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视角下的苗族贾理

2018-05-14 10:51侯天庆田穗
中国民族博览 2018年7期
关键词:民间文学探讨

侯天庆 田穗

【摘要】苗族贾理发端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它集苗族古代文学、史学、哲学、法学、语言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等于一身,是苗族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是苗族共同体社会交往行为的大宪章,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文拟从贾理的叙事主题、叙事结构、叙事语言切入,从民间文学视角探究贾理独特的文学魅力。

【关键词】苗族贾理;民间文学;探讨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传承于贵州黔东南、黔南和广西桂北等苗族地区的苗族贾理,发端于民间、发展于民间,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它集苗族古代文学、史学、哲学、法学、语言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等于一身,是苗族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是苗族共同体社会交往行为的大宪章,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贾理以神话传说为载体勾画和彰显了苗族支系社会的习惯法规范与秩序图景。本文拟从贾理的叙事主题、叙事结构、叙事语言切入,从民间文学视角探究贾理独特的文学魅力。

一、苗族贾理的叙事主题

苗族贾理是一类口耳相传的民间文学类型,其叙事主题丰富且内容复杂。笔者在文献收集整理中,归纳出贾理主要有两类典型的叙事主题,即“英雄”主题与“伦理”主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第一类:“英雄”主题

《现代汉语词典》释“英雄”一词,指“才能勇武过人的人”。人类早期对“英雄”有两个基本认知特征:一是精神上的无所畏惧;二是生理体魄上的强悍勇健。以下是对贾理“英雄”主题的内容与价值的解析。

1.主題内容

苗族具有“英雄”崇拜的文化心理。“英雄”形象的产生主要源于早期苗族所经历的残酷生存境遇,生存环境的恶劣促使苗族先民构想出具有超凡力量的“英雄”形象来战胜自然,使族群得以存活和壮大。贾理中的系列“英雄”形象超越了世俗的羁绊,被赋予具有独特价值判断和道德选择的群体,他们作为保护者守护着苗族民众,贡献了巨大力量,他们身上兼具了人类最美好与最高贵的品质,他们的故事激发着苗族民众的想象并感动着民众的心灵,这种对“英雄”的崇拜和向往之情主要集中在贾理的“创世篇”“洪水篇”“迁徙篇”“村落篇”“婚姻篇”“案件篇”“祭鼓篇”“巫事篇”等篇章中,成为贾理重要的主题内容。

2.主题价值

贾理的“英雄”主题是苗族先民的心理图式集结,叙事主题中的“英雄”形象,对苗族的民间文学作品的主题形象塑造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苗族先民早期所面临的困厄及创伤体验在贾理的传唱中延续下来,积淀成为民族的无意识,这种集体无意识心理逐渐形成苗族民众对“英雄”的体认模式。

笔者在贾理叙事诗的田野采集和文献收集中发现,贾理中“英雄”的体认模式,随着苗族先民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变化,亦发生三个阶段变化。

第一阶段,创世神话时期。由于苗族面临着极为严峻的生存考验,出现了独一无二的神作为苗族“超级”英雄,如《创世篇·开天辟地》[1]的开天辟地之神“你宇”(传说身长无比,脚踏大地,手可触天),《创世篇·铸日造月》[1]的射日之神“洛养”。

第二阶段,迁徙生产时期。由于苗族先民在迁徙中不断克服艰险寻找适宜定居生产的“乐土”,出现了拥有非凡勇气和超能力的“领袖”英雄,如《创世篇·开天辟地》[1]的保佑庄稼与牲畜平安之神“可达”,《巫事篇·解钩》[1]的长寿之神“姜洛”,《创世篇·开天辟地》[1]的司寿命、财富、人丁之神“嘎对”与“嘎里”等。

第三阶段,定居繁衍时期。随着苗族社会生活的逐渐稳定,苗族民众开始期盼能出现拥有智慧的“英雄”形象。期待他们能依靠自身智慧战胜扰乱和平与安宁的凶恶势力,出现了具有“平民”特质的英雄,如《创世篇·开天辟地》[1]中刚直不阿之神“往你”(传说遇坏心人必惩罚之)和司历法之神“洛塞”等。这些英雄形象成为苗族向往和推崇的实实在在的英雄。

从贾理叙事诗中“英雄”体认模式转变,看出“英雄”主题形象塑造已由神圣和庄严化,日益呈现出平民化特点。

(二)第二类:“伦理”主题

《说文解字》释:“伦,辈也。”伦理的意义在于规范和约束人的言语和行动。“文学创造既以艺术真实反映生活,又以伦理的态度观察和评判生活,实现其价值功能。”[2]“伦理”主题下的苗族贾理常借助叙事情节宣扬“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以下是对贾理“伦理”主题的内容与价值的分析。

