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清迎
摘要:当前党的群众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制约着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对群众呼声回应相对迟缓、政策透明度相对缺乏、群众工作责任感相对缺失、社会治理法治性相对缺位。夯实党的群众工作,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以及时回应民意来加深对党的情感认同、以紧密联系群众增强对党的利益认同、以提高政策透明度来强化对党的权力认同、以依法用权来推动对党的法理认同。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认同
党的群众工作是“党为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所进行的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等工作的总和。”它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先进性和最高宗旨的体现和要求。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党的全部执政活动,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经济实力日益强大、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通讯手段愈加便捷,党的群众工作理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但实际上,当前党的群众工作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一、当前党的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工作理念践行不够科学
没有科学的理念,就没有科学的行动。行动是否执行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念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当前,有些基层党政机关在面对官民矛盾和群众纠纷时,单纯地认为通过物质的方式来解决,甚至出现了“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去解决”的观念,缺乏真正服务群众、民为邦本的理念。另外在群众工作中“命令主义”盛行,或者把为民服务理解为服务少数群众,一味地迁就落后群众甚至附和个别群众不合理不合法的意见和建议,做了群眾的“尾巴”。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嫌贫爱富”、漠视弱势群体的现象。
(二)群众工作力量发挥不够充足
传统的组织机构如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其行政上的专业化加上组织层面的封闭性,无法对群众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工作主体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群众工作主体队伍中“四风”现象的存在和蔓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群众工作队伍的力量。近些年来,新型社会组织和团体在一些地方蓬勃发展,在相关社会事务中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一些地方对这些社会组织和团体缺乏应有的重视,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些组织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导致了一些党政机关对社会组织引导不力,社会组织整合不够的现象。
(三)群众工作方式运用不够丰富
群众工作主体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的差异、诉求、兴趣、心理、参与方式等变化认识不全面、应对不给力,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局面。习近平同志曾对这种现象提出过尖锐批评:“在开展群众工作方面,我们有的党员甚至党员干部不会说话,处于‘失语状态——与新社会群体说话,说不上去;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与老同志说话,给顶了回去。”
(四)群众工作载体利用不够充分
在自媒体时代,一些地方政府机关、机构及其党员干部不善于利用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新兴网络工具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在舆情监测、引导、服务等方面存在着不作为和执行不力的现象,在浩瀚如海的网络信息“洪流”中呈现出失语、失声、失踪的状态。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如果我们党和政府不去占领网络阵地,不掌握网络的话语权和领导权,那么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和言论就会甚嚣尘上,大行其道,整个网络就会出现失范、失序、失德,最终弱化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
总而言之,世情、党情、国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群众工作的理念、对象、方式、内容、载体、环境、组织网络也应随之发生转变。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党的期待,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深刻分析影响党的群众工作水平提高的因素,从而制定相应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夯实党的群众工作。
二、影响党的群众工作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
进入新时代以来,由于部分地方党和政府在理念、观念、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未能很好地契合时代要求和民众需求,导致群众工作的实效性和满意度大打折扣,极大地了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形象,深挖其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群众呼声回应相对迟缓
回应,指党政部门及其干部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和呼声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得到了合理的解决。在群众工作中,对群众的呼声回应性迟缓往往表现在干部办事效率低、做事拖拉推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迟迟得不到解决,导致在一些干部中呈现“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这种行为以及心理状态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究其原因,一是官本位文化盛行。在我国,官本位思想由来已久,再加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的不完善,客观上为权力“寻租”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同时,当前基层党政组织科层化、程序化、专业化特征愈趋明显,这引发灵活性差、“经济人”理性等诸多问题,党与群众之间的通道经常被堵塞,进而产生“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现象。二是干部考核机制存在偏差。在理论及政治宣传话语体系中,我们时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对群众工作的评价指针,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由上级部门来评定和考核,群众较少具有发言权,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眼睛朝上看而不是朝下看”,重视组织考核而忽视群众满意度。比如,大学生村官被选聘到农村里,就是要在村里上班,为农民办实事。但据媒体报道,某地区一部分大学生村官全年“放羊”,工作时间脱离群众,生活圈子远离群众,不识村民,不熟村情,对群众的要求、愿望回应迟缓甚至不闻不问,在群众中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
