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猛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议榔制度是布依族、苗族民间传统的自治方式,是相对于国家政治系统的一种非正式制度,它有着极强的凝聚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它的基本职能就是制定规范管理村寨成员,维持村寨社会的正常运行。规范经商议通过并固定下来就是榔规,是民族村寨的习惯法,因其极强的社会约束力规范着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议榔制度在民族区域自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来看,它不仅是少数民族自治过程中一种有效的管理模式,也对我国民族管理制度也具有一定的参照作用。同时议榔制度在民族生产活动中有着长期的生产管理经验的积累,有着其特有的运行模式,这一运行体系维系着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运行,是一套独立的社会运行体系。所以我们研究议榔制度的基本运行状态,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少数民族管理体系的运行方式,从而推动民族社区的向前发展,促进民族区域自治的顺利执行,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的向前发展。
为全面了解议榔制度,我们引用社会学和管理学的相关理论方法,对议榔制度作如下探讨:
在社会的运行过程中目标指引着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的方向,他决定了整个运行机制的各个系统的相关构成,社会目标的形成主要有社会制度、民族传统、大众文化和历史条件四个因素。议榔制度是少数民族传统行政制度,他由少数民族特有的民族因素构成,同时也为少数民族的发展目标服务。议榔制度是怎样实现对社会目标体系进行管理的呢?我们从它的四个因素进行分析。
1、社会制度
人类的发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向前迈进的,在氏族社会的后期生产力低下,人们对社会的改造能力不足,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类改造社会的决心,于是人们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议、共同决定族群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议榔制度孕育而生了。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物质生产力能的提升,物品的私有化程度提高,议榔制度在保护个人财产不可侵犯上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如在《八开南部地区苗族习俗改革榔规》的规约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制度所维系的目标体系也不尽相同,议榔制度根据不同的目标体系不断更改着该体系所整合的目标体系。同时议榔制度的运行目标也体现和反馈着其所服务的社会制度。
2、民族传统
民族传统是我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根本原因。议榔制度是在布依族、苗族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形成的民间公共管理体系,作为具有强烈民族特点的管理体系其主要的目标是为了维护少数民族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在议榔体系中蕴含了丰富的民族习俗,比如议榔体系中的埋岩仪式,具有原始性的捞汤、砍鸡头、踩热铁,具有迷信色彩的鸡骨卦、米卜等等传统习俗。由于少数民族有丰富的民族习俗,议榔制度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是其民族传管理体系规范形成的一种公共管理体系,在发挥效应的过程中具有许多特殊的民族符号,比如在召开议榔大会制定榔规的时候,首先由理老们商定议事内容,之后由威望最高的理老手持芭茅草和梭镖口头宣布,同时经议榔大会通过,在宣布新的榔规前由理老念咒语“芭茅草一拿到手中,梭镖已插在龙背上,完事了就要烧钱纸,说完了就把竹筒丢弃,说完道理我们就回家,回到家里去教子女,夫去教妻,个个都要懂,地方没有贼,寨子没有失窃……”。这就是议榔制度特有的民族传统符号,民族符号影响着社会发展的目标,目标同时也为维持民族符号的流传而不断地与时俱进。
《八开南部地区苗族习俗改革榔规》和《摆垭山地区苗族习俗改革榔规》就是在新时代的发展中为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传承,民族地区以传统的议榔制度组织议榔活动、制定的榔规,以活化石的形式延续着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3、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在美国哲学家奥尔特加《民众的反抗》一书中。主要指的是一地区、一社团、一个国家中新近涌现的,被大众所信奉、接受的文化。议榔制度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传统公共管理体系,它集成民族的文化精髓,其管理以民族特有的文化模式对民族的生产、生活、交往、行为等等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同时由独特的会议制度在成员的共同商议下形成发展的社会目标。在议榔制度中充分体现出了布依族、苗族特有的民族文化,比如以碑刻法并埋于泥土之中这种特有的埋岩活动就十分具有民族文化特点,如贵定甘塘《乡规碑》、锦屏县启蒙镇的《因时致宜碑》《八议碑》、剑河小光盘龙庵《永定风规碑》、黎平县已得寒的《严禁碑》等,都是议榔制度以立碑刻字并埋于泥土之中的形式对民族的婚礼、婚俗、彩礼、酒宴、改嫁等进行了发展,规定了村寨居民的社会行为,随时代的发展也更新了村寨居民生活的社会目标。
