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出台乡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018-05-28 11:01彭熠锋
当代农村财经 2018年5期
关键词:财政部门江西省集体经济

彭熠锋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和行政村两级项目申报、建设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近日,江西省宜丰县出台《乡、村两级项目管理细则》,对项目库的设立明确、组织实施、资金拨付和管理职责、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乡、村两级项目主要包括: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及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实施,申报资料应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概算、GPS定位经纬度的详细地址、实施期限等,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按程序和权限审批。并设立全县乡镇财政项目库,统一做好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汇总、论证、入库等管理工作。

对通过审核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严格遵守合同、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乡镇组织人员初验合格后,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开展联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手续。

县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的拨付,做到程序到位,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模式,并在项目建成后,督促及时办理资产入账手续,明确主要责任人进行资产登记,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财政局)

責任编辑: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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