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交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提到,中国公民在相应安全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关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草案一出,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祖国有能力保护公民的安全,但是中国每一次撤侨、撤离公民行动所付出的代价都是巨大的。而中国驻各地领事馆也会定期发布所在地的风险等级评估,告知游客该地区是否适合前往。但这些“温柔提醒”,容易被游客忽略。
如外交部去年发布12次预警提醒游客:巴厘岛火山有爆发可能,近期时间不要前往!可是在11月27日巴厘岛火山喷发后,仍然有17000名中国游客滞留。尽管如此,祖国没有不管不顾。29日,中国政府和当地使馆火速出击,短短数日内帮助大批游客成功回国。
但同时,外交部也真的“生气”了。此次发布草案就是一个信号。政府有义务保护每一位公民人身安全,但归根结底,每个人的第一责任人都是自己,国家有义务为你提供保护,但没义务总是为你提供照顧。请勿做“巨婴式”公民,因为,祖国再强大,也不是你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