1.主题内容

苗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了本民族一套道德伦理观,并使之融入民间文学作品中,通过充满仪式意味的传颂(如,祭祀问卜),把日常交往和生活中形成的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公平平等、重情守义、乐善好施等交往原则,内化为本民族集体意识代代相传下去。贾理的叙事诗的“伦理”主题也含有这些内容,贾理的在“村落篇”“婚姻篇”“案件篇”“祭鼓篇”“巫事篇”等篇章中,采用以讲故事为主要特征的叙事诗形式,宣扬本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伦理观,其内容既有人物故事,亦有动物故事,呈现了苗族朴素的价值观与思想情感,是漫长社会历史生活中积淀的重要精神财富。如《创世篇·日月纠纷》中太阳王未与妻子宝嫡妮同房就外出经商,月郎夜夜来缠包嫡妮,致使她怀孕肚子大。太阳王一年后回来,查明是月郎所为,经理老评理,裁定:“……。推举青蛙在天塘,推举蟾蜍在瑶池,夏腊犯了辱妻案,肇了野崽祸,交给往桂①吃,拿给夏局②吞。今后日错就吃日,月错就吞月,吃给世间看,吞给世人瞧。”[1](注:①往桂,青蛙的拟人名。②夏局,蟾蜍的拟人名。)全文以叙事诗形式把善恶美丑呈现出来,并立场鲜明的维护正统伦常,惩戒偏离人伦轨迹的恶行。

2.主题价值

贾理的“伦理”主题体现了“假定的真实”的艺术效应,每则叙事诗都是建立在符合事理逻辑或者符合情理逻辑基础上,建立在能被读者接受的基础上,如《创世篇·祭公祀奶》[1]中的黄牛、猪、狗、鸭、鸡,这些 “问卜”的动物都出现在符合事理逻辑的情境中,虽然时空、环境及主角之间关系描写荒诞不经,但仍能让读者产生真实的幻觉,即以假定性情境表现对社会生活内蕴的认识和感悟,阐述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诚信、包容、互帮互助等原则,读者正是从人物之间矛盾纠纷洞见社会性交往的事件,从中受到启发。

苗族贾理通过历代的理老、寨老、巫师等主要传承人,把“伦理”主题广泛应用于苗族历史与文化传播、伦理道德教育、社会管理、宗教祭祀、娱乐等方面,进而产生文化认同、道德约束、精神信仰等作用,增强了本民族凝聚力,维系了苗族社会内部长久稳定与和谐。

二、苗族贾理的叙事结构

叙事学认为叙事结构即叙事序列。苗族贾理的叙事序列采用单线推进的形式,其特点是:主线突出、事件集中、情节连贯。如“村落篇”“婚姻篇”“案件篇”“祭鼓篇”“巫事篇”等篇章的内容皆具此特点。

如《创世篇·宝瑙妈妈》[1]以主人公的遭际命运为主线,运用诗体语言,叙述了“翁爸爸”与“宝瑙妈妈”“宝尼妈妈”的婚姻故事。故事随着翁爸爸“去娶宝尼妈妈,就丢宝瑙妈妈”这一单线推进情节,引出蝴蝶、彩蛾、幼蜻蜓、嫩丁蚝、鸡、猪、岩鹰、山鹞等相继登场辨是非,把婚姻矛盾借歌唱者之口,通过叙事诗形式委婉曲折地表达出来。这种叙事结构虽然情节简单朴素,却是非分明,达到传唱且明事理的目的。

三、苗族贾理的叙事语言

贾理的法理法规以叙事诗形式呈现,打破了公文中法规体的语体形式,通过理老口头演唱的方式传承与发展,显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笔者拟从语音、语词、修辞三方面来谈贾理叙事语言特点。

(一)语音方面

贾理中押韵与押调的巧妙运用,不仅使理老演唱有理有据,而且给听者带来听觉美感,这是贾理叙事语言的一个特点。笔者在此将略做分析。

⒈押韵

押韵是贾理音乐美途径之一。如《迁徙篇·里陇里藩》[1]:

jous hveib diot pad bil(拍手无法子),

jous nrid diot pad lob(顿脚无计策),

diux taid neel Lieix Liongd(走进里陇地),

dieik diangf jus Lieix feed(行至里藩域)。

lol nriangb neel Lieix Liongd(住在里隴)

lol xud jus Lieix Feeb(来居于里藩),

khab lieix ghab seeb niongl(开田成千坝),

daod ongd ghab beet dleif(造塘成百丘)。

句中的押韵是交替出现的,押“ong”“e”两个韵,奇偶句各自押韵,其中奇数句押“ong”韵,偶数句押“e”韵。贾理的押韵“存在于有一定间隔的一系列音节的语篇之中,具有音响延伸力”,[3]其类型有三种:一是两句押韵不断换韵;二是奇偶句各自押韵;三是隔句押韵。