4、历史条件
议榔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至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公社解体以后,议榔制度成为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体系被流传下来,维系族群的生存与发展成为其主要的目标,规定了在生活上救济、帮助同寨同宗的困难者,男女之间的规范行为,社会的基本礼仪。通过“禁盗岩”榔规,规定了维护生活、生产的社会秩序,防御、抵御外来入侵的基本措施。在生产上,同一地区,村寨家族之间有共同的播种、栽插于收获的互助习俗并形成规约。在宗教中共同信仰同一的祖先,崇拜自然,尊敬共同的领袖。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议榔制度以维持私有制为主要目标,保护个体家庭生产劳动中所得到的成果,同时在阶级压迫、民族压迫的年代中,它对维护少数民族生存、发展和团结,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的流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前,议榔制度以传统的习俗维护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人才培养及生产生活、安定团结、社会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增强民族之间的交流,促进社会共同繁荣进步为主要目标充分的发挥了在民族地区的积极作用。
简而言之议榔制度主要通过社会制度、民族传统、大众文化和历史条件不断更新和发展着民族社会前进的目标,管理着民族社会前进的方向,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图示更清晰的展示这层关系。
图示一:议榔目标管理体系图示
历史证明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只有当它拥有一个合适的社会动力时,他才能够保持其稳定、持续的发展模式,以议榔制度为社会组织管理的体系中也具有维系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运动的社会动力系统。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的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及生产物资生活本身”“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生产是第一历史活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是以生产向前发展的,而生产的动力源至于人们的需要,社会是以人为基本单位的集合,社会向前发展其动力是社会的需要
议榔制度之所以能对少数民族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主要源于其根基于民族传统之上的凝聚力,以此人们聚集在一起从事物质生产、协调生活、组织战争等等社会活动,以此满足社会的需要,下面就议榔制度的动力系统作如下剖析:
1、议榔制度的社会动力源开发
议榔制度是少数民族传统的管理体系,在社会中充当着组织生产,管理社会,防御外敌的作用,所以开发动力是其最基本的功能。
从《议榔词》中我们可以知道维护生产,管理社会,为社会提供正常运转秩序是议榔制度基本的社会功能,人们在这一制度下形成了生产的动力,创造社会的财富;同时维护集体与个体的利益时,产生了遵从的动力。
2、议榔制度对社会动力的转化
议榔制度对少数民族社会动力的转化主要体现在“需要——行动”这一条链之上,根据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问题的大小,社会的需要通过议榔组织行为转化为对社会的行为。
关于反抗清王朝的斗争中少数民族进行了许多议榔活动,在黔东南苗族的《议榔词》中记载着“为打管家而议榔,为打官兵而议榔。……官家进入地方,官兵进入寨子,九里安一屯,十里设一堡。丢地给官家梨,丢地给官家种,我们跑到山上,我们住在高山……莫存心投官家,莫存心投官兵,地方才能保全,寨子才能安宁。”这是少数民族在反抗社会压迫,转化社会压力,抵制外来侵犯,释放社会动力的一种具体体现。
3、议榔制度对社会动力的培育
在这一环节主要是议榔制度在实现社会目标的时,对民族主体实行动力积累、储存的增长与发展,以此来产生巨大的社会动力,从而实现社会目标。
雍正十年(1732年),当清军在苗疆建城驻军时,对当地的土住苗民大肆进行屠杀,台江的苗人在白党领导下,“传递木刻,剁牛誓众。上九股三十寨,下九股四十二寨,高坡三十余寨皆附耶”。这次“议榔”在白党领导下,一百多寨子秘密串联,用木刻联系,杀牛吃血酒,发誓向清朝统治者进行斗阵。雍正十三年(1735年),古州的八妹、高表等寨子,以包利、红银、枉利为首,剑河、台江等邻近各寨一万余人参加“议榔”,发动反清斗争,当时整个苗疆的各榔之间出现了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大联合,文献称“生熟苗夷,群相附和”。“妇人子女,群起若狂”,这就是当时黔东南苗族通过“议榔”组织,全部组织起来进行反屠杀、反镇压,为争取民族的生存而战斗,虽然苗族人民牺牲巨大,但是在方显的《平苗纪略》中总结了这次清庭政府的镇压活动中,苗族的“议榔”在反抗斗争中所产生的巨大凝聚力,这一凝聚力的形成主要通过了长期的储存、积累,最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形成了具体的社会行为,此行为在强大的社会动力推动下促进反抗活动的向前发展。