(二)政策输出透明度相对缺乏
在利益分化、博弈时代,政策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力资源、利益资源,政策输出透明才能确保权力的公正行使和群众利益最大化。然而,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如征地拆迁、惠农支农等政策的宣传、解释,到底何时公开、公开到何种程度,往往是基于维护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或是出于“搭便车”心理,以服务群众为借口,裹挟私利,谋取不法利益;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政策出台过程中,缺乏尊重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诚意,民众没有获得参与讨论的机会,即使提出意见也经常被束之高阁;在面对一些百姓反响较大的事情采取举措和办法时,一些地方党政干部对社会各方代表诸多质疑和呼声置之不理,甚至千方百计地欲盖弥彰,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诱发党群、干群冲突。总之,政策不透明,权力乱作为,必然导致群众对党政权力的认同危机,严重影响党的群众工作。
(三)群众工作责任感相对缺失
在我们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都是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坚持党的群众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因而,这一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也保证了革命的顺利进行和最终胜利。然而,当下党群关系出现了诸多裂缝,甚至有些地方和部门有恶化的趋向。究其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缺乏社会责任。领导干部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对自身社会权利与义务的自觉认识,其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利观、义务观。部分领导干部在群众工作中轻视甚至无视自身的义务和群众的权利,不愿深入基层、不愿了解群众所求和所需。二是缺乏伦理道德责任。责任与权力犹如车之两轮,没有伦理道德与责任约束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与群众关系的事情上,一旦出现问题就恣意推卸责任,或者将责任推脱给下属,让下属成为替罪羊,这种自私自利的不道德行为让人不齿。三是缺乏政治责任。所谓的政治责任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面对当下一些诋毁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一些领导干部由于政治责任感缺失,没有做出正确的判断、引导和澄清,甚至自己轻信。有些领导干部虽然在形式上与群众做到了“面对面”,却始终无法达到“心贴心”,群众工作的效果不佳,这些都严重影响群众对党的认同。
(四)社会治理法治性相对缺位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法治不仅针对民众个人,同時也规范治理者和其他行政主体的行为。当前,个别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过程中,缺乏法治意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究其原因,首先,与地方党政机关“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的“压力性体制”有关。这种体制,本质上是一种人治体制。越到基层压力越大,责任越大。因而,基层党政机关为完成事关其升迁的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指标,必然面临着不让本地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重任。为完成此类任务,基层党政机关要么在矛盾、冲突刚显露时呈现体制性迟钝,不敢主动向上暴露问题、不敢依法用权,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做法,结果丧失了解决矛盾的有利时机,使事态恶化;要么在事态发展超出预料后,实行强制截访、限制人身自由、跨省追捕等非法措施,既缺乏程序正义,又罔顾实体正义。其次,与对人性中的幽暗意识认识不足有关。我们常常忽略了人性中存在一种幽暗意识。这种幽暗意识是“承认人性和世界中与生俱来的种种黑暗意识”。依据幽暗意识,任何一个人包括领导干部在其人性中既有其善的一面,也存在恶的一面。因而应当抑恶扬善,通过法律规范和约束其以权谋私的一面。比如,在征地拆迁的相关工作中,有的地方的领导干部与房地产商利益合谋、权商勾结,借公共利益、群众利益之名行业部门利益、个人利益之实。
三、强化“四个认同”意识,提升党的群众工作水平
群众工作作为党的传家宝,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保证革命的胜利曾起过非常积极的作用,现在中国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在物质生活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党和政府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一)以及时回应民意来加深对党的情感认同
党的群众工作必须以情感认同为前提。没有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情感,就不会有强烈鲜明的人民立场,也就不会有关心人民的具体行动。面对人民群众的意见、诉求,党员干部必须学会运用群众语言、把握群众情绪、注重群众评价等方式来积极回应,最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1.熟悉、掌握和运用群众语言。语言上贴近群众,感情上自然就容易亲近群众。具体而言,一要说群众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也就是通俗、朴实的话,这既是对群众的尊重,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既是思想认识问题,也是工作作风要求;既源于领导干部自身素质的要求,也源于对群众是否怀有真情实感。二要说群众想要听的话。在与群众交流的过程中,一定要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言之有力,如果只顾自说自话,很可能群众不愿意听,更会不买账;要考虑群众的差异性和层次性,善于把政策性语言与群众性语言实现有效对接,善于灵活巧妙的运用个性化、形象化、诙谐化的网络语言和草根语言,让群众工作真正走心、暖心。
2.了解和把握群众情绪。民心顺则国家兴,群众情绪是群众情感的一个信息源,通过群众情绪可以窥视他们对于当下社会现实的认识、态度和感受。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搏,正确疏导群众情绪。一方面,要深入基层,准确把握群众需求。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党员干部:“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渴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群众有困难,要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群众有看法,要沉下心来虚心倾听;群众有疑问,要及时耐心予以解答。另一方面,应积极应对和运用好网络。当下网络舆情复杂多变,网络成为网民们宣泄情绪、发表意见的重要场地,党员干部要提高自身的网络洞察力和分析力,既不能轻信、盲目跟风,也不能视而不见,唯恐避之不及,而应当学会从虚假中发现真相,从现象中抓住本质,从普遍中把握特殊,及时监测事态发展,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动态,有效回应网民诉求,科学处置网络舆情,真正理顺民心,畅通民情,满足民意。
3.注重群众满意标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群众满意程度是衡量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党员干部群众工作的考核过程中,增加群众满意度在干部考评中的权重,改变重组织考核、轻群众意见的考核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党员干部绩效的考核全过程中,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二)以紧密联系群众来增强对党的利益认同
