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诚先
本文所称黑龙江地区是指解放战争时期的北满地区和西满地区一部分,这里解放最早,也是最先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地区。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土改斗地主摧毁了一个绅士阶级,是道德崩溃的开始。这种全面否定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运动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这已经不仅是对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抹黑,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认知,从根本上否定了党领导人民进行的新民主主义斗争历史。
从当时黑龙江地区的土改运动来看,土地改革极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建设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培养了大批优秀干部,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可以说没有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就不可能取得东北和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也就不可能建立新中国。1945年9月初,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东北抗联教导旅派人跟随苏联红军进军东北地区,开始着手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建立人民武装,肃清日伪残余势力,接管城市等工作。9月1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以彭真为书记的中共中央东北局,18日彭真、陈云等同志到达沈阳,东北局开始工作,同时成立了北满分局、西满分局等,下设各省工委进行组建革命武装,开展根据地建设等工作。
经过调研分析后,东北地区党组织敏锐地认识到,要在东北地区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必须发动农民群众进行武装斗争、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而争取广大农民群众支持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关键是清算日伪土地给无地或少地农民,直到平分土地。陈云同志当时指出,“农民斗争目前是清算运动,同时分配开拓地、满拓地、汉奸地,减租增资。仅有清算,农民在经济上不能翻身。北满多是山东、河北来的开荒农民,大佃农及经营地主很多,雇工、零工、伙种雇工占农民百分之六十。如不能满足此百分之六十雇农的要求,我无法取得多数农民的拥护。”“从使基本群众得到益处去争取群众。”他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其大等于天!”所以我党派出的军队和干部队伍到达黑龙江地区后,在进行军事斗争的同时,开展了经济斗争,从减租减息到土地改革,彻底地清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农民翻身做了主人,建立巩固的根据地。正是由于千方百计地“从使基本群众得到益处去争取群众”,才把观望中的群众发动起来,建立了起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从而在东北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由弱势到强势、由防御到进攻的伟大转变,进而走向东北全境解放的胜利。
为什么要在当时的黑龙江地区进行土地清算和土地改革?这是由抗战胜利后黑龙江地区特殊的土地占有结构和农民普遍赤贫化决定的。据当时北满地区土地改革的组织者之一赵德尊同志在他的回忆录中所描绘的,当时黑龙江地区农村真实情况:第一,农村赤贫化。没房子、没土地、没牲口的雇农占40%,地少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占30%左右,中农占15%左右,有的人家没有衣服穿,有的人家只有一条裤子,出门抱柴火时穿上,回来又蹲在家里不出去。冬天冻死人的事是常有的。第二,土地集中。地主、富农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十几,但是占有耕地却在65%以上,贫雇农占总户数的70%,占地却只有百分之十一二。地主阶级是敌伪统治的主要社会基础。第三,政治经济压榨残酷。日伪时期的东北是封建加殖民地的统治,严刑峻法,残酷镇压反满抗日活动。日本关东军要劳工,伪满政府征收“出荷粮”,农民是农奴加亡国奴。
黑龙江地区土地改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把日伪敌产、满拓地、开拓地、军用地全部无偿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并由当地政府发给地照。满拓地、开拓地是指九一八事变伪满洲国成立以后,日本拓务省“满洲拓殖股份公司(后扩大为“满洲拓殖公社”)和伪满民政部拓政司(后扩大为开拓总局)组织的各种开拓团所夺占的土地。
时任中共北满分局书记陈云同志曾致电黑龙江省工委,要求:“必须争取时间,动员党政军民一切可用力量,发动农民,经过土地斗争,达到武装农民的目的,创造根据地的真实基础。”