2.押调

押调是贾理音乐美途径之二。以贵州省黔东南为代表的苗语有8个声调(即b、x、d、l、t、s、k、f),贾理把苗语同调的字有规律地配置在句尾,以“押调”的形式使贾理内容在演唱中达到了一定的音乐美效果。如《婚姻篇·香坝道巴闹卓》[1]:

hak lo lwei Dlib Xit(赶来到西习),

ghangd dail nrix lol xit (拿牛来拴起),

jouf bat feeb Dlib Xit (才叫做西习),

hak lol weix Joud Laix (赶来到就览),

dail nril lol laix nriux(牛们来反刍),

jouf bat feeb Joud Laix (才叫做就览)。

句中,押“t”与“x”两个调,使具有法规文本的贾理更接近于韵文体。演唱时,具有一定节奏感且朗朗上口的理辞,减轻了理老背唱的难度,呈现出贾理独特的语体风格。

(二)语词方面

贾理在语词运用上有其自身特色,主要缘于贾理流传于苗族聚居地,通过口头传承的原因。因受到本民族语用习惯影响,贾理有大量苗族社会交往中出现的口语词、地方语词、等义名称词、谚语等用词现象,形成叙事语言的独特性。如《创世篇·日月纠纷》中:觉奈心内想,觉奈暗思量:恐怕有出入,或许不定准,应多问几个,该多访几人。遇谷仓脚的麻雀,遇禾架下的麻雀:“你见谁越我鼓桩①,你见谁跨我墨线②?来与我妻玩,来跟我伴睡?”[1](注:①“鼓桩”是苗族吃鼓藏时架放木鼓的鼓桩。②“墨线”是苗族立新房时弹了墨线的中柱。)句中,叙事诗使用了地方语词,如“鼓桩”“墨线”;采用了口语词,如“不定准”“多访”;同义句式在五言句或七言句中重叠呼应,既强化说理,又使说理通俗直白,极大地拉近了听者距离,体现出苗族先民对本民族文化的积极传承与尊重。

(三)修辞方面

贾理常采用拟人、比喻、排比、对偶等修辞手法来增强说理效应,成为贾理叙事语言的又一特色。此笔者将着重谈谈苗族贾理独具特色的修辞方式。

比喻修辞手法是贾理叙事特色之一。如《创世篇·铸造日月》:“人们伤心透顶了,痛心就像丧了命,就像六月下冰雹。”[1]诗中将心痛比喻得像断气,像六月下冰雹一样。通过这样的表达,可以更为形象地体会到心痛的程度。

拟人修辞手法是贾理叙事特色之二。如《案件篇·猪和狗》:猪勤开垦田,狗懒睡大觉。开到日西斜,垦到日落山,猪才返回家,猪才转回屋。回来禀妈妈,回来说爸爸:“是我各开田,该我各吃饭。狗懒睡大觉,该狗各喝糠。”[1]贾理在叙事说理时往往将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赋予人的行为动作,文中猪和狗都赋予人的行为模式,它们垦荒、说话,具备了人的特性,通过这样的描写使所要阐述的法理法规更易于理解和认同。

对偶修辞手法是贾理叙事特色之三。如《案件篇·裴瑙对》:“村村才来跳,寨寨才来舞,天神闻讯来,地神闻讯来,来挤满房屋,来挤满村寨。”[1]句中,每两句为一组对偶句。这些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对称的句子,演唱时更能增强节奏感,更便于记忆和传唱。

排比修辞手法是贾理叙事特色之四。如《案件篇·基东雄》:“回到责努过,行至依寒番,来遇基东雄,才昏了头脑,才迷了神智,才躺倒七天,才耽搁七夜,才回不到家,才返不到屋,才刨土救坡,才说谎解危。”[1]句中,连续8个排比词“才”, 结构相同、语气一致、意思密切关联的句子排列起来,不仅可以将道理说得条理分明,同时也能够达到节奏和谐、感情洋溢、形象生动的效果。

对偶与排比的融合是贾理叙事特色之五。如《案件篇·筛该与敢谁》:“你花言来骗,你巧语来瞒!别人黑夜偷,你竟白日窃;别人暗中偷,你竟光天窃!”[1]句中,以对偶的形式排比,以排比的形式对偶,将对偶与排比修辞手法相融合,其目的就是使说理充分透彻,易于传唱。

四、结束语

苗族贾理虽作为苗族解释天地万物、人类社会发展、解决矛盾关系的法规文本,但其语体更趋向于“文学体式”和“谈话体式”,它通过说唱形式讲述蕴含在民间文学作品之中的古理古法,民众从中获得伦理规范、社会道德、精神信仰、历史知识、审美趣味等的教化,具有巨大的人文价值。笔者认为,贾理的民间口承文学不仅是苗族珍贵的精神遗产,同时也应是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族文化起到一定的传承普及之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凤刚.苗族贾理[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

[2]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贺又宁.修辞学:言语行为之视野[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侯天庆(1969-),男,苗族,贵州雷山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教授,黔南州苗学会副秘书长,研究方向:文学理论、苗族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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