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就党支部如何使用上级党组织从党费中划拨的活动经费(包括补交党费)问题进行政策咨询。下面是中组部答复意见的主要内容:
党支部使用上級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要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使用项目规范使用。
党支部使用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开展主题党日、创先争优等活动,一般应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要定期向本支部党员公布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党支部活动经费的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执行相关的财务制度。报销费用时,原则上需提供规范的财务票据和凭证。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取得财务票据和凭证的,可由经办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党支部书记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并签字,按程序审批后,将情况说明代作原始凭证。
党支部使用党费新建(修缮)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要严格遵循党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予以变通。(《工人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