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区域

2018-05-14 14:05
新能源汽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晋中储能动力电池

江苏

50亿元动力电池储能系统项目落户南京

首期投资50亿元的协鑫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系统项目日前落户南京,项目建成后南京基地将年产数万套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为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注入新发展动力。

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系统是绿色能源、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领域的核心技术,该南京基地将努力建成涵盖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研发、生产及测试为一体的全球一流制造基地,预计2018年底投产运營。

南京已集聚金龙、比亚迪等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涵盖客车、乘用车、专用车等产品,形成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市场销售份额居全国前列。随着协鑫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系统项目落户,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完善。

山西

吉利晋中公司投10亿元研发纯电动汽车

不久前,吉利汽车晋中公司第10万辆整车顺利下线。吉利汽车晋中公司是山西省唯一的轿车企业。

据悉,2017年,吉利汽车晋中公司全年实现整车下线86168辆,实现工业产值82.58亿元,实现税收5.6亿元,月产量突破1.6万辆,活动当日累计达产10万辆。近年来,吉利汽车晋中公司实施“三步走”战略,即“油”、“油+电”、“油+电+醇”。

目前吉利汽车晋中公司正按照国家汽车产业规划,瞄准纯电动汽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这一方向,积极对新能源汽车进行研发,并投资10.1亿元研发GE12纯电动汽车,目前已完成研发试制工作。

海南

今年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比重不低于70%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表示,今年海南省将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努力实现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70%。

截至2017年底,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共2077辆,约占全省公交车总数的49.2%;全省已投放运营的出租汽车共7514辆,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型达90%以上。

2017年全省新增及更换公交车共1522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226辆,占比为80.6%,超额完成海南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2017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出租汽车共计200辆,实现了新能源汽车投放率的100%,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福建

厦门公布新能源汽车人才引进补贴意见

为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前不久,厦门市公布了新能源汽车人才引进补贴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参照重点领域精准引才工作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凡符合相关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硕士每人3万元(不超过35岁)、博士每人5万元(不超过40岁)。

另外,凡符合相关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还可按规定申请享受35万至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湖北

到2022年武汉计划推广4万辆新能源汽车

武汉市近日公布了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计划到2022年,碳排放量控制在1.73亿吨。同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达到4万辆,建成150个以上集中式充换电站、7万根以上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和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网络是低碳发展的重点。到2022年,武汉市将基本形成覆盖“三镇”、通达“新城”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总里程达到400公里,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

河北

黄骅共享电动汽车开始运营

北京小京鱼科技有限公司自去年8月在黄骅市投运共享电动汽车以来,现已为共享电动汽车配备了16个停泊点,47个充电桩,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极大方便。

共享电动汽车随取随还,只要有驾照,手机就是钥匙,从借车到还车,整个过程通过手机就能完成,全程自助、随借随还。

目前,黄骅市共享汽车车辆全部采用北汽、江淮等品牌新能源汽车,最大续航里程150公里。车辆已上全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50万元。下一步黄骅市还将投放300辆共享汽车,建设500个充电桩,打造共享汽车生态圈,提供“绿色、便宜、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出行方式。

重庆

投资建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可获财政奖补

重庆市能源局、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2017年充电设施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财政补助。

具体补助额度为公用充电设施交流桩300元/千瓦、直流桩600元/千瓦;换电设施200元/千瓦;其他符合补助范围的充电设施,交流桩补助200元/千瓦,直流桩补助400元/千瓦。

此次奖补的对象包括: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本市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分时租赁车、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服务的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业面向职工开放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充电基础设施监控平台以及示范试点等。

云南

昆明出台规范网约车管理办法

日前,昆明市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该《办法》提出了新能源汽车轴距应达到260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200公里以上等要求。该《办法》自2018年2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满足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气)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0万元以上;新能源汽车轴距260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200公里以上;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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