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汤华(江西新余)
肖地楚
他曾在区委书记任上就已享受副厅级待遇,自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曾一言堂、当霸王;他曾以摆平各路关系视为能事,无视党纪法规,多处损公肥私。而这颗贪腐的“太阳”最终的命运,是堕落后的坠落,他将面对的,则是漫长而冰冷的囚徒生涯。
2016年12月5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南学院党委原书记肖地楚受贿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肖地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01.5527万元、美元0.7万元上缴国库;非法收受的别墅以及非法收受钱财所购买的股票及收益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1960年1月,肖地楚出生于湖南省宜章县,家境并不好的他,深知发奋学习的重要性。父母省吃俭用帮助他跳出了“农门”,其于1978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踏实肯干的作风,让他在郴州财贸干校、郴州地委党校、郴州地委宣传部工作期间获得广泛认可。其到乡镇工作之后,在政坛上更是一帆风顺。
2000年7月至2006年5月,其任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5月至2009年7月任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期间其享受副厅级干部待遇,成为湖南首批晋升副厅的19名县委书记之一。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郴州市委副厅级干部、苏仙区委书记。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湘南学院党委书记。
外部机制、法制日益完善,肖地楚的内心却日益充满私欲,再加上专制、霸道的作风,无疑将他推向了社会的反面。每一个贪腐官员的身后,都有不法商人的影子,肖地楚也不例外。对其行贿的7人均为商人,而且不少还是他的狐朋狗友、“好兄弟”。张小平就是其中一个。2001年4月,张小平听到苏仙区苏园宾馆拟集资建设职工宿舍,于是就找到肖地楚说自己想做这个工程。肖地楚就给当时的苏园宾馆总经理秦某打招呼,最后该工程未招投标就直接交给了张小平挂靠的建筑公司承建。而为了表示感谢,张小平在2003年的时候送给正在党校学习的肖地楚6万元现金。
2004年9月,张小平故伎重演,要承建郴州市第一职业中专的食堂、公寓工程,肖地楚不顾张小平不具资质的情况,给苏仙区分管副区长曲某华打招呼,强行要求该项目由张小平承建,于是就出现了在未办规划、国土等手续的情况下先行施工的荒唐行为。更为荒诞的是,在郴州市工商局发现张小平公司超营业范围经营拟进行处罚时,肖地楚直接授意相关部门以苏仙区政府名义,向市工商局发函,对该公司免予了处罚。而在2006年,由于张小平未办理国土手续施工,被郴州市政府叫停,肖地楚又以苏仙区政府的名义向市政府发函要求减免了相关费用,种种权力任性可谓无以复加。而张小平为了感谢肖地楚的“仗义相助”,在2006年过年前,用布袋子送给肖地楚30万元钱。
2008年,在肖地楚的运作下,张小平公司以底价直接摘牌,独自承建公务员小区即凤凰新城小区。张小平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关照,为了表示感谢,他在2010年的时候提出将该小区项目的5%给肖地楚,但项目当时尚未清算,所以也就一直未折现送给肖地楚。
2013年8月,肖地楚为亲戚入股急需筹资495万元,于是肖地楚就找到张小平,张小平想到自己要给肖地楚5%股权的事尚未兑现,于是就将495万元转给肖地楚所提供的账户,并说这就算是5%的股份。为了掩人耳目,肖地楚要求张小平与亲戚签订虚假的入股协议,2015年6月,该股份分红18万余元,张小平本来准备转给肖地楚,肖地楚因为听闻纪检机关在查他因而未收取。
“保利·苏仙林语”是郴州的资源型豪宅区,尤其是别墅区,更是背靠“天下第十八福地”的苏仙岭,环境优美,肖地楚在2013年下半年的一天,得知有栋别墅出让之后,就做起了别墅梦。而买单的自然不是他本人,他想到的是他所极力关照的一个老板——郑国林。
郑国林与肖地楚是在2010年6月认识的,当时肖地楚去北京看女儿,郑国林负责安排接待,这给肖地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2012年7月,肖地楚又因公事去北京,郑国林再次负责安排,期间肖地楚的同事提出湘南学院的扬帆音乐厅音响设备老化,让郑国林赞助50万元购买设备,肖地楚要郑国林干脆赞助100万元,为此还当场表态说,把湘南学院扬帆音乐厅音响、灯光系统改造项目交给郑国林做,郑国林答应了。也就是通过这次赞助,郑国林搭上了肖地楚的职务便车。之后的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肖地楚的极力配合下,郑国林顺利承揽了湘南学院北湖校区生物医学实验大楼项目、湘南学院“苏仙林邑”家属楼建设项目。
为了帮助郑国林,肖地楚不仅答应将生物医学实验室大楼1~3楼的门面低价作价抵扣给郑国林,还为给郑国林筹资,多次利用手中权力,先后拨付上亿工程款,并且在工作经费收取、土地价格、土地出让金方面予以关照,还为郑国林减免了840万出让金。这些无疑帮了郑国林大忙,当肖地楚提出要购买别墅时,郑国林很爽快就答应了。
为了掩人耳目,郑国林通过多层关系遮掩其替肖地楚购买别墅的事实,购买费用共464.5万元。但别墅还没住进去,肖地楚就已经案发,不仅别墅梦竹篮打水一场空,个人受贿总金额上也增加了464.5万元。
“知子莫若母”,肖地楚的母亲为了培养儿子成才,年轻时可谓吃尽了人间苦,看到肖地楚仕途亨通,她满心高兴;但是看到儿子的飞扬跋扈,她也曾多次劝说:“心事不要大,平安就是福;三条大路,要走中间;人多的地方不要去呀,少惹是非。”然而,肖地楚并没有听老母亲的劝告,其行为反而更为霸道。
肖地楚想的不是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想尽办法对抗组织调查。在2015年,肖地楚听闻湖南省纪委对其进行调查的“风声”,不但没有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反而对抗组织审查,意图“摆平”此事:他不仅动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到处打听案情,还托人协调关系;为了订立攻守同盟,他还找行贿的老板。亲属统一口径,妄图欺瞒组织;同时,他还安排妻子转移财产。
但这一切终究只是肖地楚的末日狂奔,尤其是在2015年9月之后,随着湘南学院原财务处长史美杰及房产商郑国林被调查,他知道自己这关肯定是躲不过去了,这才想到要跟家人照一张全家福留个纪念,但这却以他妻子的不解而未能如愿。没过多久,肖地楚就被立案调查。
2015年10月30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湘南学院党委书记肖地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2月24日,湖南省纪委经立案审查并经湖南省委批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肖地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12月24日,该案移送湖南省检察院,经湖南省检察院决定,由长沙市公安局于12月28日对其执行刑拘。根据相关规定,肖地楚涉嫌受贿一案交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2016年1月13日,湖南省检察院决定对肖地楚批准逮捕,次日永州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4月29日,该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肖地楚利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和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全某娥非法收受张小平531万元、郑国林464.5万元、陈某泉227.5万元、李某益70万元,曹某富40万元、美元1万元,肖某军9.6万元、美元0.2万元,何某雄10万元,共计人民币1352.6万元、美元1.2万元。案发后,该院已扣押赃款人民币300万元、孳息人民币18.4527万元,查封赃物郴州市保利·苏仙林语小区某栋某号别墅一栋。
正如湖南省纪检部门对肖地楚调查的通报所言:肖地楚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为人师表,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肖地楚的霸道,不仅仅害了他自己及家人,也毁坏了湘南学院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