的同时,基层政府并没有给予严格的监管和技术指导[4]。这就造成引入外来投资者,使得本地居民的主权地位被动摇。本地居民在村落保护和旅游策划、规划中最多只有发言权和建议权,却常常没有决策权和支配权。他们常成为外来旅游投资企业中的就业者或收入分成者,却往往不是最大受益者。作为传统村落的主体,一旦自己不是旅游化保护的主导者和决策者,他们在保护传统村落方面发挥的力量就变得微乎其微。

2.村落空心化步伐加快

“空心化”是当前乡村地区普遍呈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指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推动下,农村中越来越多的青年劳动力移向城市和生活条件更好的地方,从而造成村中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的现象[5]。传统村落的旅游化保护在短期内可以留住部分村民,就地從事旅游接待与经营工作。因为对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化保护一方面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村落,另一方面也必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旅游化保护在短期内可以延缓村落空心化步伐,但旅游化发展越成功,其经济效应就越明显,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速度就越快。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促发人们生活观念的转变,这就直接导致很多居民不再愿意住在“破房子”里,就开始向往城镇化生活,要么是把房子翻盖为楼房,要么是搬迁到城镇中居住。为了保护传统村落景观,一般不允许随意翻盖房子,那么很多居民就会选择迁徙,搬迁到城镇中居住。物质化的建筑群不动,但村民和非物质的村落文化元素却消逝了,这就使传统村落很快变成死气沉沉的“空村”,或成为以旅游接待为主的旅游接待村。这恐怕也是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最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3.村落环境遭遇同质化破坏

传统村落本来各不相同,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文化血脉。但一旦开始旅游化保护与利用,就意味着要增加大量的旅游产业元素,开店招商、建设景观使其呈现景区化、打造民俗表演、搞农家乐、经营民宿、杜撰民间故事等现象纷纷涌现。格式化的旅游开发正在格式化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使得一个个传统村落很快演变成为城市化经济综合体[3]24。如果数千个传统村落都进行旅游化保护,结果必然导致在风格上“千村一面”,在活动内容上呈现“麦当劳化”。如果将旅游化放在首位,即便是每个村落都被策划为所谓“独一无二的×××”,旅游化保护最终也将会把这些传统村落本来的千姿百态和万般风情推向“标准化”的深渊。

4.村落传统文化被异化

传统村落承载的最宝贵内容是精神文化价值,村落保护重在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延续,本源目的在于“留住乡愁”。然而,旅游化保护是市场化思维的直接体现,它更注重“让居民在保护中受益”。保护文化遗产本应是第一位的,可是一旦居民心中将旅游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就必然会产生一系列商业化思维。随着时代发展而产生的文化涵化现象是文化变迁的客观规律,但是把“留住游客”视为旅游化保护的目的,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思想观念就是传统村落文化发生变异的直接表现。真实、淳朴的风土人情可能不复存在,传统村落的宝贵文化财富也将随之消失。

三、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风险防范参与主体

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只是众多保护方式中的一种。它重在保护,其次才是旅游化利用。然而在实践中,常常是本末倒置,往往把旅游开发放在首位,这势必导致前文所提的风险出现。传统村落是历史记忆、地方传统文化和古建筑布局等要素的统一体,它是地方传统文化的综合载体[6]。为了避免或缓解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可能带来的风险,各级政府部门、相关领域专家、村落居民和旅游企业都应是风险防范的参与主体(图1)。各级政府通过政策、法规和资金为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提供支撑,并承担监督监管职能。传统村落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旅游等多重价值,而这些领域的专家具备相应的专业保护知识,他们应是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建议主体或策划主体。旅游开发企业作为外来投资者和开发者,他们不仅仅是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经济利益获得主体,更是旅游化保护的执行主体。传统村落村民及其组成的民间组织是旅游化保护的真正主体力量,也是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只有这些防范主体在思想上达成一致,在行动上共同努力,才可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

图1 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风险防范参与主体四、传统村落旅游化保护的风险防范路径

1.保障村民的绝对主导地位

村民是创造传统村落的主体,也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体,同时也是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的对象。包括旅游化保护在内的任何保护方式都应该首先确立村民的绝对主导地位。旅游产业的兴起需要外来力量的介入,如一些旅游活动及产业项目的开展。但对于传统村落保护,最关键的是利用村民自身能量发掘本村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在文化传承中发挥魅力,并为旅游发展提供持续支撑。实施旅游化保护的资金筹措有多种途径可选,最佳选择是村民自己出资、自发组织、自我管理。但有些村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可以选择政府出资扶持或引入企业资金。但在运营决策中,必须保证本村居民的绝对主导决策权利,使其真正成为保护传统村落进程中最可依靠和最应依靠的主体。这是可持续旅游化保护的首要保障。

2.打造宜居环境持久留住村民

村民是传统村落的主人,也是村落文化的传承者。只有留住村民,保护其原有的生产生活场所,才能保持传统村落的原生活力。根据乡村居民对生存条件的选择差异,可将其生活水平分为3个层次:在初级层次,生活水平落后的乡村居民一旦有了较高收入,首先想到的是改善自己生存的硬件环境,例如修建住宅、添加家电等;在中级层次,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乡村居民开始追求优越的公共服务环境,向往有大量公共设施设备的城镇化生活;在最高级层次,开始厌倦城市公共环境带来的“城市病”,向往环境清幽、具有原生态自然與人文环境的乡村环境,走向“反城镇化”道路。在当前的全面城镇化发展背景下,要留住传统村落原住民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他们大多数还没达到高级层次的生活境界,还在向往城镇化生活。反过来,为了保护就不做任何开发利用也未必就能留住村民。