此外,实验证明给喂狗以低镁饮食100天,能使实验性心肌梗塞范围扩大。用镁治疗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可使梗塞面积缩小。镁还可以抑制血小板的粘连与聚集,[5]解除冠状动脉痉挛,改善心肌的血液供应,这些效应均可以促进心肌代谢的恢复过程,使缺血性心脏的功能得以好转。
4、议榔制度对社会动力的分配
为使社会以稳定形态向前发展,议榔制度不仅能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同时也将动力分配到社会的各个环节中去。
《摆垭山地区苗族习俗改革榔规》中,一共有十个章节主要记录了2009年11月18日在黔东南州摆垭山议榔大会上对摆垭山地区苗族习俗改革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婚育、伤葬、贺喜、节日、教育与卫生,规定了各村各寨的责任以及如何处置违反榔规的人们。议榔制度将社会中形成的动力恰当的分配到社会中的相关部门、领域,以此保证社会的稳定、有序的发展方向,促进社会运行动力发挥其最大的功能。
5、议榔制度对社会动力的监控
议榔制度作为一种传统的少数民族管理制度,监控着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社会动力的运行。在议榔制度的组织活动体系中不仅仅产生和分配动力,同时也对社会动力的输出结果进行监控,在对输出的动力进行评估后形成适合社会发展的动力体系。
对议榔制度的动力系统分析中我们可以从下图更为清晰的了解。
图示二:议榔体系动力系统管理图
议榔制度的整合功能是强大的,其主要归结于它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民族边区在生产和生活中为实现个人的利益整合不得不向群体寻找可依靠的力量,以保证个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当外来力量对民族地区进行侵害时,议榔制度的整合功能体现得更为突出。
在组织和管理生产过程中,早期的《议榔词》对于整年的生产做了一个详细的安排。“一月到来,千把钉耙翻谷兜,万把锄头干活路……三月到来,挑肥到田间,散粪到田头,……五月来到扯秧去栽,拔秧来插;……九月来到,谷黄满坝,谷熟遍坡,摘刀去摘禾……”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议榔制度为组织社会的生产活动,对社会的各个成员进行了有序的组织整合,将人们“工作日程”进行了排序,确保社会生产活动有序的进行,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
议榔制度作为少数民族管理社会的一种传统制度其对社会的控制功能是不可缺少的。在田汝成的《行边纪闻》中记载了苗族社会处理事务的基本形式有:第一,苗族社会中的理老按照榔规中的规定处理民族内部的事务已具有悠久的历史,从来“苗人争诉不如官府,即入亦不以律例科之”。就是杀人,也由理老按照民族的规范处理;第二苗族社会中理老处理问题主要依据议榔中的榔规进行处理,榔规之外还有理词,理词不像榔规那样具有强制性;第三,凡杀人,偷盗等有赔偿的规定,“责负者偿之,以牛马为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议榔制度的社会控制功能具有悠远的历史。
议榔制度的社会控制功能主要表现在对民族内部成员社会行为的管理上。在2009年11月18日在黔东南州摆垭山议榔大会,由议榔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摆垭山地区苗族习俗改革榔规》,从《榔规》文中我们可以知道为了实现“苗族人民繁荣昌盛为目标”,榔规根据社会的发展对传统习俗进行了改革,充分说明了议榔制度对社会的控制功能。在议榔制度对社会的控制过程中控制的手段主要是以组织规章的形式,以成文的规定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其控制的对象主要是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控制的过程在历史上是一种比较纯朴的理老决策制,有理老来裁决事情的对与错,发展至今形成了代表表决制。
议榔制度是少数民族管理社会的一种管理体系,榔规是该体系的成文法典,为维护村寨延续发展,议榔制度对社会行为不仅进行了成为的规范,也对社会中主导的行为进行了激励,这种激励方式主要通过符号激励和功利激励两种方式。
符号激励在议榔制度中主要是在议榔大会中对成员肯定的行为做出的表彰,给予相关人在社会中的某种地位,比如让具有管理组织的人当选榔头,具有战斗能力的人当选军事首领,推选受众人尊重的人成为寨老等等。
在功利激励中议榔制度采取了一种反向的激励法,就是通过对触犯榔规,但是社会危害不大的的人进行物资处罚。在具有象征意义的“禁盗岩”中有这样的记载:“偷衣物、粮食、除责令退回原物以外,并罚一百二十毫;偷铜鼓、偷鹅,除责令退回原物外,并罚牛三头;偷鸡鸭,初犯罚银三十三毫,再犯罚六十六毫。”以此作为社会管理中激励人们行为端正的一种手段。
议榔制度在激励过程讲究人们的自觉与服从,推崇对社会产生良好效应的社会行为,反对危害社会的越轨行为,促使人们自觉地遵守榔规,形成纯朴的村风民风。
议榔制度的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第一、对财产私有化的保护上,议榔体系中明确规定了财产私有的特性,坚决制止偷盗行为,如发生偷盗行为则以物偿物的形式进行解决。在《议榔词》中做了具体的规定,该规定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宗旨,要求人们的行为不得有任何的越轨行为。
