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涌,康宝惠,李志远
(1.中国石化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北京 1000002.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北京 100000)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1-3]是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装备。通常特种设备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若管理不善,易导致爆炸、坠落等生产和公共事故,严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特种设备数量多,增长速度快,截至2016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 197.02×104台,比2015年底上升8.81%。其中锅炉53.44×104台,压力容器359.97×104台,起重机械216.19×104台,场(厂)内机动车辆71.38×104台。另有气瓶14 235万只,压力管道47.79×104km。
在特种设备立法方面,按照“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技术标准为基础的原则”,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法规标准体系[4],其结构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5个层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纲,调整特种设备安全各方面关系,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解决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法律地位问题[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依据,落实法律规定,解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设立问题;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规章是特种设备管理的准则,是细化法律和条例的制度,解决特种设备管理程序问题;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体,确立特种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解决特种设备管理具体范围、目标和措施;特种设备相关技术标准是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提供实现法规要求的基本途径,提供特种设备管理的技术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01-01起施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上升到法律地位。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经营、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报废实施分类的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b)生产的特种设备必须有“出生证”。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c)在用特种设备必须有“身份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除新投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外,特种设备的变更、包括更名、移装、改造、重大修理等使用原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也需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d)在用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体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e)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f)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有相应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石油石化行业的特点决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具有高风险。石油石化行业从原料到产品,绝大多数属于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质,石化生产连续化、装置大型化,工艺技术复杂,运行条件苛刻,在生产过程中若处置不当,会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加强特种设备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中国石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特种设备,截至2015年9月,特种设备总量达135 727台,另有气瓶382 781只、压力管道81 772 km,见表1。
中国石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施行总部、事业部(专业公司)和企业三级管控。总部综合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对外协调及综合服务,研究设备管理前瞻性、战略性、长远性问题。事业部、专业公司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体,对管辖企业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企业是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主体,是特种设备管理的落脚点和执行者,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实行从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定期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按照中国石化党组识别大风险、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的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a)特种设备制度修订不及时,可操作性不强。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变化和中国石化制度修订后,部分企业未及时修订管理制度;个别制度内容不具体,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不清晰,缺少工作程序和流程,可操作性差。
表1 集团公司公司特种设备统计
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不到位。一是企业对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重视不足,守法意识不强,未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二是特种设备前期管理不到位,在制造、安装环节没有实施监督检验,验收手续和档案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特种设备投用后无法进行注册登记。
c)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管理不到位。个别特种设备存在超检验期使用问题,安全阀超期检验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不符合检验规则的要求,特种设备延期检验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出具不及时,部分企业在未拿到正式定期检验报告,也没有检验单位出具可以继续使用的书面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管理风险。
d)特种设备年度检查不规范。部分企业特种设备年度检查的内容和深度不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有些单位检查后没有编制检查报告,部分年度检查报告缺少检查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的签字。
e)特种设备培训工作和作业证管理不到位。部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法规、标准掌握不全面,个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问题。
f)操作和检修维护不到位。部分炼油企业对进入装置原油控制不严,存在硫、酸含量有时超设防值问题,加剧设备、管线腐蚀;个别企业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外包,存在“以包代管”现象。
g)特种设备档案管理管理不规范,内容不全,没有实现“一台一档”管理要求。
a)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依据国家特种设备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设计、采购、安装、注册登记、检验检测、使用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分清各管理部门管理界面,制订管理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制度怎样写,工作就怎么做,实现制度执行真正落地。
b)加强特种设备前期管理。设计过程进行工艺安全分析,进行过程风险识别,从设计上消除安全缺陷,实现本质安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严格监督检验,严把质量关。
c)统一标准、依法合规使用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统一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行为,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和国家淘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做到100%注册登记,定期进行检验检查。
d)建立隐患动态排查和闭环管理机制[6]。定期组织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建立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坚持隐患必制原则,做到隐患发现、治理闭环管理。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订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建立基于风险的检验策略。通过基于风险的检验,解决装置长周期运行与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周期的矛盾,解决检验过度和检验不足问题。
f)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动态评价和改进机制[7]。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目标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验证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企业应根据使用安全管理的评价结果,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
要依法依规管理特种设备,法规要求是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对特种设备进行风险管控,对处于高风险的特种设备要重点检查,制定针对性预案,通过维修维护和隐患治理降低其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损失,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6 参考文献
[1] 宋继红. 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与对策[J]. 压力容器, 2013, 30(12):1-7.
[2] 朱连, 滨吴宪, 陈辉.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对策研究[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14, 24(1): 149-155.
[3] 郑超, 李锋, 李春光.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特种设备检验的探讨[J]. 中国设备工程, 2017,22,105-106.
[4] 戚月娣.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现状与发展[J].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4, 30(5): 6-9.
[5] 实务全书编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务全书[M].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6.
[6] 汪兆武.强化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是维系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键[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1,1 (02) 44-46.
[7] 屈定荣,牟善军,刘小辉,等.炼油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初始状态评价探索与实践[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7,17(06):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