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应增强民众的“获得感”

2018-05-23 11:57郭良东
税收征纳 2018年5期
关键词:获得感纳税人税务

郭良东

每年4月的全国税收宣传月,都会掀起以税收为主题的媒体宣传热潮。笔者喜感时代大发展,税收宣传也实现了大繁荣,但冷静思考,也会发现税收宣传民众的“获得感”还不够强,基层税宣还存在一些缺陷。

一是口号大,宣传像撒“胡椒面”。在以宏观性和政策性税收宣传为主的“平淡菜品”里,少数税务机关税收宣传的针对性明显不够,指向性也不明确,有些时候甚至纳税人和群众不知所云。二是形式呆,来去总是“老三样”。一些单位每年都会在人口流动较为集中区域摆柜台、设置展板,宣传主角都是各部门的税务干部,镜头里总是领导专访、发放宣传单、咨询解答这三个场景。三是思考少,做与不做“差别小”。对怎么突出宣传效应调查研究不够,常常找不到税务人与纳税人之间期盼值的临界点,让纳税人知道什么与纳税人还想知道什么结合得还不够好。

鉴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涉税诉求与税宣形式还不相适应的矛盾,用大视野小入口的方式思考问题,提高税收宣传的成效,增强民众的”获得感“,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做出亮点。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税务部门可以打破常规的宣传模式,每年制作一部有名人或税务人员参与的税收故事电影或电视栏目(比如国家博物馆“国家宝藏”栏目就取得了宣传文物保护的良好效果),或拍摄一段有知名人士或权威人士参与的税收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定时播放或组织学校、单位到电影院观看的形式,产生“吸晴”效果,引起社会广泛参与讨论,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二是要注重实用。近年来,无论是传统的,还是微信、微博、APP、公众号等新形式的税收宣传,基层税务部门都跟上来了,但是仅为了好看,为了广泛的宣传,却忽视了纳税人真正需要的实有性和简洁便利性,建议可以在省级税务部门层面集中整合一个统一的税务网站、一个统一的税务公众号,基层无需再建,所有涉税信息方便可查、税收政策更新及时即可,过多的形式有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和纳税人的反感。

三是要写好文章。各地税务部门在税宣的个性化动作这一块可大做文章,可以联合财政、城建规划等部门,在税务部门的“收”与财政等其它部门的“支”上做好数据分析文章,将老百姓关心的涉税可公开数据,与财政开支可公开数据,一并进行深度解读,从本地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入手,充分展示“税收取之于,用之于民”的来龙去脉,增强税宣文章的可读性和含金量。

四是要主动服务。税务部门要有税宣主人翁的意识,要结合每年的征管难点、税政热点、争议焦点,做足税宣准备功课,迈开腿开展走访式宣传、针对性宣传、个性化宣传,将“新鲜税宣菜”、“特色税宣菜”、“个性税宣菜”端进纳税人的门,既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又传递了税收知识和税收政策,增进了纳税人的理解,掌握了纳税人的诉求,更熟悉了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密切征纳关系奠定前提基础。

雨后展翅

作者:陈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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