第二、对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正常的保障上。在议榔系统的维系下,各村寨之间相互明确了具体的互助保障责任。在历史上,议榔制度所管理的少数民族社会的通过互助体系解决生活条件恶劣和生产力低下的问题。互助保障成为少数民族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的制度形式,在缓解族人生活困境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曾经为议榔制度所提倡的互助方式主要是少数民族血缘关系间与地缘关系间的互助。当前少数民族村寨的生活相对安定,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受议榔制度文化传统的影响,遇到困难的村民习惯以血缘间互助和地缘互助为主,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以血缘关系为主干,以地缘为辅助责任关系是十分明确的,这为解决乡村公共服务的困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资源。
根据以上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议榔制度在少数民族管理中发挥着相当的作用,为更加清楚的理解议榔制度特作如下图示,以明晰议榔制度的基本运行模式。
图示三:议榔体系运行模型
通过图示我们可以比较直观的认识到在议榔制度中,通过社会制度、民族传统、大众文化、历史条件产生了整个社会运行的整体目标,议榔运行系统通过自身的动力体系、整合体系、控制体系、激励体系和保障体系实现了对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以此形成了整个议榔制度的社会运行模型。
1、理论意义
(1)议榔制度是布依族、苗族是古老的民间管理制度,在长期的中迁徙和生产活动中,布依族、苗族形成了以血缘、地缘形成的管理单位,《议榔词》说:“从前的时候,很古的年代,在芦笙堂地方,在大风坳那里,整整坐了五辈,以山来分祖,一家成一支,划船的住河边,干活的住山岭。……,人多心一条,扭绳做一股,那个心大象牛,那个心大象马,手长手遭,眼快眼受,捉住就拿盆装血,拿铜鼓接命。”。从文献中可以认识到议榔制度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传统管理模式。研究这种民族的群众议事制度,对于我们认识父系氏族社会、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过程中所形成的民间自治组织与民间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演变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增进了我们的少数民族行政文化历程的了解。
(2)当前社会研究民族文化、开发民族文化的研究活动十分的丰富,然而对少数民族传统管理方式的研究却比较单调,研究议榔制度的管理模式,探讨议榔制度在民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了解民族行政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丰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积极的作用。
(3)议榔制度是一种少数民族的民间自发组织,这种组织具有强大的社会组织能力,其生存延续了上千年的历史,说明此组织具有强烈的生命力。社会发展的今天,对这种少数民族组织行为的组织模式研究有助于我们丰富组织行为的内容,增强我们对民族组织行为的理解,有利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探索。
2、现实意义
(1)随着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人们的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更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管理少数民族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它在参与少数民族区域管理中是从国家的整体出发,制定全局的重大策略,这就使得它在具体的区域民族管理中难免具有不协调性。议榔制度是少数民族传统的管理方式,研究它对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区域管理中是一项有力的补充,所以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2)议榔制度在布依族、苗族的日常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引导作用。在历史上,少数民族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形成了这一公共组织管理制度,它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用,当前部分民族地区人沿用着这些古规古理,所以研究议榔制度对我们了解民族社区,认识民族组织管理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以民族区域自治为主的过程中,有效地使用传统管理模式对我们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3)议榔制度是少数民族传统的管理制度,如今少数民族大多都聚居在我们的农村社区,研究议榔制度可以为我们新农村建设探索新的思路。议榔制度在其运行和发展过程中向我们显示了政治行为中的民主、平等思想;团结商议的集体主义观念;高尚全新的服务思想和村民高度的政治认同。在新农村建设大步前进的今天,我们可以从议榔制度中提炼出许许多多对干部组织建设、村民社会认同、乡村服务思想等等具体而有效的农村组织管理理念,所以我们研究和认识议榔制度有助于为我们当前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思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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