党的群众工作必须以利益认同为动力。中国共产党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代表者,从本质上来说,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是利益共同体,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党群关系好,利益认同度就高,就更易于做群众工作。当前的改革开放已打破了原有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群体性冲突等利益失衡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的和谐。这就迫切要求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勇担责任,不断增强民众对党的利益认同。
1.履行社会责任,满足群众利益訴求。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担当该担当的社会责任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有效方式,每一社会个体对利益的追求只要是正当的、合法的,都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身就是在执行党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社会功能,并且只有切实满足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党的群众工作才会卓有成效,党的执政地位才会巩固。
2.履行伦理责任,确保利益成果共享。公平合理是群众理解和看待当前利益关系的常态心理,也是解决利益问题的政治伦理基础。一方面是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利益的公平合理分配,确保发展利益成果共享。另一方面是立足于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的调整和重构对不同群体带来的利益差异性,从政策选择和取向上努力找准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切实强化对农民工、待业工人和大学生等特殊性群体的利益关怀和利益扶持力度。总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策实施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利益认同真正确立起来。
3.履行政治责任,确保政局和社会稳定。政局和社会稳定,群众才心有所向、力有所使。确保政局稳定,就必须要求党员干部真正筑牢政治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恪守政治规矩,在私利面前不动摇,在诱惑面前不动心,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执行决定。确保社会稳定,就必须明确自身政治使命,勇于担当政治责任,敢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挣脱原有思想的束缚,以啃硬骨头的精神深入基层中,优化利益格局,缩小利益差距,协调和化解各项利益矛盾和纠纷,让改革的成果和红利真正惠及广大群众,让群众真正从内心上自觉认同党的领导。
(三)以提高政策透明度来强化对党的权力认同
党的群众工作必须以权力认同为保证。群众对党执政权力的认同从深层次上讲反映的一种社会心态,是对党执政合法性的肯定和认可。当人们认为党执政权力的运行能够符合社会的普遍运行规则并且能够给他们带来正效应的时候,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支持和拥护,反之亦然。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执政认同,并不是自生的,更不是天意所为,而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所获得的,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的不透明,政策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作为党和政府,一方面必须“把理论上、政治上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党员干部执政为民,转化为受法律强制约束、人民严格监督的权力规范行为”,让群众来监督政府,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真正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无处藏身,切实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获得实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唯此,党的群众工作的效率才会高,效果才会好。另一方面政策透明也体现在党政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这就要求必须强制性地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设置程序性义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间接地为群众设置程序性权利一从相关机构被动公开到群众按程序申请点题公开,保证党员、群众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防止政策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失真、变形、走样,防止党政权力对群众权利的侵害,确保公平正义。避免党和政府的信誉陷入“塔西佗陷阱”。
(四)以依法行政来推动对党的法理认同
党的群众工作必须以法理认同为支撑。法理是法律的基本精神与原理,法理认同通俗地讲就是合法与合理的双重认同。具体而言表现在:法律与制度日益成为个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保障自身利益、规范党与国家权力的力量,它要求一切权力机构都要依法行政;同时,它所依据的法应该是“良”法,也就是说,法律法规应该是合乎大多数人利益。当前,党的群众工作,从法理认同角度看,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甚至有的地方采取与国家法律精神相违背的一些“土”政策。在利益博弈成为社会常态的背景下,必须增强法理认同以保障党的群众工作。
1.树立法治意识。现代社会下治理国家必须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法律框架内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群众在法理上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认同。
2.坚持刚性治理与柔性治理紧密结合。在开展群众工作中,把民主决策、柔性管理与权力制约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到文明执法、高效行政,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减少对抗性冲突、促进社会和谐。比如,对城市里流动商贩的管理,应兼顾小商贩的生存与城市的文明卫生,强化对城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既保证小商小贩自主谋生的需要,又对其经营地域、时间进行合理限制与规划,确保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推动群众工作经验制度化、科学化。群众工作是一项经常性而不是一项突击性的工作,要及时把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加以科学总结和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再在实践中推广并经受检验。比如,有的地方实行党委领导下政府与民众、团体、社会的多方互动,长期坚持“民主恳谈会”、“听证会”这样的协商民主形式;有的地方长期实行“党员志愿者”制度,这些都可以作为典型或者模式加以推广和示范。总之,群众的经验最丰富,群众的知识最智慧,将群众的经验和做法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让更多的群众受益,这是增强对党法理认同的一个重要途径。
总之,强化“四个认同”,夯实党的群众工作,既是在新时代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要求,更是党与时俱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实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