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泗庆
摘要:高校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的实施既符合依法治校理念又体现人文关怀。文章在分析高校学生受处分的原因、类型及受处分学生心理的基础上,阐述了高校实施学生处分解除的法理依据和教育理论依据,并提出应如何完善受处分学生后续教育方案。
关键词:违纪学生;处分解除办法;人本理论
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办法是指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加强受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他们充分认识错误行为的严重后果,创建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在他们符合相关条件时,学校给予处分解除的一种教育管理办法。
一、 高校学生受处分的原因分析
新时期大学生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1]。第一,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第二,自我意识膨胀,短时间内很难适应大学集体生活,人际关系问题接踵发生,团队意识相对薄弱。这些特征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日常行为,比如对学习不感兴趣,缺乏学习动力,迷恋网络游戏,无故上课缺席,上课迟到早退等;过度关注考试排名,无视考风考纪,考试作弊;无视公寓管理有关规定,破坏公寓财产安全,造成安全隐患……针对学生各种违纪行为,学校会按照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学生相应的处分。
二、国内外高校学生受处分类型分析
国内高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一般有五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国外则有以下几种处分类型:警告、申诉、恢复原状、留校察看、停学和开除。相比而言,国外高校为受处分学生制造了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对受处分学生的关爱,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三、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心理现状与后续教育
(一)受处分学生的心理狀况
大部分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大学生内心困顿,无法调整情绪,进而情绪消极、自暴自弃、学习成绩明显下滑,严重者甚至产生心理问题,这些负面心理状态对他们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心理学家对违纪学生受处分后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归纳出以下几种心理:后悔、悲观、矛盾、戒备、侥幸、不在乎[2]。其中,具有后悔和悲观心理的学生对未来发展缺乏自信;具有矛盾和戒备心理的学生在人际交往中相对被动;具有侥幸和不在乎心理的学生对外界人事物比较冷漠。
(二)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
目前,许多高校管理者认为处分是一种严肃而实用的管理措施,对违纪学生往往一罚了之,忽视相应的后续教育,使受处分的学生无法恢复“自由状态”,给校园安全带来隐患[3]。
高校学生管理不仅要做好学生违纪前的思想教育和违纪后的相关处罚工作,还要建立规范的后期教育管理体系。当前,高校违纪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主要由辅导员、党委书记来负责和实施,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4]。对违纪学生的后期教育工作也不单是老师找违纪学生谈话,对其进行规劝,还需要家庭、学校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因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第一,学校对学生工作管理者进行专门培训,使其掌握沟通、指导、教育以及管理等多种技巧;第二,学生工作管理者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给予学生积极评价,使学生心理状态由消极向积极转变。比如在学生成功时给予他们赞许的目光,在他们失败时给予鼓励的眼神,在他们困惑时给予细心的疏导;第三,帮助受处分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寒暑假实习、公益活动、课外科技竞赛等社会实践活动,融入集体,释放压力,调整改善心态;第四,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安排学生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参加心理辅导,对学生心理进行干预。
四、 高校实施学生处分解除办法的依据
(一)高校实施学生处分解除办法体现人文关怀
学校规章制度具有公平正义性,学生处分办法是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承担相应的处分正是公平正义特征的体现。但是,人文关怀是规范教育对象行为不可或缺的内容和主题。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体现了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文关怀[5]。
(二)高校实施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具有教育基础
高校实施学生处分解除办法是践行现代教育理念的必经之路。处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体现了依法治校的理念。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和手段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使其回归到正常发展轨道,是实施学生处分的初衷[6]。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办法的实施在给予学生处分达到处罚目的同时,也从正面激励学生积极向上。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办法与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并不是对立的,它是对学生管理制度的一种完善,能给学生更多选择和发展空间,发挥学生管理制度激励育人的功能[7]。
五、健全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办法途径
第一,坚持依法治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让学生工作管理者熟知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合法程序处理学生违纪事件[8]。
第二,确立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教育理念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根本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9]。
第三,有理有据地实施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对已获处分的学生,经学院阶段性考察表现良好,未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可将学生处分予以解除[10]。
第四,科学制订受处分学生跟踪教育制度,为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11]。
参考文献
[1]白华,张骞文,武永江,等.大学新生入学教育模式新视野[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5.
[2]张小芳.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制度厘定[J].现代教育管理,2010(6):48-50.
[3]张小芳.高校学生处分解除制度的抉择与构建[J].中国高教研究,2011(3):49-50.
[4]黄金娟.依法治校背景下如何健全和完善高校违纪处分制度[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8(5):27.
[5]易萍,钟利民.关于高校制订“降低学生处分等级规定”的思考[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6):42-44.
[6]孙帅梅.论高校学生“服务消过”制度的构建[J].思想理论教育,2013(7):86-89.
[7]苏霄.高校学生考试舞弊行为处罚问题反思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09.
[8]单正义.学生违纪处分程序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9]张松坡.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06.
[10]陶志欢.在事实与评价之间:对“处分解除”概念误读的批判性思考[J].行思论理,2014(4):30-33,51.
[11]金绍荣.“情理”兼“治理”范式的大学生管理伦理研究[D].西南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