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儿童面临的最大风险并不是疾病,而是伤害,而伤害大部分都是意外发生,如果父母或监护者能减少自己的疏忽,把儿童照顾好,把看护放在第一位,自然有很重要的意义。
儿童重症意外伤害比去年同期增多
14岁的果果骑电瓶车不慎被大卡车撞伤,造成颅脑、肺、肝以及右肾等多部位损伤,治疗期间病情反复。13岁的加加不慎自6楼跌落造成严重的脊柱损伤。这样的惨剧频频发生,由交通事故、跌落/高空坠落、异物/药物误服、烧烫伤造成的严重意外伤害危及着青少年和儿童的生命。
来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的数据显示,2018年1-3月的急诊伤害病例较2017年同期增高24.1%,其中因危重症多发伤而收入重症监护病房(PICU)的患儿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7例之多。万幸的是,经过创伤急救中心多学科专家争分夺秒的抢救下,这些重症患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儿科医院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神经外科主任李昊教授表示,儿童生性好动,对于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强,生活经验不足,防范能力较差,这是儿童容易遭受创伤的主要原因。家长看护是保护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因而父母有必要为孩子打造一个安全成长环境,让孩子免于意外伤害。
儿童意外伤害知多少
结合既往的病例,专家们总结了各种意外伤害的预防要素:
儿童烧伤以婴幼儿居多
太钢总医院烧伤整形中心烧伤科大夫霍文亮告诉记者,每年医院接收的儿童烧伤患者很多,有时候甚至能占到一半。6至9月是旺季,因为天气热,孩子穿得少,更容易被烧伤,其中以3岁及以下婴幼儿居多。
“家长的看护是第一位的。”霍文亮说,首先是家长把暖壶、热水杯等可能会烫伤孩子的东西,放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另外,孩子刚刚能自己走动时,家长的目光最好不要离开孩子,因为这时的孩子好奇心旺盛,但对危险没有认识。“一旦发生烧伤,最重要的就是降温。家长最好赶紧用凉水冲孩子烧伤的皮肤,或用冰块冷敷,然后用浸了冷水的毛巾包好伤处,及时送孩子到有烧伤专科的医院进行救治。”
孩子哭笑打闹时不要喂东西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郝主任告诉记者,她在急诊待了8年,每年都会遇到儿童因异物窒息的情况,果仁、花生、苹果、葡萄、桂圆、果冻等,都可能导致孩子窒息,另外,家长不恰当的喂药方式,也容易导致孩子窒息。一般来说,发生异物窒息的多为3岁以下孩子。人的嗓子里,有两个通道,一个是管吞咽的,一个是管呼吸的,两个通道在一起,一般是一个张开另一个就闭合了,一般不会发生窒息。但是孩子哭笑的时候,如果吃东西或者喂药,就容易发生异物卡住导致窒息。
郝主任说,睡前应该检查孩子口腔,不要让孩子含着食物睡觉。不要在孩子哭、笑或者奔跑、运动的时候,喂孩子吃东西或者喂药。
儿童交通意外多因父母不守交通规则
张飞是省城一名122急救人员,在122工作十多年了。他说,很多儿童交通意外是孩子坐在父母电动车上时发生的。最让他觉得揪心的是,很多家长依然骑电动车带孩子在马路上不守规则,有逆行的,有在机动车道上穿行的,甚至还有骑着电动车上了快速路的,“就算家长带着孩子没有出意外,但是,家长这种不守规则的做法会言传身教给孩子,孩子将来自己骑车上路,也会觉得可以不守规则,这就埋下了风险。”
张飞说,家长带孩子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给孩子做好榜样。此外,不要让孩子在马路上玩,也不要在小区行车的道路上玩,不管是轮滑还是踢球,都应该在没有汽车的广场、空地上。另外,不管孩子多大,只要还是未成年人,在户外玩耍时,家长都应在旁边看护。
任何东西,小孩都有可能误食
“我们接到的小患者,误食的东西千奇百怪,有玻璃球、钢镚、香皂、洗衣粉、药片……前两天送来一个,竟然误食了钉子!”说起孩子误食,儿科門诊护士长安果仙建议:“家长需要注意的是纽扣电池,表层的金属保护膜一旦被溶解,有毒物质则会大量释放,破坏胃黏膜、灼伤食道,严重的还会导致急性肾衰竭。”
安果仙告诉记者,对于儿童误食,其实是可以预防的,重点在家长身上。首先,家里容易被孩子误食的东西,都要注意,最好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大人的药品要放好,最好锁起来。给孩子买玩具时,不要购买有细小零件的,以防孩子吞吃。在陪孩子玩耍时,要给孩子普及,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不能吃的,让孩子慢慢了解。
“家长入刑”能否让儿童意外伤害减少
2017年3月,13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追究失职监护人的责任。把导致严重后果的、疏忽大意的家长入刑,有着正面的意义。
不过,从效果的角度来讲,“家长入刑”能否让儿童意外伤害减少,却是另一个问题。刑罚通常来说有三方面的意义,“惩罚犯罪”、“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惩罚犯罪”是指对犯罪者进行惩戒,不是为了预防今后的犯罪;“特殊预防”是指让特定的犯罪者今后不再犯,但对于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死亡的父母来说,“孩子死亡”本来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惩戒,要不要坐牢其实对他们以后是否还会再犯,起的作用并不大;“一般预防”是针对别的父母而言,即刑罚的威慑力,一般是对故意犯罪才起作用,对于“马大哈”的父母来说,这种威慑力的效果是值得怀疑的。
其实,把目光过于集中在“家长入刑”上,未必是个好事。
事实上,在预防儿童意外伤害方面,联合国等机构给过很正式的建议。比如,相比起加重刑罚对付疏忽照顾孩童的家长,更重要的是对家长进行教育,让父母多上育儿及辅导课程。美国一个法官在处理一起“孩子被落车上热死”案子的时候,有过一个很独出心裁的判决——让那个疏忽大意且心碎不已的母亲把这起悲剧拍摄成纪录片,用于给社区的其他家长提供警示,以换取免去8个月的牢狱惩罚。而这种家长课程正是我国比较缺乏的,需要各级机构组织大力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