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炜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文化﹢”的时代已来临。作为“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文化金融发展已有数年,成为各大投资行业的关注热点。投资、并购等热钱持续涌入,众筹、信托、保险等模式打破传统,通过文化积淀的释放、依托金融工具的创新,文化正在发生着乘数效应,呈现几何式裂变,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体系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或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具体来说,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产品创新为文化产业资本运作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在国外,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碰撞的过程中,衍生出了很多与文化产业营运模式相匹配的融资设计,丰富了文化产业资本运作的内容与形式,也拓宽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渠道与收入来源。
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自身内在规律,在江苏省现有的金融环境下,同时借鉴其他地区通过金融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路径来进行金融创新,从而支持江苏省文化产业“文化+”战略的发展。
文化产业项目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行业和部门多,需要创新的体制机制内容多,文化成果、文化项目经费等资源需要进行专门管理,文化产业企业、项目与金融机构的对接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落实。建议建立全省范围的文化项目金融服务平台,以平台为纽带和工具,搭建起政府与各类投融资机构紧密联系、集成各类投融资机构构建文化企业投融资服务网络的枢纽。一方面集聚文化项目、金融、财税、企业资源,打开促进文化项目转化的政策和操作空间;另一方面实现文化产业的专家信息、成果信息、银行金融机构拥有的信用信息、信贷信息、效益信息等资源的公用共享,降低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建立和完善文化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财税部门、国资监管机构的文化金融协调机制。重点围绕促进文化项目创新和产业化的目标制定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强江苏省与地方层面的文化金融工作联动,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在文化产业发展初期,要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重要作用,科学地扩大科技型文化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文化中小企业投资,促进这些企业的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方政府规范设立和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创业投资发展。
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时期,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创业投资的重要作用,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文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创新国有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创业投资发展规律的资本筹集、投资决策、考核评价、转让退出和激励约束等制度。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科技型文化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探索整体或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入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资本等,组合各类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治理结构,创新发展体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文化产业项目成果转化。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行业。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
第一,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江苏省文化产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等政策,扩大对文化产业企业的担保业务,提升文化产业企业信用水平。
第二,要鼓励商业银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进行江苏省文化产业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文化产业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对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良好的文化产业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简化审贷程序;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文化产业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和仓单质押贷款。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推进高新技术文化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和产品,开展信贷、投资、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第三,政府可通过风险补偿、担保业务补助等增信方式,鼓励和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江苏省文化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文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政府、银行、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多元参与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运用资本注入、业务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文化产业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和积极性,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担保与创业投资的结合,推进和完善文化产业企业融资制度建设。
第四,要建立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探索适合文化产业企业的信贷管理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深入合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形成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银行专营机构等资源集成、优势互补的创新机制,做好文化产业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衔接。
第一,建立文化部门、地方政府和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支持江苏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文化企业再融资和进行市场化并购重组。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和交易制度,提高交易效率,为包括非上市文化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的产权(股份)转让、融资提供服务。
第二,支持江苏省文化产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进一步完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机制、简化发行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探索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融资。鼓励文化产业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财务结构,鼓励中介机构加强对其辅导力度,以促进其直接债务融资。
第三,利用产权交易市场为文化企业股权流转和融资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建立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联盟和统一信息披露系统,为中小文化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提供服务。建立有利于文化产权流转的监管服务机制,利用产权交易所,依法合规开展产权交易,为股权转让、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处置等提供服务。
第四,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保险机构根据江苏省文化产业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的保险产品,积累文化保险风险数据,科学确定保险费率。加快培育和完善文化保险市场,在文化产业企业自主创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进一步拓宽文化保险服务领域。
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产品创新为文化资本运作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如何进一步发展文化金融是当前江苏文化发展所面临的一道重要课题,运用好文化金融的手段,必将为推动和发展江苏文化产业作出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