对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化保护,开发得当的话,首先可以使本土居民积极参与其中,并因此提高生活水平。随着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会产生向外搬迁居住的意愿,并可能搬到城镇中居住一段时间才会意识到乡村环境的珍贵。所以,为了避免传统村民的盲目城镇化造成传统村落的快速空心化,为了满足村民对“房、车”等硬件提升的心理需求,可以考虑在村落外就近建设新村或“移动公寓”等现代化空间场所,但这只是权宜之计。更长远的考虑,还应是在进行旅游化利用时,不但要保护传统的原生态自然环境,还应在打造宜居环境上下功夫,例如大量种植本地树种、花草,同时通过村落文化活动积极维护和谐的人际环境。总之,旅游化保护是保护传统村落的手段,也应是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手段,只有创造了比城镇化更优越的宜居环境,才可能长久吸引和留住村民。

3.避免盲目跟风旅游化

大量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的传统村落都适合进行旅游化开发。传统村落的核心价值在于存续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旅游化保护只是发挥其文化价值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成功的旅游化保护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如果只有典型的建筑遗产,而缺乏高知名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开发不但难以获得成功,而且很可能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浪费。如果没有传统建筑景观和知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同支撑,他们很难形成品牌效应,是不适宜盲目跟风进行旅游开发的。传统村落的保护不是单纯的传统建筑与风貌保护,也不应是跟风而上的旅游化利用,而是需要政府科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行业专家指导,从物质到非物质以及全面带动村落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保护之路。对于不适合旅游化保护的村落,需要政府的资金扶持和科学引导,对于“为什么保护?”“保护的价值是什么?”“谁来保护?”“谁来为保护买单?”,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

對于进行旅游化保护的传统村落,为了避免“同质化”和“雷同化”,就需要把保护举措时刻放在第一位,需要分析村落环境与村民的内在关联,需要协调好保护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需要因地制宜,实现对有形建筑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题化”利用。每个旅游化的村落都应根据村落属性抓住自己的个性文化,在原生态环境下打造具有本村文化风格的主题村落,应避免“大而全”的大面积人工建设,避免城镇化建设,避免景观园林化,而应注重村落文化的活态保护与传承。

4.注重原生态文化的传承

传统村落最珍贵的价值在于其原生性和真实性,而不是现代化的仿造。传统村落保护是要让包括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在内的村落原生态文化“活着”并延续着,这是旅游化保护的核心与精髓,政府、村民和企业等主体都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对村落文化进行旅游化保护,很容易引发村民“唯利是图”的狭隘经济意识,很容易使得传统村落沦落为专门的旅游村、民俗村。所以在旅游化保护过程中绝对不能为了获得人气而迎合低层次旅游需求,进而损害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如果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基本理念有偏差,过度追求商业经济效益,就必将会使传统村落文化发生变异,最终失去真实性,使“保护”变为“破坏”。总之,必须设下警戒线,例如限制游客进入的流量,规范村民和外来企业的商业化行为,同时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使村民和企业意识到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才是传统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五、结语

传统村落应得到充分保护,这是政府、学界和业界都已经达成的共识。旅游化保护只是众多保护手段中的其中一种,在全民旅游、全域旅游大背景下愈演愈烈,并将成为主流趋势。大家虽然都不完全反对旅游化保护与利用,但心里都明白旅游化保护的实质就是一种市场化行为,一不小心就会陷入纯粹商业化的泥沼。随着旅游化保护实践的继续推进,也许将有越来越多的传统村落无法自拔,这也必将引起更多的争议和争论。

参考文献:

[1] 邱扶东,朱毓旻.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研究综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7(5):75-78.

[2]吴必虎.基于乡村旅游的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J].社会科学家,2016(2):7-9.

[3]李华东.传统村落:需要的是另一种“旅游”[J].小城镇建设,2016(7):23-26.

[4]仇保兴.论保护传统村落中的政府作用[J].中国名城,2015(3):4-7.

[5]刘馨秋,王思明.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农史,2015(3):4-7.

[6]陈雯玲,朱朝枝.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相关利益主体诉求及表达途径——以中国传统村落福安市溪潭镇廉村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6(24):107-108.

Study on the Risk and Prevention of Tourismification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SONG Heyou

(Tourism College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 Hohhot, Inner Mongolia, 010022, China)

Abstract: The number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China is very large. In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tourism and spread to various fields of society, “tourismification protection” has become a typical means to protect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the proc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ourismification protection, traditional villages are faced with multiple risks, such as the villagers sovereignty being shaken, village hollowing, environmental homogeneity and village cultural alienation. The successful prevention of these risks requires the concerted efforts of the government, tourism enterprises, villagers, and civil organizations. On the basis of the investigation, it is proposed to protect the absolute dominance of the villagers, create livable environment, avoid blindly follow the trend of tourism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original ecological culture.

Key words: traditional villages; tourismification protection; riskpre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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