1946年1月1日,中共松江省工委发出的《关于减租、处理敌逆地产和发动农民的指示信》指出,农民的基层问题是地租和土地问题,只有帮助农民解决地租和土地问题,才能把群众真正发动起来。12日,中共黑龙江省工委发出《对于群众工作的补充指示》,指出:“必须切实解决广大农民最迫切的具体的经济要求。例如马上分配开拓团的土地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18日,张闻天致电北满分局提出处理满拓地、开拓地的意见,将没收的土地重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按每户人口数量进行平均分配,分配办法可由政府颁发布告,派出工作团,并在基层组织分地委员会。29日,中共合江省工委发出《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的决定》,其中也明确要求通过分配日伪土地,减租减息,救济难民等,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打下建立根据地的坚实基础。在第一阶段中又在各地进行了“煮夹生饭”“砍挖”运动,巩固了第一阶段土地清算的成果。
第二阶段各地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提出坚决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指出解决解放区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要求各级党委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这一指示对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作了重要的改变。根据“五四指示”精神,北满、西满地区的各省工委分别发出了清算分地的指示。
6月11日,黑龙江省派出1000名干部组成35个工作队,深入农村发动群众,贯彻“五四指示”,开展清算分地斗争。同日,合江省也派出大批干部下乡参加土改运动。7月29日,嫩江省黨政军抽调200余人组成3个工作队分赴讷河、嫩江等地;松江省也抽出大批干部组成工作团,分别到江南、江北等地发动群众。
1946年7月7日,陈云同志在为东北局起草的决议《东北的形势和任务》中强调指出,“发动农民的方法,是发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分粮分地的斗争,并使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五四指示迅速普遍执行。在农民翻身斗争中,提高农民觉悟,武装积极的农民,改造村屯政权,使乡村的政权确实掌握在农民手里,并随之建立农会,组织各种各式的人民武装,吸引农民参加战争的各种工作,使东北自卫战争成为广大人民参加的战争。”他还强调“使干部认识东北斗争的尖锐性和长期性,认识能否发动农民是东北斗争成败的关键,农民不起来,我们在东北有失败的可能。”他要求:强调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号召他们走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鞋,换上农民衣服,不分文武,不分男女,不分资格,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要统统到农村中去,并确定以能否深入农民群众为考察共产党员品格的尺度。
到1946年10月,已有松江省400万亩、黑龙江省600万亩、嫩江省600万亩、合江省200万亩、牡丹江省30万亩土地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周立波小说《暴风骤雨》全景式展现了当年土地改革的情况。
黑龙江地区当时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也得到了中央和东北局的高度肯定。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时任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部长赵德尊同志代表东北局远赴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参加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就黑龙江地区土地改革情况作了专题发言,为全国土地改革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经过一年多的分地和土地改革运动,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地区的局势有了根本变化,在党的全国工作大局中占了极其重要地位。1947年5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给东北局发出关于全国军事形势及东北作战问题的指示中肯定了东北各地的工作:“东北在你们的领导之下,改革了土地,发动了群众,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军队。在全国各区中,就经验论,你们占第一位,就军力论你们已占第二位(山东为第一位)。”
1948年3月28日,东北局作出了《关于平分土地运动的基本总结》,宣布平分土地运动结束,指出平分土地运动解决了土地改革的根本问题,在经济上政治上彻底消灭了封建制度,贫雇农团结中农做了农村的主人。据当时松江、黑龙江、合江、嫩江四省的不完全统计,平分土地5000余万亩,分牛马408000头(匹),挖出金子19500余两,银子47300斤,衣服520万件等等。总结还分析了平分土地运动中侵犯中农利益、侵犯工商业和乱打乱杀等左的偏差及其原因,要求各地坚决纠正偏差,缩小打击面,团结大多数,发展农业生产。
土地改革后黑龙江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翻身后的广大农民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恢复和扩大农业生产,积极参军参战。作为解放战争时期巩固的东北根据地,黑龙江人民有力支援了东北解放战争。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北满地区松江、合江、嫩江、牡丹江、黑龙江等省和哈尔滨市,仅直接补充主力部队的新兵(不包括参加地方部队)就达41万人,仅嫩江、黑龙江两省在三年多的解放战争中参军人数就达10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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