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波
【摘 要】 目的:评价选择采用齐拉硒酮和利培酮对精神分裂症进行治疗的临床治疗效果及安全性。方法:本研究所有患者均为本院收治的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共选入患者82例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入院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于本研究所有患者采用随机方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患者均为41例。对本研究的对照组患者选择采用利培酮进行治疗,本研究观察组患者选择采用齐拉硒酮进行治疗,对于两组患者治疗以后的临床效果和安全性进行评价比较。结果: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的治疗总有效率,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对照组更高,经过统计学差异检验得出,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对于本研究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观察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对照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经统计学软件检验得出,P>0.05,无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临床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进行治疗的时候,为患者选择采用齐拉硒酮进行治疗及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利培酮,而且这种治疗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不会对患者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情况。
【关键词】 齐拉硒酮;利培酮;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在临床上是一种具有复发性的慢性精神性疾病,这种病情需要维持药物治疗才能够避免病情复发,这也是提高患者治疗的一个有效的基础[1]。齐拉硒酮和利培酮在现如今都是在临床上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的药物,关于这两种药物的治疗疗效和不良反应等情况存在有不同的报道,而不同的报道对于其相关的治疗也褒贬不一,所以本研究针对于此进行调查,评价两种药物对患者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现将主要研究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所有选择的研究对象均为本院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共选入82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采用随机方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患者均为41例。对于本研究对照组患者进行分析,其中男女比例为22∶19,患者的年龄为26~58岁,患者的平均年龄为(41.6±12.4)岁;对本研究观察组患者进行分析,观察组患者中男女比例为21∶20,患者的年龄为24~60岁,平均年龄为(40.8±11.4)岁。本研究所有患者经过临床检验和诊断均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诊断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当中关于精神分裂症的相关诊断标准。采用统计学软件对于所有患者一般资料均进行统计学分析,两组患者之间没有差异性,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于本研究的对照组患者选择采用利培酮进行治疗,能治疗的及时剂量为0.25mg·d-1,患者的最大给药剂量为4.0mg·d-1,每天对患者进行1次治疗。本研究观察组患者选择采用齐拉硒酮进行治疗,齐拉硒酮的起始剂量为40mg·d-1,患者分2次服用,按照控制情况为患者逐渐增加药物使用的剂量,并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患者的耐受情况,在1周之内达到最大的剂量,剂量最大不能超过160mg·d-1,对于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8周,观察两组患者的相关情况。
1.3 观察指标
对于本研究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评价,选择采用PAnSS总分以及健康调查简表(SF-36)的总分来对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情况进行评价。如果患者的PAnSS减分率超过75%,表示患者临床治愈;如果患者的PAnSS减分率控制在25%~75%之间,表示患者临床治疗好转;如果患者的PAnSS减分率不超过25%,表示患者临床治疗无效。同时对本研究所有患者的临床治疗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评价,调查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1.4 统计学分析
将本研究的所有数据均采用统计软件进行检验,统计学软件版本为IBM SPSS26.0,本研究的所有的计数资料选择采用卡方χ2检验,两组数据之间选择采用P<0.05表示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的治疗总有效率,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率对照组更高,经过统计学差异检验得出,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对于本研究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观察组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症状2例,对照组出现不良反应症状1例,观察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对照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异,经统计学软件检验得出,P>0.05,无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情况,请参见表1所示。
3 讨论
本研究主要分析齐拉硒酮和利培酮对精神分裂症进行治疗的临床治疗效果,并且比较两组药物对患者治疗的安全性,从结果中能够证实齐拉硒酮对于精神分裂症进行治疗具有较好的食疗效果,而且治疗也具有一定的安全性[3]。精神分裂症是临床上十分常见的精神类疾病,这种病情病因比较复杂,而且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利培酮这种药物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能拮抗剂,它具有较低的亲和力,所以能够有效的和5-羟色胺受体以及α2-肾上腺受体进行结合,对患者进行有效的治疗[4]。而齐拉硒酮是一种非典型的抗精神病药物,它对于多巴氨D2受体、5-羟色胺2A受体、5-羟色胺1D受体等都具有较高的亲和力,所以具有典型的拮抗作用,能够对5-羟色胺1A受体起到有效的机动作用。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本研究可以证实齐拉硒酮的治疗效果要优于利培酮,而在不良反应症状方面不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综上所述,临床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进行治疗的时候,为患者选择采用齐拉硒酮进行治疗及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利培酮,而且这种治疗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不会对患者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情况。
参考文献
[1] 陈统献,闫耀宇,鲍佑元.齐拉西酮和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评价[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5,31(10):809-811.
[2] 孔永彪,王华侨,张津津,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康复期患者自杀意念与认知损害状况[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3,21(09):1281-1282.
[3] 趙彩荣,汪凯.精神分裂症患者眼区情绪认知障碍的对照研究[J].安徽医学,2013,34(08):1110-1112.
[4] 陈大春,杨可冰,李艳丽,等.首发未用药精神分裂症认知功能及生活技能与临床特征的关系[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5,41(01):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