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雪
【摘要】确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明确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目标,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全局,对于协调重大利益关系、形成广泛的改革共识、提振社会对改革的信心,意义重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快速壮大是持续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也是真正跨越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举措。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稳步走向共同富裕新时代的必由之路。本文分析了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多方面原因,并进一步对扩大中等收群体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等收入者比重 缩小收入差距 共同富裕
一、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中等收入人群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改革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经济学的一般规律,高收入者的消费效应是递减的,低收入者则因消费能力有限而不可能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只有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壮大才能使居民消费成为促使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因此,我国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定要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二、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有多方面原因
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刚迈入工业化中后期,生产活动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服务业刚刚超过第二产业,但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服务业比重偏低,导致劳动收入相对于资本报酬偏低。同时,高质量人力资本比重偏低,也影响到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虽然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现在每年已超过750万人,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的比重仍然很低,2014年我国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比重仅为11.5%,远低于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
从发展方式看,长期以来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增长,重投资轻消费、重物质资本轻人力资本,初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份额和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仍然偏低。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跨过刘易斯拐点,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转折性变化,初次分配中的劳动者份额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影响了中等收入人群的壮大。
从体制政策看,我国要素市场发育仍然滞后,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受到制约。劳动力在城乡、区域、行业问流动还存在各种显性和隐性障碍,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难以获得与户籍人口均等的公共服务及教育、就业和升迁机会,抑制了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资本市场仍不完善,实际利率水平长期受到压制,导致大量中低收入居民的储蓄通过低利率间接补贴给了低效率企业和部分高收入人群,形成逆向转移支付。 三、政策建议 (一)加快以教育为载体提升人力资本 全面实施15年公共教育,将高中阶段教育全面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由公共财政兜底,全面免除学费,大幅提高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地区、校际问硬软件差距,有力保障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实施宽进严出的招生毕业制度,面向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要求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引入教学科研人员长期激励机制,推进高等院校与校外实践基地、企事业单位实训基地、创业培训l和孵化基地紧密对接,增强毕业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创造基础。面向产业需求发展职业教育,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理顺企业内部技能人才上升通道,试点推广现代学徒制,促进技能人才职业化发展。加快培育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二)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
彻底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通道,使市场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重点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在企业创新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发挥中小企业的独特作用,重视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要素投入和结构优化,把资金投入用在关键性领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以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为主)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研攻关机制。为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创造条件,鼓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合作平台吸纳中小企业加入,积极创办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等服务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寻求技术依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成果。
(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根据放开与放宽结合、自愿与引导结合的原则,全面放开建制镇、中小城市、大城市落户限制,并以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与年限等为基准,有序放宽特大和超大城市落户条件。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人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加快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鼓励和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不断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推进各类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无障碍转移接续。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基本住房問题。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保障。切实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扩大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规模,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参考文献:
[1]张惟英,徐建萍.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现状与政策分析[N].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01).
[2]朱土兴.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比重的路径[J].经济科学,2007,(03).
[3]杨宜勇,池振合.我国收入分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J].税务研究,2010,(09).
[4]陈剑.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J].中国发展观察,2010,(11).
[5]常兴华,李伟.现阶段我国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构成和地区分布——以城镇居民为分析主体[J].中国物价,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