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冀平
黑龙江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立了以“责任民政、亲清民政、开放民政、法治民政、智能民政”为抓手,全面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目标,通过全省民政系统的不懈努力,取得了积極成效。
一、以“责任民政”为抓手,勇敢担当民生部门的新时代新使命
针对民政干部职工队伍一度存在的“民政是民生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与民政关系不大”的认识误区,厅党组决定扭住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厘清全省民政系统对于新时代民政职能定位的认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组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撰写学习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并组成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深入分管战线、民政服务机构,重点解读新时代民政职能新定位,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民政不仅要努力兜好民生的底儿,更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是营商环境方面有所作为,贡献民政力量。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以良好作风促进营商环境改善。认真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铁人纪念馆”等参观学习,举办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认真组织作风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5类23条具体问题,建立台账,倒排时间进度,逐项销号。三是不断深化“四零”服务承诺,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率先开展3个试点,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将原有的4个审核环节减少到3个,群众反响良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积极试行社会组织登记业务审核“跑一次”,初见成效;哈尔滨市南岗区婚姻登记处探索初审告知清单制度,更加方便群众办事。经认真梳理,形成了全厅《工作事项台账》和《工作流程问题清单》,涉及9个业务处室、工作事项39项、问题清单27项,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
二、以“亲清民政”为抓手,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环境
省民政厅充分运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家创业,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一是积极培育商会协会类社会组织发展。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黑龙江发展的“三偏”问题,尤其是民营经济偏弱的问题,始终坚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商会类协会类社会组织,并积极搭建平台,倾听他们的声音。2017年,先后5次召开异地商会、对俄类商会座谈会,深入黑龙江广东商会、潮汕商会等调研,广泛征求各省商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我们始终鼓励民政干部真诚坦荡与企业界人士交往,帮助他们发现市场需求、发现商机,组织经济要素、寻找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研究市场规律,合理规避风险,通过这些做法,赢得了企业家的广泛赞誉,激发和保护了企业家精神,使他们更有信心投身创新创业。同时,加强对商会协会涉企收费的规范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成长。三是全面引导协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分类别搭建定期沟通交流平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支持各类民办科研院所、非企业高科技机构围绕“三篇大文章”“五头五尾”发展思路,深入研究新技术,助力龙江全面振兴;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和脱贫攻坚,担当社会责任。
三、以“开放民政”为抓手,推动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的民政服务供给格局
我们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等方式参与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尤其是在扶持养老产业发展方面,打破传统观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积极招商引资开辟了新的发展领域。在全国组织了20场候鸟养老招商推介会,积极参加龙港商贸交流活动、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林业产业大会、中国国际旅游展、绿色食品展等重要活动,向中外客商介绍我省养老产业商机。紧盯合作线索,先后引入了美国CCRC养老照护模式的魅力花园项目、日本长谷川模式、美澳阿卡迪亚项目等一大批养老项目,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充分运用生态优势打造新的养老卖点。我们与省旅发委、省卫计委等部门深度合作,依托“两湖一池”“三江两极”“大小兴安”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资源,打造了一批康养医养、休闲观光、文化交流型候鸟养老产品,设计推出7条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精品旅游线路和9个主题候鸟旅居地,利用网络电商平台营销、参加全国各类展会等形式,较快形成了我省养老产品主打品种。三是创新探索不同业态催生了新的发展动能。积极引导总结形成了旅居养老、医养结合、互联网+、“三社联动”、文化养老等5种新业态,打造了连锁分布、服务外包、渠道分销、集成销售、垂直营销等5种商业模式,催生了新的发展动能。全省具有服务叠加功能的健康旅居养老综合体总数已达277家,小微型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实体7200多家,养老服务领域吸纳从业人员达到11.3万人。2017年,来我省旅居的外地老年人数量达到205万人,旅居综合消费支出达到143.5亿元;全省进入养老产业的社会资本达到92亿元。
四、以“法治民政”为抓手,全面树立规则意识、弘扬法治文明
我们在实践中更加坚定了这样的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有法治作为保障。为此,提出了打造“法治民政”的目标,目的就是要肃清“圈子文化、熟人文化”对民政系统的不良影响,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明确规定,每次党组(扩大)会前必须安排领导干部学法,不仅学习《宪法》这样的根本大法和《行政法》等基本法律,还要学习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既聘请法律专家学者,还要安排各处室局负责人解读民政政策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养成了民政干部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规守法、遇事找法的习惯。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工作中,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依法科学决策,尤其是民政领域的一些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避免了领导拍脑门决策。三是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严厉惩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出台《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规范系统行政行为;严格审核与外界签署合同的合法性,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随机抽查检查,杜绝了民政部门干预市场行为、破坏营商环境的行政行为。
五、以“智能民政”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结合新时代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对民政事业发展路径进行了认真思考谋划,提出了以“智能”为统领的“民政五化”发展方向:一是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对于市场能做到、社会力量能办到的事,该放的放下去,该转的转出去,让民政项目、服务、经费和设施等最大限度地通过社会化办法解决。二是推进民政服务产业化。综合把握民政的社会属性、经济属性,树立成本意识,在保证政府应该承担的服务责任的同时,优先考虑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民政领域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推进民政审批阳光化。在全系统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减量审批、网上审批、阳光审批,给企业松绑、给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四是推进民政业务协同化。积极梳理各项民政业务的内在联系和共同属性,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协同推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五是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我们把2018年确定为民政信息化建设“加速年”,拟通过建设民政政务一体化云平台暨“6+2”工程,即新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殡葬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台账管理系统、民政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民政数据共享与交换6个业务系统,并接入已有的低保及信息核对系统和“天鹅颐养联盟”养老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推进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作者系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