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红不可沦为“一锤子买卖”

2018-05-14 16:47张俊鸣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18年31期
关键词:净资产股息股价

张俊鸣

以往A股有不少公司因为吝于分红而被冠上“铁公鸡”的称号,而最近这两年经过监管部门的整治,特别是将分红和再融资挂钩之后,有分红能力却不分红的“铁公鸡”现象大大减少,“分红文化”在A股市场逐步成形。但在分红蔚然成风之余,也出现了“透支式分红”的疑云,部分上市公司近期提出的分红数额不仅超过当期净利润总额,更超过账上货币资金数额,引来交易所发函关注。虽然高分红让投资者“落袋为安”,也有不少公司的股价因此出现大涨,但没有持续性的高分红难免沦为“一锤子买卖”,从公司的基本面和估值出发,选择对股东最有利的方案才是长远发展之计。

吃光喝光,股价发光?

“高分红”被打上“回报投资者”的印记,但如果推出远超当期净利润的高分红,则难免被质疑“钱从哪里来”。以近期推出10派12元(含税)的高分红预案的英力特为例,需要支付的现金股利为3.637亿元,而上半年该公司的净利润只有8586.27万元,只有应发股利的不到四分之一。而面对深交所的发函询问,英力特给出的理由是自有资金充足,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且没有银行借款及其他带息负债,另外前两年未实施分红因此半年度计划进行高分红。

从英力特历年的分红记录来看,过往的年度分红记录并不突出,最高一次只有2011年5月份实施的10派2元(含税),其余年份大多在10派1元以下。公司在回复深交所时提及“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一致性”,但此次3.637亿元的分红金额,接近公司此前11年的分红;就算是为了补上前两年因为准备重组而暂停的年度分红,10派12元的方案摊薄到3年,平均也有10派4元之多,远超过往的年度分红水平。

不管英力特的高分红是否有“吃光喝光”之嫌,股价在二级市场上确确实实是发光了,不仅消息曝光前股价有明显的放量异动,8月9日公布之后更是连续两个涨停。不过,这种稍显突兀的“高分红”能够为股价注入多少鸡血,则不无疑问。在今年3月推出10派23.17元的江铃汽车,股价在两个涨停之后就陷入盘整,最后还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7月份再度实施10派3.2元也未能挽救股价颓势。江铃汽车的走弱除了大盘调整的原因之外,公司利润和营收大幅下滑也是重要原因。英力特等高分红的公司,如果想让股价继续发光,那么还需要在公司业绩上多下功夫,以免让高分红沦为炒作题材,甚至变成追高买入者的滑铁卢,如此一来反而会和高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初衷背道而驰。

“特别股息”应发放有度

在港股有“特別股息”之说,往往是上市公司在某年因为出售资产而产生不可持续的利润,或者将过往数年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来进行分配。对英力特、捷顺科技等实施远超当期净利润的高分红,也可视为“特别股息”的一种。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当效法港股,将正常股息和特别股息分别列出,如同中国神华在2017年7月实施的分红方案标明的那样,让股东对红利发放的性质有更清晰的认识。

即使是“特别股息”公司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来解决,但也需要做到发放有度。英力特此次高分红,一下子将公司持有的现金用掉45%,未来是否又会因为运营缺钱,而伸手向二级市场融资?如果这样的话,考虑到分红时投资者需要根据持有时间扣除5%~20%不等的红利税之外,再融资也需要给承销商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在通过高分红发放“特别股息”的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当清楚地公布未来的融资计划,至少应在未来两年没有产生摊薄股本的再融资方案,让所有股东对股息“拿得放心、用得安心”。

分红机制应着眼“股东利益最大化”

巴菲特执掌的伯克希尔公司,长期没有进行红利分配而是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同样给予股东巨大的回报。因此,分红只是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方式,而不能以“高分红”将其绝对化。除了分红之外,在股价明显低估尤其是大幅低于净资产的时候,将高分红的部分资金回购股票,不失为更具提升股东权益的方式。

以英力特而言,最新一期的每股净资产为10.12元,而此前股价最低一度下探8.21元,只有净资产的8成出头。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公司将一部分拟分红的资金,转为进行在每股净资产以下进行回购的备用金,股东在少交红利税的同时提高了每股含金量,同时上市公司还保留了未来追加投资盈利项目的可能,可谓一举两得。在美国股市,分红和回购并行不悖,成为回报投资者的“双轮驱动”,被认为是美股长牛的关键因素之一。A股在树立分红文化的同时,也应当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出发,选择对股东最有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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