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学丽
2018年1月,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部委所属企业深化改革有关要求和党中央关于推进群团改革的要求,团中央所属的青旅集团公司、中青实业公司两家企业划转给光大集团,这是共青团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自此,团中央直属机关将更专注于履行好自身职责,两家企业将依托光大集团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优势,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遇,在满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生动实践中实现更好发展。
创办青旅集团公司、中青实业公司是团组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大胆尝试,为团办实体探索了一条成功之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两个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通过实施扶困助学等公益项目,为青少年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创办中国青年旅游业,团办实体的初步探索
1978年共青团十大以后,团的各方面工作和活动亟待开展,但是团的经费奇缺,团的工作缺乏物质依托。同时,全国有1000多万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知识青年大批返城,迫切要求安排工作。党提出要广开门路,搞活经济,多种形式相结合解决青年就业问题。对此,共青团组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79年5月3日,全国青联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讨论如何解决上千万返城知青的就业问题时,时任全国青联副主席荣鸿仁等港澳委员提出通过开展与国外、港澳地区的旅游为返城知青提供多种就业机会的建议,这一建议引起团中央领导的重视,开展了认真的调查研究,认为建议可行。5月30日,团中央向党中央上报了《关于利用外资兴办青年旅游事业的请示报告》,报告陈述了兴办青年旅游事业的理由:“有利于加强我国青年和各国青年的友好往来,促进科学、技术、文化交流;可以赚取一部分外汇,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可以自力更生解决一部分青年活动经费,增加一些教育青少年的活动场所;还可以安置一部分返城待业知青就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7月,党中央领导批示同意,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秘书长胡耀邦批示“我看是好事”。党中央同意后,团中央立即以全国青联名义兴办青年旅游事业。
1979年8月,在一无旅馆、二无汽车、三无专职导游的情况下,全国青联白手起家,干部既当工作人员又兼导游,成功试办了两期港澳青年旅行团,在政治、经济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证明青联办旅游是可行的。9月5日,团中央将《全国青联试办港澳青年旅游团取得良好效果》简报印送李先念、邓颖超、胡耀邦,胡耀邦批示“我支持你们放手干”。
1980年6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国青年旅行社正式成立,成为我国第一个按企业方式管理经营的旅行社,是国家继中旅、国旅之后成立的第三家旅行社,打破了我国国际旅游业长期垄断经营的格局。
中国青年旅行社成立后,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挤出来简陋的办公空间和微薄的启动资金,办起了青年旅游事业。第一年共接待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游客1万多人,为国家创汇千万余元,完成利润约200万元。经请示中央批准,中国青年旅行社用利润购买了3500台17英寸进口黑白电视机、200台录音机,送给农村青少年活动阵地,为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形象教育提供了物质条件,又拨出10万元作为团的活动经费。中国青年旅行社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自己想办法发展起中国的青旅事业,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1981年4月21日,团中央下发了《共青团中央关于逐步建立省、市、自治区青年旅游机构的通知》,各省相继成立了青年旅游机构 。1984年,国家正式批准了中国青年旅行社外联签证通知权,国家旅游局把中国青年旅行社正式纳入我国旅游业三大骨干旅行社行列。1988年,以青旅总社为龙头,由56家地方青旅组成了中国青旅集团,这是全国第一家旅行社企业集团。青旅集团成立后,理顺内外关系,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在管理体制上有一个较大突破,使集团成为以总公司为龙头的更加紧密的经济联合体。1994年,青旅集团进一步提出“产权一体化和经营一体化,促进集团紧密型建设”的思路,将江苏青旅改造成总社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迈出了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现代企业集团的历史性一步。1995年,中国青旅决定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实现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粗放型经营到集约型经营的转变,走以效益为中心的道路,实施了关于人事、劳动、分配、财务和资产管理改革的五大规定。
至1997年,青旅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23亿人民币,接待游客人数突破11万人,为国家创汇3亿美元,向团中央上交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青少年事业经费。
1997年11月10日,中國证券监督委员会正式批准中青旅股份公司(筹)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中国青旅集团成为共青团第一家也是全国三大骨干旅行社中第一家上市公司,使青旅集团获得进一步腾飞的条件。
青旅集团上市后,经过20年的努力,构建起“以旅行社业务为主体,以景区和酒店业务为两翼,以遨游网、连锁店、呼叫中心为渠道,以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会议奖励、商旅管理为核心商业模式”的旅游主业架构。打造出中青旅遨游、中青博联、乌镇、古北水镇、山水时尚等知名品牌,成为中国旅游业的领军企业。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中青旅的总资产达118.3亿元。
成立中青实业公司,标志着团办实体迅速发展
以团中央创办青旅为发端,各级团组织对团办实体进行了许多大胆的探索和实践。1988年团十二大将团办实体纳入团的体制改革的内容。团十二大后各级团组织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努力开展经营自助筹创经费的改革尝试,初步形成了一股新的热潮。1989年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明确规定“允许工会、共青团、妇联兴办一些为职工、青年、妇女服务的、公益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事业。”1992年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共青团发展第三产业、兴办经济实体有关问题的规定》,从政府部门的角度对共青团兴办经济实体给予了肯定,并有了政策上的支持。
1993年在团的十三大上,把发展团办实体作为今后五年团的工作的一项任务提出来,并写入了团章,把团办实体以团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93年12月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简称为中青实业公司)成立,隶属于共青团中央,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中青实业公司成立后,坚持以发展实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拓宽经营领域,确立了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营业务,以药业为投资主业,同时发展证券投资、汽车销售业务的经营格局,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7年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创立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中国青年实业发展总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流通为主导,以科技开发为动力,坚持商品经营和资本运营相互促进的经营思路,在改革中不断发展,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成为药品研发、生产、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现代专业企业。公司2000年9月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全国药品零售跨省连锁经营企业;2001年1月被评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業;2002年12月和2003年6月药品批发及连锁零售分别通过国家gsP认证;2003年5月获北京市商业名牌企业称号。嘉事堂药业现为nacds(美国药业连锁协会)国际会员。经过20年的发展,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嘉事堂总资产达86.44亿元。
青旅集团和中青实业公司作为团中央创办的经济实体,是团组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大胆尝试,为团组织服务于经济建设和青年事业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依托,而且为培养和锻炼既懂政治又懂经济、善于经营管理的跨世纪青年人才开辟了一条有效渠道。
青旅集团公司和中青实业公司划转光大公司的意义
青旅集团和中青实业公司划转光大集团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共青团的改革方案中明确共青团要抓好主责主业,这就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切实为党凝聚、引领、培养青年。办企业并不是共青团的主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三十多年前设立企业的初衷已经有了更好的替代载体。随着两家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团中央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的专业能力跟不上要求,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源手段存在明显不足。因此,将与共青团主业关联不大的青旅集团和中青实业公司划转光大集团有利于团中央更专注于履行好自身职责,更好地集中精力搞好党的青少年工作的主业,增强共青团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有利于两大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借助光大集团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优势和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将会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遇;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光大集团产融结合的基础上发展好实体产业。因此,这一改革举措将会出现多赢的局面。
(作者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原副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